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赵红星律师
赵红星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89人
专家导读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是什么

在一些海域,其实我国是允许渔民捕捞海产品的,不过此时也要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如果有非法捕捞的行为,那么达到了一定的标准之后,就会被认定构成刑事犯罪,即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那根据我国法律中的规定一般认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呢?接下来,小编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立案标准

刑法》第六十三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在内陆水域非法捕捞水产品五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千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战非法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二)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或者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在内陆水域五十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五百元以上,或者在海洋水域二百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千元以上的;

(三)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四)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禁用的方法捕捞的;

(五)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第一百条 本规定中的立案追诉标准,除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于相关的单位犯罪

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罪量要素是情节严重。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为首或者聚众捕捞水产品的;大量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多次(三次以上)捕捞水产品的;采用毁灭性捕捞方法,造成水资源重大损失的;非法捕捞国家重点保护的名贵或者稀有的水产品的;非法捕捞、暴力抗拒渔政管理的等。

《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第三百四十六条单位犯本节第三百三十八条至第三百四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按照规定,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一般要求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而具体的立案标准,上文中也是做出了详细介绍的。从《刑法》中关于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规定来看,构成此罪的,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另外,我们还要注意,除了自然人以外,单位其实也是可能构成此罪。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8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41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52****1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20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024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685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52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51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76****2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8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7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436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5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717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30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刑事处罚辩护·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非法捕捞水产品判刑
若是犯罪人涉及违反相关法律的,会受到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等处罚,同时处以相关罚金。而涉及到单位违反本罪的,会对相关单位进行罚款,并对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处以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已经拘役或者管制。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水产品捕捞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判刑
10w+浏览2023-09-20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认定
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
10w+浏览
捕捞非法捕捞水产品怎么处罚
10w+浏览2023-09-12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刑法 第三百四十六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捕捞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处罚?
10w+浏览2023-09-06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如何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会被处罚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于非法手段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行为,会对行为人或者犯罪单位负责人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判处拘役、管制以及罚金,同时也会对犯罪单位判处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怎么量刑,怎么立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随着近海捕捞量的增加,我国海洋资源十分紧张,很多海域都会实行禁渔期。可是一些不法作业船只,在禁渔期搞非法捕捞,大肆破坏海洋环境。对于这样行为,海事局会进行处罚,并且,公安机关会介入处理。那么,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海洋水域,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1、非法捕捞水产品一万公斤以上或者价值十万元以上的; 2、非法捕捞有重要经济价值的水生动物苗种、怀卵亲体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3、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捕捞水产品二千公斤以上或者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4、在禁渔区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5、在禁渔期内使用禁用的工具或者方法捕捞的; 6、在公海使用禁用渔具从事捕捞作业,造成严重影响的; 7、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根据刑法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409浏览
涉嫌捕捞水产品罪
10w+浏览2023-09-12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有罚金吗
根据我国刑法对第三百四十条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规定,在海洋水域内,捕捞者违反保护水产资源的相关法规,在我国禁止捕捞区域内、禁止捕捞时期或使用了捕捞禁用工具进行非法捕捞,如果涉嫌情节严重的话,一般处罚就是在3年以内的拘役、管制或者有期徒刑,还有就可以交纳罚金。
10w+浏览
刑事辩护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是什么样子的?我私地下问了我很多朋友,但是他们都不是很确定,答案模模糊糊的,所以上来求助大家,希望能给我一个明确的答复~
[律师回复] 那个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的本罪与非罪的界限<br/>1、区分合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根据《渔业法实施细则》第19条的规定,因科学研究等特殊需要。在禁渔区、禁渔期捕捞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或者捕捞重点保护的渔业资源品种,只要经过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即为合法,不构成本罪。<br/>2、区分一般违法行为与犯罪的界限。不具备情节严重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如未按渔业法规定取得捕捞许可证而擅自进行捕捞,数量不大的;使用禁用的渔具和方法捕捞水产品但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偶尔违反捕捞许可证关于作业类型、场所、时限等方面的规定进行捕捞的,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由渔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情节是否严重,是区分两者的标准。<br/>(二)本罪与盗窃罪的界限<br/>两罪在主观故意的形态上是相同的,只是故意的内容不同。非法捕捞水产品故意的内容是明知非法捕捞的行为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仍故意为之;盗窃罪故意的内容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为的秘密窃取的行为。因而说明了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与盗窃罪是性质不同的犯罪,区别是:<br/>1、客体不同。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水产资源的管理制度,属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的犯罪;后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属于侵犯财产的犯罪。<br/>2、客观方面不同。本罪表现为违反国家保护水产资源法规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而盗窃罪为以秘密方法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行为。因而在实践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水面或他人承包的渔塘中,毒死或炸死较大数量的鱼并将其偷走,未引起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以盗窃罪论处。<br/>3、主体不同。本罪的主体既包括自然人又包括单位,盗窃罪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br/>4、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的对象是除了珍贵水生动物以外的所有水产品资源,具有特定性,盗窃罪的对象则范围广泛,包括所有的公私财物。
1.1k浏览
中国捕捞水产品罪
10w+浏览2023-09-18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处罚辩护 >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量刑是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盐城180****2805用户3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苏州135****1312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88****5733用户1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