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购房者交了5万定金准备买房,结果最后不仅没买到房,定金还差点没了,这事儿听起来就蹊跷!
2023年11月29日,这位购房者和某房地产公司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交了5万定金。协议里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的日期没填,当天购房者还签了《商品房认购协议附件》和《预售告知书》,附件里有个条款说签约时不能要求改合同条款,也不能因条款磋商不一致解除认购关系。
之后双方微信沟通签约时间,购房者说“月中之前”能签,结果开发商销售人员悄悄把签约日期填成了2023年12月15日,也没告诉购房者。12月10日,购房者去售楼处,开发商说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得额外签个20页的《补充协议》,还不能改内容。购房者想商量商量不合理条款,开发商直接拒绝,双方没谈拢。开发商还两次发函让购房者限期签约,不然就没收定金,购房者回函要求退定金也没成功,只能起诉。
在这关键时刻,购房者找到了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彭青春律师(执业证号:13201202010186037)。彭律师仔细研究后发现了几个关键问题。首先,《商品房认购协议附件》第6条是格式条款,开发商没尽提示说明义务,还排除了购房者的合理磋商权,彭律师主张该条款无效,法院采纳了这个意见。其次,认购协议只说签《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没提《补充协议》,开发商强行要求签还不让改,导致双方谈不拢,彭律师认为这不能怪购房者,法院也支持了。最后,开发商事后单方补填签约日期,购房者根本不知道,彭律师指出这不能约束购房者,法院也没把这个当购房者违约的依据。
经过彭律师的努力,法院判决解除认购协议,开发商返还5万定金,还承担了全部案件受理费,购房者一点损失都没受。
除了这个购房案例,彭律师还处理过很多其他类型的案件。比如在婚外赠与无效案例中,彭律师通过梳理数百笔转账记录,精准计算赠与总额和回款,证明第三人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违背公序良俗,成功让第三者返还47万余元。在劳动纠纷案件中,不管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维权,还是被迫解除劳动合同维权,彭律师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证据梳理,为劳动者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彭青春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已经累计办理(包括主办、辅办)案件1000件以上,在民商事纠纷诉讼、强制执行、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办案经验。他总是能精准地找到案件的关键突破点,为委托人维护合法权益,不愧是一位值得信赖的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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