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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金是想要领取的话,是要具备一些条件的:
第一、按照国家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的,并且所在单位为其缴费年限已经满一年的。
第二、不是因为本人的意愿,而辞职的;
第三个是,已经依照法定程序办理的失业登记,
第四个是,有求职要求的,并且乐意接受职业介绍的。
只要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去办理失业保险金了。
办理流程
准备好相关的材料,需要在六十天之内到相关的经办机构进行申请办理,填写一份《失业保险金申领表》,而且还得带上本人身份证,所在单位的解除合同的证明;失业登记和求职证明,另外还要有劳动保障部门规定必须要有的材料。只要是经过审核的人,就会从开始办理的失业登记的那一天开始发放失业保险金。
保险金是不能一直领取的,达到一定条件的,就不能领取保险金了;
比如:重新就业、服兵役、移居境外、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被判刑或者是劳动教养;没有正当理由的累计拒绝了三次经办机关介绍的工作;考入了全天制的学习,达到了法定退休年龄的、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形式。
以上这些都是无法继续接受失业保险金条件,只要是满足一个之后,就无法领取。这里还得注意几点,失业保险金只能是本人办理,不能让他人代理。如果两个月不去办理失业状态的手续的话,就会被认为是重新就业。保险金就是为了支付那些已经失业的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只是对失业人员的一些临时补偿。所以在失业的时候,要自己主动去寻找工作,而且要多多尝试,并且国家在会阶段性的降低失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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