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不支持误工费答辩状是可以由当事人自己写的,但是前提是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格式书写,根据司法实践也可以知道,并非是所有的当事人都了解交通事故的案情,故此其书写的诉状一般也不能达到减轻自己的处罚的目的。
二、误工费的计算方法
人身损害赔偿中的误工费,按实际误工时间和收入数额计算确定。有固定收入的,以用人单位开具的收入证明为准;没有固定收入的,按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哪些人不能主张误工费
司法实践中,我国法律采用的是劳动能力丧失说,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因《劳动法》规定,一般不予支持误工费。对于16周岁至18周岁,可以视情况认定误工费。对于退休人员,如果仍然依靠自己的劳动获得额外收入的,亦可以认定误工损失。
答辩状的格式固然重要,误工费计算准确也必不可少,合理的误工费计算,才能增加你在法庭上的胜算。当然,如果你还是不清楚人身损害误工费答辩状该如何写,也可以向律师咨询。同时,如果你不清楚如何计算误工费,也可请专业鉴定机构进行误工费计算,这样法院支持你的索赔的可能性就会更大。
交通事故发生之后,索赔虽然是能减少自己的损失,但是首先受害者需要考虑的是进行治疗,之后再要求对方支付误工费等的赔偿,若是肇事司机发现该主体,即使是在交通事故没有发生之前,也是没有误工费的,那么就可以书写答辩状请求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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