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对立案侦查的程序存在异议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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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当事人对立案侦查的程序存在异议可以向上一级的司法机关提出。立案的程序: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处理。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当事人对立案侦查的程序存在异议怎么办?

一、当事人立案侦查的程序存在异议怎么办?

当事人对立案侦查的程序存在异议可以向上一级的司法机关提出。立案的程序:接受对立案材料的接受→审查→处理。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

二、逮捕批准程序

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提请批准逮捕书一式三份,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

检察机关在接到公安机关的报捕材料后,由审查逮捕部门指定办案人员进行审查。办案人员应当查阅案卷材料,制作阅卷笔录,提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意见,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请检察长批准或者决定;重大案件应当经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

对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已被拘留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7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未被拘留的,应当在接到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15日以内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不得超过20日。

检察机关经审查应当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1)对于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批准逮捕决定书;

(2)对于不符合逮捕条件的,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制作不批准逮捕决定书,说明不批准逮捕的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人民检察院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发现应当逮捕而公安机关未提请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建议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公安机关认为建议正确的,应当立即提请批准逮捕;认为建议不正确的,应当将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通知人民检察院。如果公安机关不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不能成立的,人民检察院也可以直接作出逮捕决定,送达公安机关执行。

对于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回执在3日以内送达作出批准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如果未能执行,也应当将执行回执送达人民检察院,并写明未能执行的原因。如果公安机关发现逮捕不当,应当及时予以变更,并将变更的情况及原因在作出变更决定后3日内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认为变更不当的,应当通知作出变更决定的公安机关纠正。

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对于人民检察院决定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应当立即释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并将执行回执在收到不批准逮捕决定书后的3日以内送达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的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公安机关需要对一切接到举报的刑事案件进行侦查,并且此过程必须要按照既定的流程进行,若是案件的当事人觉得程序上存在瑕疵,是可以提出异议的,但是必须要条理清晰,并且能提交证明程序有问题的证据,否则其提出的请求不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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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好,我朋友最近被立案侦查了。请问各位律师根据我国的法律立案侦查后的程序是什么呢,谢谢各位律师
[律师回复]
1、侦查行为
在我国,侦查行为既包括侦查人员依法进行的专门调查活动,又包括为防止现行犯、犯罪嫌疑人继续犯罪、逃跑、毁灭证据或自杀等而采取的强制措施。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侦查行为的体系,应当包含以下内容:询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勘验、检查、搜查,扣押物证、书证、鉴定、通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等。
2、侦查终结
侦查终结是指侦查机关通过侦查,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足以认定犯罪嫌疑人是否犯罪和应否对其追究刑事责任而决定结束侦查,依法对案件做出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的一项诉讼活动。
3、补充侦查
补充侦查是指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定程序,在原有侦查工作的基础上,就案件中部分事实、情况重新进行侦查活动。补充侦查在程序上有以下三种:
(1)审查批捕阶段的补充侦查
(2)审查起诉阶段的补充侦查
(3)法庭审理阶段的补充侦查
如果是由公安机关侦查终结,人民检察院审查之后,需要补充侦查时,既可以决定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决定自行侦查,必要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协助。但是,如果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终结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的,则不能退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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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公安专业的学生,老师让我们回答一个问题是简述立案侦查,所以我想咨询一下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程序什么样的
[律师回复]
一、公安局的立案条件:
  
1、必须先有人报案(当事人,或者旁人)。
  
2、只有刑事案件予以立案,民事纠纷,治安案件一般都只是留个案底。
  
3、不予收费,公安机关处理事情是不收费的。
  
4、当案件侦查,审理完毕,或者案件不需要继续侦查审理等其他情况,公安机关将予以撤销立案。
  
二、法院的立案程序:
  
1、起诉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其中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如系军人军属身份的,要注明);法人应提交当年度经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编委等其他登记部门出具的法人资格证明;其他组织应提交营业执照或其核准登记部门出具的资格证明。同时,原告应确认自己的受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并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2)有明确的被告。有关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的要求同上,同时应提供被告明确的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原告应提供与争议事实有关的证据材料并填写证据清单,注明证据名称、份数及提交时间。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2、法院受理。根据法律规定,本院在接到原告提交的起诉状后,将依法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立案;对不符合条件的,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
  
3、预交诉讼费。原告在接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后的次日起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否则,按自动撤回起诉处理。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五日(涉外案件的被告为三十日)内提交答辩状,并确认自己的受送达人和送达详细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被告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被告不确认受送达人和送达地址的,承担送达不能的相应法律后果。
  
4、举证,原、被告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后果。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证据材料,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当事人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提起反诉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以上是对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程序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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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从立案侦查到判刑要多久 看具体案情,如果案件重大,按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如果人被批捕,则羁押是有期限的,在此期限内应该进行侦查、、审判。但并没有法律强制规定,超期,可变更强制措施,放人。从实践来看对于普通刑事案件,一般是4-5个月完成一审。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时间 刑事立案作为刑事诉讼开始的标志,是每一个刑事案件都必须经过的法定阶段,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的一种职权,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都无权立案。其作用是为了准确、及时地揭露和惩罚犯罪,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是准确评价社会治安形势和进行正确决策的重要依据。其材料来源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的犯罪事实或者获得的犯罪线索;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或者举报;被害人的报案或者控告;犯罪人的自首。只有当有犯罪事实发生,并且依法需要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时,才有必要而且应当立案。 (一)立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二)侦查。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1、强制措施期限 (1)传唤、拘传持续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 (2)拘留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4日,特殊情况最长37天; (3)取保候审时间,不得超过12个月; (4)监视居住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2、侦查羁押期限 (1)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不得超过2个月; (2)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延长1个月; (3)对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26条规定情形的,可以延长2个月; (4)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10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26条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可以再延长2个月; (5)发现另有重要罪行的,重新计算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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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经济侦查部门在接受刑事案件之后,经济侦查部门会尽快开展立案审查工作,一般在7个工作日内,作出立案或不予立案的决定,并告知当事人。遇疑难、重大经济犯罪案件,可延长30到60个工作日决定是否立案,但需要报经相关领导批准。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受理报案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其他情节达到经济犯罪案件的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的批准,予以立案。经侦立案后多长时间抓人要根据公安机关决定立案侦查以后,视案情需要决定什么时间抓人,法律对没有强制规定期限,因为刑事案件并不能保证每案必破。如果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一般刑事拘留最多不会超过37天就要提请检察院批捕。欧阳律师建议:亲属被刑事拘留后,不要错过37天的最佳救援期,理清法律事实争取撤案或取保候审。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办理经济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公安机关经立案审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 应当立案: (一)认为有犯罪事实; (二)涉嫌犯罪数额、结果或者其他情节符合经济犯罪案件的立案追诉标准,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三)属于该公安机关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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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案件性质的界定。
准确界定案件性质,划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是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工作正确开展的前提,调查取证要围绕犯罪构成进行。所以案件的定性不仅是刑法学研究的问题,侦查方法的研究也须以此为基础。
2、犯罪手段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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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调查取证的重点及难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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