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怎么算刑期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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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现行有关监管规定,我国对严重疾病犯罪分子实行保外就医的医疗制度,保外就医期计入有期徒刑执行期。也就是说,保外就医后的剩余刑期应扣除保外就医的时间。

保外就医怎么算刑期

保外就医的刑期怎么算

根据现行有关监管规定,我国对严重疾病犯罪分子实行保外就医的医疗制度,保外就医期计入有期徒刑执行期。也就是说,保外就医后的剩余刑期应扣除保外就医的时间。

1、如果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或者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应及时将其收监。

根据有关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保外就医制度。也就是说,根据罪犯的病情和治疗情况来决定在监狱外就医的时间是半年或一年。期满前,监狱派员检查或者发信调查;基本治愈的,应当及时送进监狱执行刑期;如果情况还没有改善,还需要继续治疗,在监狱外求医的手续应当依法延长,每次可以延长六个月到一年,但实际上在许多地方,社会上很多保外就医的罪犯没有及时收监。那么,保外就医以外的时间是否包括在执行刑期中。

2、超过保外就医规定期间以外的时间应计入该罪犯的刑期,究其原因是:这部分罪犯在监狱外度过的时间超过保外就医的时间,是因为相关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到位。现行有关规范性文件明确规定,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对监外就医人员进行日常监督检查。期满前,监狱和其他行政机关应当派员实地考察或者发信调查,了解罪犯的治疗情况,病情治愈的,应当收监;需要进一步治疗的,原执行机关,如监狱,应当提出延长监狱外医疗的建议,报省监狱管理部门批准。监外执行条件消失,刑期未满的,由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及时通知被关押的监狱。

由此可见,保外就医期满后,公安机关和监狱等行政机关如果不严格执行检查制度,既不收监,也没有依法办理续保手续,那么就会导致这些罪犯长期留在社会。在保外就医到期之后还留在社会上的罪犯,不违反有关规定,不应当再执行刑罚

根据“监狱法”的规定,犯罪分子受到处罚,其义务主要是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教育和参加劳动。犯罪分子可以由监管机构及其人民警察管理。被批准保外就医的罪犯必须遵守临时执行监督(包括医疗)的规定和纪律。例如他们接受了居住地公安机关的管理和检查,未经公安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指定区域到外地。

法律和有关监管规定未规定保外就医的罪犯在服刑期满后必须自行返回监狱。罪犯是侦查和监禁的对象。因此,根据不禁止原则,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保外就医期满后,公安机关不将罪犯送进监狱执行,导致罪犯被社会拘留的情况,罪犯是不承担责任的。

以上是保外就医刑期的相关答案。如果符合保外就医条件,则应从治疗期中扣除此时的刑期。因此,治疗期间,也将计入刑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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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外就医算刑期。按照现行有关监管法规规定,我国对身患严重疾病的罪犯,实行定期保外就医制度,保外就医期间计入执行刑期。即保外就医后收监执行的剩余刑期时应该扣除保外就医的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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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的内容,医师注册后有四种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即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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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的规定,将医生的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的职业道德要求上升到法律层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只是道德上的义务。结合第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规定,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
二、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的内容,医师注册后有四种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即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三、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非法执业过去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存在对违法行医与非法行医主体认识的不一致性,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的司法解释》对非法行医的主体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五种非法行医的情形,即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可见只要有执业医师证、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医生在院外救人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形,因此谈不上非法行医。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法定义务和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医师道德的要求,不属于超范围行医,不属于非法行医,原则上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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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生在院外救人能做吗,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结合相关法律和规定,个人认为医生在院外救人是医生的法定义务,不属于超范围执业,更不属于非法行医。
一、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三条“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的规定,将医生的救死扶伤、实行人道主义精神的职业道德要求上升到法律层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只是道德上的义务。结合第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及时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的规定,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医生的法定义务。
二、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超范围执业根据原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第五条的内容,医师注册后有四种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即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临床医师依据《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规定》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试行办法》等,进行临床转科的;依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可见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对病人实施紧急医疗救护的情形,不属于超范围执业。
三、医生在院外救人不属于非法执业过去在理论与实践上均存在对违法行医与非法行医主体认识的不一致性,影响了法律的严肃性。二○○八年四月二十九日最高人民出台了《关于审理非法行医案件的司法解释》对非法行医的主体进行了规定,明确了五种非法行医的情形,即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可见只要有执业医师证、乡村医生执业证的医生在院外救人的行为,不属于上述五种情形,因此谈不上非法行医。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医生在院外救人属于法定义务和上升到法律层面的医师道德的要求,不属于超范围行医,不属于非法行医,原则上不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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