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许多农村地区,如果一男一女想登记结婚,他们可以支付一大笔嫁妆。男女双方当事人登记结婚后,发现彼此不合适,可能要办理离婚手续。那么,对于结婚三个月就离婚的女方要还彩礼钱吗?下面,小编为您简单介绍下具体内容。
一、离婚的妻子是否需要在婚后三个月返还彩礼?
彩礼原则上不退。
我国的婚姻法对于彩礼并没有作具体的规定,但彩礼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纠纷应如何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要求退还按照当地习俗已经给了的彩礼的,如果是说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要求对方退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二)虽然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却并没有在一起共同生活的,就是没有像正常的夫妻生活的;
(三)给付了彩礼后,给付方的生活面临着困难的。
二、在司法实践中,关于退回彩礼的情形
1、解决彩礼纠纷应遵循的原则。彩礼是否退回,取决于双方是否已缔结婚姻关系。买价支付后,未缔结婚姻关系的,原则上退还买价;如果结婚,原则上不退还彩礼(特殊情况除外);按照习俗举行婚礼但未领取结婚证的,解除同居关系时原则上不退还彩礼。
2、婚前支付彩礼的,离婚后才能考虑返还。如果支付嫁妆之后,付款人要求赔偿的支付在婚姻关系的持续时间,付款人应当不支持付款,因为这个时候丈夫和妻子仍然是一个社区和遵循共同的法律制度这对夫妇的财产的所有权。当事人在离婚诉讼同时提出请求的,法院可以视情况提出是否支持退还彩礼的请求。判决不准许离婚的,不支持退还彩礼的请求。
3、当地一定有婚前送聘礼的习俗。一般来说,彩礼问题主要存在于中国广大农村和相对不发达地区。人们按照风俗习惯与亲戚结婚。
对属于男女交往的不能确定为聘礼的财产,如何处理,根据其具体情况和性质确定,由法院依法处理。
4、在支付彩礼时,有必要区分双方的主观意愿。一般来说,彩礼的支付往往是迫于当地市场和社会的压力而支付的,完全自愿且没有附加条件属于一般礼品行为,如果没有特别规定,通常不支持返还彩礼的要求。
5、在支付了彩礼后,已经登记结婚,但双方并没有真正生活在一起。要求退还彩礼的,予以支持。登记结婚后,如果没有生活在一起,夫妻之间就不会有相互扶持、共同生活的经历,实质上,真正的共同生活还没有开始。
6、对彩礼的支付和接受应作广义的解释。在实践中,嫁妆的支付不仅是一男一女之间的事情,而且往往涉及两个家庭之间的接触。对彩礼的支付者和接受者的理解应该是广义的,不仅限于即将结婚的男女,也包括他们的亲属。在现实生活中,彩礼往往是支付给女方的家庭,真正用于婚姻的男女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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