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国离婚率呈上升趋势,众多家庭面临着婚姻解体的困境。在离婚过程中,如何和平、高效地解决问题,减少双方的矛盾与消耗,成为很多人关注的焦点。今天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起离婚调解案件,在北京市高朋(无锡)律师事务所刘玥律师的帮助下,当事人成功达成无财产债务争议的和平离婚方案。
原告XX与被告XX登记结婚后,随着时间的推移,二人在长期共同生活中感情逐渐破裂。不过令人庆幸的是,二人婚后未购置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婚姻存续期间也未对外产生共同债权、共同债务,不存在财产分割、债务分担、子女抚养相关纠纷。双方均有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愿,原告为了避免双方产生矛盾冲突,委托刘玥律师处理离婚诉讼事宜,并希望通过调解方式和平解决。
刘玥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二百件,尤其专精于婚姻家事案件,占比约80%。她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细致入微的工作习惯,总能从纷繁复杂的案件细节中发现关键突破口。在接到这起案件后,刘玥律师深知调解的重要性,它不仅能减少当事人的诉讼消耗,还能让双方在相对平和的氛围中结束婚姻关系。
法院受理案件后启动诉中调解程序。刘玥律师首先提前与双方分别沟通,确认二人离婚意愿真实一致,仔细核实夫妻名下无共同财产、无共同债权债务的客观事实,将调解核心要点梳理得清晰明了。在沟通中,她分别向双方讲解离婚调解相关法律规定,详细告知调解协议签署后的法律效力、诉讼费承担等细节,让双方消除对于流程、后续手续的顾虑。这种提前的法律释明工作,为后续的调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在法官主持调解时,刘玥律师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沟通技巧。她协助双方梳理调解条款,重点确认离婚、财产债务、诉讼费三项核心内容。在协调双方协商诉讼费承担主体时,她积极推动双方快速达成统一意见,并且全程缓和双方的沟通氛围,让原本可能紧张的调解过程变得顺利起来。最终,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合意。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离婚调解中,双方需要真实自愿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协议内容不能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也不能损害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刘玥律师表示,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定要遵循法律规定,同时也要关注当事人的心理需求,这样才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最终,法院出具了民事调解书,对双方达成的协议依法确认:双方自愿离婚;无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债权债务分割事宜;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120元,由原告承担;调解协议自双方签字捺印后即刻生效。裁判理由明确指出,双方解除婚姻关系的意思表示真实自愿,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二人不存在财产、债务、子女抚养纠纷,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未损害任何一方合法权益,法院依法予以确认。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婚姻关系出现问题时,通过合法、合理的方式解决纠纷是非常重要的。刘玥律师凭借自己的专业能力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一个良好的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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