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是在我们生活当中非常常见的一种交通工具,公交车在我国是不允许私人驾驶的,也就是说所有的司机都必须隶属于一个公交公司,由公交公司来进行统一的调度和安排。在驾驶的过程当中,公交车的司机有责任和义务来保证车上乘客的安全,如果出现了紧急情况的话,要尽量保证生命,然后再抢救财产。道路上就算是公交车也很容易出现交通事故,如果公交车肇事之后,那么这个责任应当谁来承担呢?小编来给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公交车肇事的相关问题。
一、公交车肇事谁承担责任:
在公交车肇事后,肇事的另一方很容易会陷入一个困扰,就是这个车是公交车司机开的,但是这个公交车本身是属于公交车公司的,那么这个责任应当是由司机承担,还是由公交公司承担的,在这种情况下,我国法律规定,如果公交车出现的事故的话,所有的事故都是要有公交公司来进行承担的。
二、司机要赔偿吗?
1.因为在此时,公交公司属于车辆的所有人,而公交车司机只属于车辆的使用人而已,我国的侵权责任法当中,如果使用人与所有人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如果是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机动车一方负有责任,应当是由所有人一方的强制保险来进行赔偿,如果强制保险赔偿之后还有不足的部分的话,那么使用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2.所以这就很明白地告诉我们了,如果说现在交通事故的话,哪一方有责任,由哪一方进行赔偿,在公交车和其他车辆出现了碰撞之后,如果交警在来到现场之后,对于责任进行了一个划分,觉得是另一方车辆应当负全责的话,那么由另一方车辆来负责就好,公交车司机和公交公司都不需要负任何的责任。
3.那么相对应在另外一种情况之下,如果公交车和其他的机动车出现了碰撞,而公交车需要负责任的话,那么此时是在公交公司所给公交车缴纳的交通强制保险的范围之内来进行赔偿。当然,在保险公司赔偿了之后,如果还有不足的部分需要个人补偿的话,那么是由机动车的使用人,也就是公交车的司机来进行个人补偿。
4.如果车辆的使用人对于这起交通事故负有责任的话,那么也应当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5.也就是说,如果这个车辆的事故是由于公交车司机自己的操作失误,或者是违反了交通法规而造成的话,在这种情况之下,公交车司机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也就是说要进行一定的补偿。
以上就是关于如果公交车在道路上出现了事故之后应当怎么样处理,以及责任如何划分的问题,在我国,这种情况是在交通法当中已经明确规定好的,通常情况下是由公交公司来先进行补偿,当然如果司机有过错的话,应当进行相应的赔偿的责任,在事故发生之后,一定要根据交警的责任认定来进行后续的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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