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帅龙律师(执业证号13306202010196844,浙江理论律师事务所)从2020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五百余件,是工会调解员,荣获“2020绍兴市柯桥区律师行业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他以证据为核心,以法律为依据,在交通事故案件中展现出卓越的专业能力。
两车碰撞行人死亡案
2023年5月18日,在某区域交叉路口,被告一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停车起步时,与被告二驾驶的无号牌电动正三轮轻便摩托车碰撞,摩托车侧翻撞击路边行人致其死亡。经交警认定,被告一负主要责任,被告二负次要责任,死者无责任。被告一车辆在保险公司A投保交强险、在保险公司B投保商业三者险。死者近亲属委托王帅龙律师起诉,要求赔偿864225.49元。
案件难点在于被告二提出车辆属非机动车等抗辩,保险公司A和B也提出多项费用核减的抗辩。王帅龙律师先系统收集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医疗费发票等关键证据。接着,针对被告二的抗辩,结合交警车辆定性结论,合理界定其责任;针对保险公司A的抗辩,提交护理需求证明,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优先全额赔付;针对保险公司B的抗辩,逐一提交证据论证费用合理性。然后,把收集到的证据按事故责任划分、死者死因与事故因果关系、车辆保险情况等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庭审前,王帅龙律师模拟被告和保险公司可能提出的抗辩,准备好应对策略;当庭针对对方的抗辩进行有力反驳;庭后及时提交补充代理意见。最终,法院认定死者合理损失830725.49元,判决保险公司A赔偿180000元,保险公司B赔偿442907.84元,被告二赔偿189817.65元。此案例体现了王帅龙律师在处理复杂交通事故赔偿案件时,精准应对各方抗辩,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的能力。
路面缺陷致电动车侧翻死亡案
2022年12月20日清晨,受害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在某桥梁处侧翻,经抢救无效死亡。交警无法查清侧翻成因,但事发桥梁与路面连接处不平整,该路段由被告市政管理中心管理养护,且未设警示标志。受害人配偶与儿子委托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起诉,要求赔偿各项损失。
案件难点是事故成因无法查清,被告提出无法证明事故与路面缺陷因果关系、受害人自身未尽注意义务等抗辩。王帅龙律师和石XX律师全面收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现场勘查笔录及照片等证据,重点核实事发路段路面高差数据和被告管理养护职责范围。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论证被告未履行修复路面和设置警示标志的义务,路面不平整与受害人死亡有因果关系。面对被告抗辩,强调路面高差隐患和被告过错,同时认可受害人有一定过错。精准核算各项合理损失,纠正原告诉请笔误。庭审中,对被告抗辩进行有力回应,申请法院对路面情况进行调查。最终,法院认定原告合理损失,判决被告市政管理中心赔偿657479.84元。此案例展示了律师在事故成因不明情况下,通过法律论证和证据收集,为当事人争取赔偿的能力。
证据思维总结
从这两个交通事故案例可以提炼出,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要全面收集证据,包括事故责任认定书、病历资料、现场勘查记录等。对收集到的证据进行分类整理,形成完整证据链,明确各证据之间的关联。针对被告和保险公司的抗辩,提前准备应对策略,在庭审中有力反驳。同时,依据法律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精准核算损失,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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