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到工商局注册登记窗口,提出咨询,他们会履行一次告知义务,给你一张申请材料详单.你按下面的材料准备好就可以了。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签署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6、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二、种类
(1)交易过户。
交易性变更又称交易过户,是指由于记名证券的交易便股权从出让人转移到受让人从而完成股权过户。
记名证券申报时,申报人必须输入股东编号,电脑主机先校验股东编号是否正确,若卖出还须在股东数据库确认是否有足够的证券。根据成交记录,由电脑主机自动办理过户手续,即在买方的账户上增加相应证券,在卖方的账户上减少相应证券,从而完成股权过户手续。
(2)非交易过户。
股权非交易过户是指符合法体规定和程序的因继承、赠与、财产分割或法院判决等原因而发生的股票、基金、无纸化国债等记名证券的股权变更,受让人需凭法院、公证处等机关出具的文书到登记结算机构或其代理机构申办非交易过户,并根据受让总数按当天收盘价缴纳规定标准的印花税。
(3)账户挂失转户。
由于实行无纸化流通,证券账户一旦遗失,即可按规定扣理挂失手续。在约定的转户日,登记结算机构主动办理转户手续。
如果企业发售了股权时,购买股权的当事人也是属于公司的股东,同时股东也是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情况将股权进行转让的,在转让股权时可以通过买卖过户和赠与、继承过户等方式来实现的,股东在进行转让股权时也是需要上报公司,在公司同意后才可以进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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