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
离婚财产如何分割房子大致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并取得房产证的,属于婚前财产,婚前财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如果一方婚前付了全部房款,婚后取得房产证的,这也属于婚前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婚后夫妻共同清偿贷款的,离婚时房屋的归属及分割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如婚后配偶参与清偿贷款,并不改变该房屋为个人财产的性质,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对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清偿的贷款部分,应当予以返还。共同还贷部分,不论由一方还是双方工资还贷,都认定为夫妻共同还贷。如购房方能证实其还贷资金确为个人婚前财产,则房屋为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分割。
2、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且能证明婚前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并予以出资,则该房屋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仍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共同财产分割。在分割房产时,如双方出资数额悬殊,且婚后未共同生活或时间较短,这些因素均应考虑,应参考当时的出资比例对房产进行分割,而非平分。
3、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为共同出资,只是无证据证明双方均认可房屋为共同所有,则离婚时该房屋为登记人的个人财产,未还的债务为个人债务,但对首付款和已归还的贷款中属于配偶一方的部分,应当予以返还。
双方婚后共同出资取得房屋产权的,这种情况下房屋为夫妻共同财产,财产分割时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分割时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买合同上的金额计算;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
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子女离婚后应该如何分割?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二条规定,父母在双方结婚前的出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另有约定除外。
夫妻在着手离婚事宜的时候都需要将手中现有的财产或者固定的房产进行分割,但是因为购买房子会存在不同的情形而可能会产生不同的结果,比如如果房子确实是夫妻一起花钱买的就需要平等分掉,但是如果是一个人付出全部款项购买的就不能参与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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