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车祸病人会有哪些损伤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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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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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车祸之后有可能会给病人造成的损伤主要有脑震荡,颅骨骨折,胸部创伤,腹部脏器损伤等。具体的情况也得以医院的诊断结果为准,车祸会给受害者造成的损伤程度这不是提前可以预估的。只能说,受害者的损伤程度越严重,意味着肇事者要承担的法律责任也越严厉。
出车祸病人会有哪些损伤

一、出车祸病人会有哪些损伤?

一)脑震荡

1、症状:

脑震荡是闭合性颅脑损伤最轻的一种,无神经系统器质性损伤,有一过性功能障碍。休息几天后功能可完全恢复,不留有其他障碍。临床表现为伤后出现一过性神志恍惚或昏迷,持续几秒、几分钟甚至几小时,醒后对受伤经过记忆不清,或有头晕、头痛、呕吐等,但症状多在数天后消失。

2.处理:

安静休息几天,对症治疗,或给予少量镇静剂。如短期内经一般治疗症状未见好转,或反面而加重者,需做进一步检查处理。

二)颅骨骨折

1、 症状和体征:

开放性颅骨骨折有头皮裂开易发现。闭合性颅骨骨折有时可见局部凹陷或头皮有血肿而隆起,多半表明有颅底骨折,伴有脑脊液漏。如晨脑组织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或有颅内血肿压迫,则昏迷时间较长,或清醒后又陷入昏迷,并且伴有神经定位症状,此为凶兆,应即速外理,否则有生命危险。

2、 急救处理:

将伤员平放,头稍垫高。有创口或脑级强外溢时,按前面所述原则处理。耳鼻有溢液者,切不可加压填塞。应急送医院进一步处理。

三)胸部创伤

1、 症状:

伤后常引起损伤性窒息,病人在短时间内出现胸部剧痛,面色苍白、出冷汗、四肢厥冷,甚至休克、如出现呼吸困难,咳嗽有血痰,胸廓部出现皮下气肿,说明肺部有损伤,引起气胸或血胸。

2、 急救措施:

立即取半卧位,如果胸壁有伤口,造 成开放性气胸,应迅速将伤口包扎封闭,使开放性气胸改变成闭合性气胸,速送医院。

四)腹部脏器损伤

1、症状:

病人感到腹部持续性痛,阵发加剧,不敢深呼吸,腹壁紧张如板状,压痛明显,甚至休克。要考虑有空腔脏器(如胃、肠)破裂。引起腹膜炎,或实质性脏器(如肝、脾、肾)破裂出血。

2、急救措施:

避免进食、饮水或用止痛剂,速送往医院诊治。

温馨提示,平时的驾驶过程一定要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拒绝疲劳驾驶和醉驾,防止车祸的发生。当车祸发生时,千万不能慌张,要保持镇定,采取正确的急救措施,避免进食和饮水,应该尽快的送往医院进行诊治,抢救回处于死亡面前的生命。

二、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有限制吗?

根据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在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因损伤所致的并发症治疗终结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公安机关将根据医院证明和公安部关于道路交通事故伤残评定的标准,在接到伤残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评定伤残等级。当事人对伤残评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评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评定申请书后30日内,将做出重新评定的决定。并将重新鉴定的结论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根据规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的重新鉴定的结论是最终的决定。

车祸给患者所造成的损伤要在住院进一步检查之后才知道,有些时候,受害者可能表面上看上去都没什么事情,但到医院一检查情况可能非常的严重。在医院初步检查之后会知道车祸造成的损伤情况,具体的损伤级别要等治疗终结之后,通过伤残鉴定才有准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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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规定:“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最高该解释在理论上采取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根据交通事故伤残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客观计算其未来收入的损失。  其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  注:伤残系数是指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是伤残的等级。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交通事故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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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辆贬值损失如何赔偿
1、与侵害人协商。协商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平息纠纷的好方法。侵害发生后,先与对方协商解决的方法,只要双方都同意,马上付款;或签订协议;或以欠条形式,都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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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车祸软骨损伤车祸两天查出怀孕
[律师回复] 2020车祸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对住院治疗的伤、残者,应按照实际住院天数赔偿伙食补助费。其计算标准,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其间,需要人员护理的,应有医院证明,对护理费应予赔偿。护理费的计算方法是: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这里所说的“无收入的”,是指本人生活来源主要或者全部依靠他人供给,或者仍然有少量收入但不足以维持正常生活的。
5、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征税费计算。自定残之时起,赔偿20年。但5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则减少1年,最低不少于10年;70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6、残疾用具费。被害人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如制作拐杖、安接假肢、购买代步车等,应凭医院证明,按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8、死亡补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补偿10年。对不满16周岁的,年龄每少1岁减少1年;对7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但二者最低均不少于5年。此项补偿费由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依法享有继承权的人领取。如没有继承人,其他人员不得申请和领取死亡补偿费。
9、被抚养人生活费。对死者生前或者残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未成年子女、赡养的没有生活来源的老人、抚养的没有劳动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等,应给予生活费。
10、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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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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