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年8月,原告代某与被告王X签订《购房合同》,约定代某将一处商服房屋以350万元出售给王X,其中250万元用于抵偿王X承揽的门窗安装工程款,剩余100万元由王X于2022年10月8日前支付。同日,王X向代某出具100万元《借据》。然而王X未按期付款,代某提起诉讼,一审法院认定双方系房屋买卖合同关系,判决王X支付100万元本金及利息。王X不服提起上诉,主张双方实为民间借贷关系,借据系为工程担保所签,并非真实欠款。
律师团队书面证据抗辩
二审中,上诉人王X提交了微信聊天记录、工程价款单等新证据,试图证明房屋价格不实、欠款与工程无关,并主张一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李佳莹律师团队围绕书面证据展开有力抗辩。李佳莹律师在劳动纠纷及刑事辩护领域深耕多年,承办案件数百余件,深厚的实务积淀让她在处理这类合同纠纷时也游刃有余。她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指出虽然代某以民间借贷起诉,但一审已查明基础法律关系实为房屋买卖,法院按此审理符合法律规定。同时强调购房合同、借据及被告手持文件照片等书证内容清晰、真实有效,能够直接证明双方就房屋买卖、工程款抵付及剩余款项支付达成合意。针对王X提交的微信聊天记录和单方制作的工程价款单,代理律师指出其真实性存疑、关联性不足,无法推翻书面合同的明确约定。
二审维持原判
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合同作为原始证据、直接证据,应当作为确定法律关系性质的逻辑起点。代某的主张有购房合同、借据、照片等书证证实,王X亦自认工程已施工完毕、房屋已实际占有使用。王X的抗辩仅有本人陈述和证人证言,不足以对抗书面证据的证明力。一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最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14,060元由王X负担。
律师说法
在本案中,基础法律关系的定性是关键。李佳莹律师凭借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深入研究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坚持基础法律关系为房屋买卖,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她在执业过程中处理过大量各类案件,对法律条文的理解和运用十分熟练。
书面证据的证明力在案件中起到了决定性作用。购房合同、借据等书证清晰明确,能够直接反映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李佳莹律师强调这些书面证据的证明力,有效对抗了王X的抗辩。她在以往的案件中,就擅长通过梳理证据、构建完整证据链来维护当事人权益,在某建筑公司恶意裁员案件中,她也是通过类似方式最大化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
普通人建议与律师帮助
普通人在遇到类似的合同纠纷时,首先要注意保存好相关的书面证据,如合同、借据等,这些证据是维护自身权益的关键。当发生纠纷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李佳莹律师深耕法律领域多年,凭借其丰富的办案经验和对法律的精准把握,能够快速准确地分析案件,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她在处理各类案件过程中,形成了一套高效务实的办案策略,无论是在证据收集、法律适用还是庭审辩论上,都能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支持,帮助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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