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雯菲律师自2022年开始执业,截至2026年已有约4年律师执业经验,自2013年起从事法律行业,拥有法院、行政机关双重从业背景,法律实务经验逾10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港澳与内地经济纠纷、刑事辩护、公司法律顾问领域深耕。
在一个开设赌场罪案件中,当事人因在其经营的店铺内协助摆放赌博机、提供场地及简单资金结算服务,被公安机关以涉嫌开设赌场罪立案侦查并移送审查起诉。这个案件面临着证据梳理的难题,言词证据存在矛盾,难以清晰界定当事人的行为性质和责任。李雯菲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当事人,核实案件细节,确认当事人具有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的自首情节,且系受他人安排参与、起次要辅助作用,属于从犯。在证据梳理过程中,律师全面阅卷,核算涉案金额、获利数额,通过对时间戳、资金往来记录等“边缘证据”的梳理,明确当事人仅提供场地、协助结算,未参与赌场经营决策、分红,犯罪作用微小、情节显著轻微。随后,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重点论述当事人从犯、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全额退赃、社会危害性极低等情节,依据法律规定提出不起诉的辩护请求。最终,检察机关认定当事人构成开设赌场罪,但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自首、从犯、认罪认罚、退赃等情节,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事人未被判处刑罚,保留无犯罪记录。
另一起诈骗罪案同样体现了李雯菲律师在证据审查上的独到之处。本案系多人诈骗犯罪,委托人系主犯之一,参与策划、组织场地、扮演赌客、收取并分配赃款,涉案金额较大,且具有犯罪前科,依法应从重处罚。案件中,证据纷繁复杂,如何精准把握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成为关键。律师在侦查阶段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会见委托人,核实案件事实经过,厘清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与涉案金额,同步梳理量刑情节。通过对邮件往来、物流记录等“边缘证据”的分析,明确了委托人在犯罪中的具体行为和责任。律师向委托人详细讲解诈骗罪构成要件、共同犯罪责任认定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后果,消除其顾虑,确保其在完全知情、自愿前提下同意认罪认罚。同时,指导并协助委托人家属及时向被害人退赔经济损失、退出全部违法所得,多次沟通协调,最终取得被害人书面谅解。结合委托人坦白、认罪认罚、退赔谅解等从轻情节,与检察机关充分沟通量刑建议,在有前科从重情节下,成功争取到“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缴清罚金可适用缓刑二年”的从宽建议。人民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及律师辩护意见,判决委托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李雯菲律师在证据审查中,善于通过梳理“边缘证据”构建或瓦解核心事实,为案件的成功办理奠定了坚实基础。她以证据为核心、法律为边界,在刑事辩护中多次实现不起诉、变更罪名、缓刑乃至无罪辩护的突破性成果,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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