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离婚怀孕赔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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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无证离婚怀孕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是不受到法律保护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必须要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分居没有或的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还是需要依法支付孩子相应的抚养费用,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无证离婚怀孕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无证离婚怀孕赔偿标准是什么?

无证离婚怀孕不是正常的婚姻关系,是不受到法律保护是不需要进行赔偿的。但是对于孩子的抚养双方必须要共同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分居没有或的孩子抚养权的一方还是需要依法支付孩子相应的抚养费用,协商不一致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

二、相关内容拓展

1、结婚证丢失或损毁的,可以查阅档案或者补办结婚证后,根据当事人双方的协议情况去办理离婚登记或者诉讼离婚

2、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未按婚姻法第8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前,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非法同居关系处理。”

没有进行结婚登记,双方的关系为同居关系,不是婚姻关系。

如果现在双方要分开,只须就孩子的抚养和同居期间的财产进行分割,无须办理离婚手续

孩子的抚养和财产分割达不成协议者,可以单独向人民法院起诉。

同居,不受法律保护,是得不到损害赔偿的。

法律链接:《婚姻法解释二》 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没有办理结婚证生孩子的属于违反了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属于非婚生子女,如果决定分居的则不涉及到离婚的事宜,也不涉及到赔偿的事宜和标准。但是因为非婚生子女依然享受和婚生子女相同的待遇,因此孩子的抚养费问题还是需要按照婚姻法中的相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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