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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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有: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子女状况;财产清单;双方经济状况;住房的证据材料;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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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二次起诉离婚的资料有哪些?

(1)结婚的证明材料(结婚证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 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起诉离婚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子女状况。提供子女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子女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

(7)财产清单。包括财产的品种、数量、现状,取得时间和方式;

(8)双方经济状况。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9)住房的证据材料。产权证书、租赁合同、证明或产权单位对租赁关系的意见;

(10)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11)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证据。

二、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在司法实践中,离婚诉讼案件往往不是一次起诉就可以判定的,如果涉及到双方的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权的认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话,则需要经过两次甚至更多的诉讼行为才能作出司法判决。需要注意的是,在提交离婚起诉案件的资料时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避免出现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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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诉讼离婚需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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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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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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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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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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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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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 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 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二次起诉离婚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 第二次离婚,原告还要从开具判决生效单。 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自由恋爱、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再婚、复婚等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 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如有赌博、吸毒等恶习或被判处长期徒刑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处理决定、判决等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分居协议等材料;曾经离婚的,提供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双方家庭之间有过激烈冲突的,提供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材料等。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双方收入、存款、债权债务等证明,如单位证明、工资卡、完税证明,存款人、帐号、金额,债权、债务数量,债务债权人姓名、住址等。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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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需要的资料分为了必备材料和其他材料,必备材料里面就包括了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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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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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所需材料是什么
[律师回复]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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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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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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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向法院起诉需要更多的材料证明,才有可能胜诉,一般第一次起诉离婚失败一部分都是因为所提供的材料证明太少了,法院不同意离婚,所以再次上诉时要充分准备,像一般的身份证明材料以及证明夫妻关系破裂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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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在第二次起诉离婚的时候,作为原告一方必然要提供相应的材料,其中可以区分为必备材料与其他材料,当然也可以区分为起诉材料和证据材料。必备材料里面就包括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子女的出生证明和户口簿、第一次起诉离婚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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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车第二次过户都需要什么手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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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现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二)机动车所有权转移的证明、凭证;
(三)机动车登记证书;
(四)机动车行驶证;
(五)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或者海关批准的转让证明;
(六)属于超过检验有效期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和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日内,确认机动车,核对车辆识别代号拓印膜,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收回号牌、行驶证,确定新的机动车号牌号码,在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签注转移事项,重新核发号牌、行驶证和检验合格标志。现机动车所有人住所不在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内的,车辆管理所应当按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办理。第六十四条本规定下列用语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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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对于第二次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资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img id=coverImg src= style=display:none
第二次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主体资料准备
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二、证据准备
若原告认为
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若第一次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婚姻证明而被驳回,那么
第二次的同样会被驳回。
(2)子女出生证明
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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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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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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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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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原告应根据上述条件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获得的离婚判决书。
第二次离婚会判离婚吗
没有法律规定说第二次离婚必须判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而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该解释规定了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同时,李某虽然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应该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第二次离婚的程序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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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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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离婚怎么写诉状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次离婚证据的准备
第一次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第二次诉讼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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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离婚需要什么材料
一、主体资料准备
双方的身份信息,联系方式,送达地址。这些信息应当提供给,送达传票与判决书均需要有效的送达地址。
二、证据准备
若原告认为
第一次的证据有所不足,可在提交第一次的证据的基础上增加与补充,以证明感情确已破裂或者应多分得财产、获得抚养权等。
(1)结婚证明
有效的结婚证明是判决双方离婚的前提条件,若第一次是因为没有有效的婚姻证明而被驳回,那么
第二次的同样会被驳回。
(2)子女出生证明
如若涉及子女抚养权问题,那么需要向提供婚生子女的出生证明,才能依法将子女抚养权进行裁判。
(3)财产清单
离婚诉讼中,财产的分配也是较为重要的部分。应向提供夫妻共同财产的清单,或者个人财产清单等,以便进行财产的分割。
(4)感情确已破裂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凡属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疾病的,或一方有生理缺陷,或其它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此条与新婚姻法第32条二款四项规定不同,已不再适用——编者说明)。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离婚,或者过错方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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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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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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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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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原告应根据上述条件去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获得的离婚判决书。
第二次离婚会判离婚吗
没有法律规定说第二次离婚必须判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司法解释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
而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该解释规定了可以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十四种情形。同时,李某虽然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由要求离婚,但又未能向提供据相关证据来证实,应该承担不利的诉讼后果。
第二次离婚的程序
第一次离婚半年后,即可以去对方,第二次离婚一般都会判决离婚的,要在开庭时说清双方矛盾及提出相关证据。
判决夫妻双方离婚,是衡量夫妻双方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认定的标准:
(1)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还有失踪2年等等。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第二次离婚怎么写诉状
第二次离婚诉讼书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格式是一样的,所不同的就是两者的事实和理由不一样。这里的诉讼理由主要针对的是第一次离婚诉讼书之后的一些事实和现象,因此和第一次离婚诉讼书的书写有着本质的区别。
第二次离婚证据的准备
第一次之所以没能判决离婚绝大多数原因还是感情破裂的证据不足,所以在第二次之前应该利用这段时间有争对性的搜集一些必要的证据,这样才能对第二次离婚起到有利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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