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毁坏财物申请鉴定在哪里进行?

最新修订 | 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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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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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故意毁坏财物的申请鉴定要到司法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指定的具备专业鉴定素质的机构进行,涉及到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司法判决和量刑情况,应当根据故意毁坏财务的金额总数来进行合法的认定。
故意毁坏财物申请鉴定在哪里进行?

一、故意毁坏财物申请鉴定在哪里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和《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财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的规定,故意毁坏财物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如果财物损失达到数额巨大,则构成加重处罚情节,将在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幅度内量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认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定罪量刑的问题。在具体认定中,毁坏程度的不同,所认定的数额幅度也不同。毁坏包括毁灭和损坏两层含义,认定被毁坏财物的价值时,只有在财物被毁灭的情况下,才指财物整体的价值的大小;而当财物只是被部分损坏的情况下,仅指财物个体被毁坏的价值的大小。因此,在司法实践中,只有正确理解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严格区别毁灭和损坏二者的内涵,才能准确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正确定罪量刑。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价格鉴定方法:

由于在确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时要区分财物的价值是整体丧失(毁灭)还是个体丧失(损坏)两种情况,那么,在具体案件中,对财物被毁坏的价值进行鉴定时,就要考虑财物的损坏程度以及没有被毁坏的价值(即残值)等因素,才能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做出准确的鉴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的认识不统一,导致在进行价格鉴定时采用了不同的鉴定方法,影响了执法的统一和公正。根据《关于办理故意毁坏财物罪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之规定:"故意毁坏的财物价值,不能恢复原状或者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大于财物本身价值的,是指被毁坏财物本身的价值,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小于财物本身价值的,是指恢复原状所需要的费用。

毁坏公私财物涉案物的价格鉴定一般按照下列原则进行:

1、损坏物的损失价值,若委托方没有特别要求,一般只计算其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价值。

2、损坏物的损失价值,应根据其损坏程度按以下原则测算:

(1)修复为主、更换为辅;

(2)修复应能使外观及主要性能恢复接近被损前的状况;

(3)更换零部件的材料、质量应对等。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故意毁坏物罪的认定中,必须在对毁坏财产的相关情况进行合法的认定后,才可以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由于是毁坏财物的程序也是该犯罪事实的构成要件之一,司法机关应当严格按照犯罪构成要件的情况来对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并依据法律规定进行司法判决。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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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价格鉴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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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定罪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价格鉴定方法由于在确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时要区分财物的价值是整体丧失(毁灭)还是个体丧失(损坏)两种情况,那么,在具体案件中,对被财物被毁坏的价值进行鉴定时,就要考虑财物的损坏程度以及没有被毁坏的价值(即残值)等因素,才能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做出准确的鉴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的认识不统一,导致在进行价格鉴定时采用了不同的鉴定方法,影响了执法的统一和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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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定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价格鉴定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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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毁坏财物如何定罪

1)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同时构成故意损坏财物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2)故意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或者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3)为练习开车、游乐等目的,偷开机动车辆造成车辆损坏的,按照故意损坏财物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4)实施盗窃犯罪,造成公私财物损毁的,以盗窃罪从重处罚;又构成其他犯罪的,择一重罪从重处罚;盗窃公私财物未构成盗窃罪,但因采用破坏性手段造成公私财物损毁数额较大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盗窃后,为掩盖盗窃罪行或者报复等,故意破坏公私财物构成犯罪的,应当以盗窃罪和构成的其他罪实行数罪并罚。

5)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者寻求精神,任意损毁公私财物,扰乱学校及其他公共场所秩序,情节严重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价格鉴定方法由于在确定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时要区分财物的价值是整体丧失(毁灭)还是个体丧失(损坏)两种情况,那么,在具体案件中,对被财物被毁坏的价值进行鉴定时,就要考虑财物的损坏程度以及没有被毁坏的价值(即残值)等因素,才能对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数额做出准确的鉴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由于对故意毁坏财物罪中数额的含义的认识不统一,导致在进行价格鉴定时采用了不同的鉴定方法,影响了执法的统一和公正。
故意毁坏财物应在案发后多长时间进行鉴定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关于案发后多久进行鉴定,法律没有明确规定,这应该由公安机关根据案件进展的需要来决定。但是,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七十二条规定,为了查明案情,需要对专门性技术问题进行鉴定的,应当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需要聘请本公安机关以外的人进行鉴定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制作鉴定聘请书。第七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应当为鉴定提供必要的条件,及时送交有关检材和比对样本等原始材料,介绍与鉴定有关的情况,并且明确提出要求鉴定解决的问题。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做好检材的保管和送检工作,并注明检材送检环节的责任人,确保检材在流转环节中的同一性和不被污染。禁止强迫或者暗示鉴定人作出某种鉴定意见。第八十条规定,鉴定人鉴定后,应当出具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当载明委托人、委托鉴定的事项、提交鉴定的相关材料、鉴定的时间、依据和结论性意见等内容,并由鉴定人签名或者盖章。通过分析得出鉴定意见的,应当有分析过程的说明。鉴定意见应当附有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证明或者其他证明文件。鉴定人对鉴定意见负责,不受任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的干涉。多人参加鉴定,对鉴定意见有不同意见的,应当注明。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第八十一条规定,办案人民警察应当对鉴定意见进行审查。对经审查作为证据使用的鉴定意见,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作为公安机关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的,应当将诊断证明结论书面告知违法嫌疑人和被侵害人。违法嫌疑人或者被侵害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鉴定意见复印件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后,进行重新鉴定。同一行政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公安机关认为必要时,也可以直接决定重新鉴定。第八十二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进行重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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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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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怎样进行认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故意毁坏财物罪怎样进行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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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故意毁坏损坏财物罪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毁坏财物罪中的犯罪行为通常是由某种现实原因造成的。行为人可能是出于对财物所有人的、或嫉妒心理或其他类似有针对性的心理态度,毁坏财物使所有人的财产受到损失就是其犯罪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 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河南省故意毁坏财物罪量刑标准:五千元以上为数额较大;二万元以上数额巨大。 《最高人民检察院 公安部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第三十三条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 (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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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进行认定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进行认定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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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是故意毁坏财产,还是故意毁毁财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本身兼具了窃取和毁坏财物的特征,符合盗窃的定义自不用说明,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同时,也就使被害人无法使用财物,财物的使用价值相对于被害人而言全部丧失,符合毁坏的解释也是没有问题的。为了区别这样的行为是盗窃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常见的观点是,要借助对行为人主观意图的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出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是盗窃罪,主观上出于毁坏财物的意思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对于盗窃罪的客体,传统的观点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以及受法律保护的客观占有事实。理论上普遍认为,盗窃罪的客体是所有权,但同时盗窃赃物、违禁品的行为也构成盗窃罪。按照民法通行的观点,所有权是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于一身的权利,其中处分权包括对财物的事实上的处分(指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者消灭,如粮食吃掉、原材料生产成成品等)和法律上的处分(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法律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转让、设定物上权、抛弃等)。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利用的意图和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利用和处分的意图的观点,都人为地限制了所有权的界限,也不符合刑法对盗窃罪客体的规定。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并不在于其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在于其客观上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占有。侵害了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侵害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相反,如果认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且将毁坏、隐匿的目的排除在非法占有目的之外,就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行为人以毁坏财物的意思取出财物,之后没有毁坏,反而保留利用的行为,按照后者的解读,行为人毁坏财物的意思取出财物,不符合盗窃罪非法占有的目的,由于盗窃罪是目的犯,所以不构成盗窃罪,行为人事后保留利用财物的行为又不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的构成,因此,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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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
[律师回复]
一、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这里所说的“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是指出于某种个人动机和目的,非法毁灭或者损坏公共财物或者公民私人所有财物的行为。“毁坏”,是指使用各种方法故意使公私财物的价值和使用价值全部丧失,或者将公私财物部分毁坏,使其部分丧失价值和使用价值。
二、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条件有哪些构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毁灭和损坏。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同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毁灭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动机和手段特别恶劣的等。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但是破坏某些特定的公私财物,则不能以毁坏公私财物罪论处,例如,故意毁坏使用中的交通设备、交通工具、电力煤气、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破坏生产经营的,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对于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要注意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界限:其他侵犯财产罪并不损害公私财物本身,而是通过非法手段将公私财物所有权非法转移,而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则通过毁坏公私财物本身,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
故意毁坏公财物价值达到了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律师回复] 你好,故意毁坏财物罪构成要件有:1.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主观上必须是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同时,犯罪目的只是毁坏公私财物,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这也是本罪与其他侵犯财产罪的本质区别。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本罪。  2.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所采用的方式主要是毁灭和损坏。如果用放火、爆炸等危险方法毁坏公私财物,而且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则应以放火罪、爆炸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论处。同时,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程度。如果情节轻微或者数额较小,不构成犯罪。“其他严重情节”,一般是指以下几种情况:毁灭重要财物或者物品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动机和手段特别恶劣的等。  3.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侵犯对象是各种公私财物。但是破坏某些特定的公私财物,则不能以毁坏公私财物罪论处,例如,故意毁坏使用中的交通设备、交通工具、电力煤气、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的,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故意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破坏生产经营的,以破坏生产经营罪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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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是否必须做物价鉴定?
如果是涉及到故意毁坏财物的相关罪名的话,必须做物价鉴定,否则是不能够对车辆损失的相关物价标准作出认定,那样对犯罪嫌疑人的定罪和量刑都存在一定的困难,所以一定要做物价鉴定,这是对案件的判决和量刑所必须要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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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故意毁坏财物罪
[律师回复]
一、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区别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主要区别在于以下几点:
1、侵害的客体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侵犯的客体只限于公私财物的所有权,而寻衅滋事罪侵害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的表现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寻衅滋事罪主要表现为随意殴打他、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
3、主观方面的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毁坏财物罪与寻衅滋事罪都是故意犯罪,但两者的故意内容不同。前者以毁坏公私财物为目的,而后者则只是把毁坏公私财物作为手段之一,以达到寻求精神、填补精神空虚、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破坏社会秩序的目的。
二、故意毁坏财物判几年刑法
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相关法律《邮政法》
第三十八条故意毁坏邮筒等邮政公用设施,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处罚;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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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如何认定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要件,是“法律构成要件”的简称,广义的概念,是一定法律效果发生的前提条件。刑法上的构成要件,是刑法中抽象规定可以作为科刑根据的行为类型或犯罪类型。 (一)本罪与非罪的界限 按照本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单处或并处罚款,责令赔偿损失。所谓“情节严重”,一般是指毁灭或损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的手段特别恶劣的;出于嫁祸于人的动机等。 (二)本罪与其他犯罪的界限 本罪与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交通设备罪、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破坏通讯设备罪等危害公共安全罪以及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中的破坏生产经营罪的区别在于:后者破坏的是特定的财产,侵犯的是其他客体,本法对其已单独规定有罪名,只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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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违章建筑故意毁坏财物算吗?
毁坏违章建筑也可以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定当事人是否触犯《刑法》,主要看破坏违章建筑程度及带来损失数额等。违章建筑虽然是不合法的建设,但是也是存在价值的,故意损坏这种建筑物,只要情节严重,同样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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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紧急避险,是故意毁坏财物还是故意毁坏财物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行为人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行为,本身兼具了窃取和毁坏财物的特征,符合盗窃的定义自不用说明,将他人财物占为己有的同时,也就使被害人无法使用财物,财物的使用价值相对于被害人而言全部丧失,符合毁坏的解释也是没有问题的。为了区别这样的行为是盗窃罪还是故意毁坏财物罪,常见的观点是,要借助对行为人主观意图的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出于非法占有目的的,是盗窃罪,主观上出于毁坏财物的意思的,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对于盗窃罪的客体,传统的观点是公私财物所有权,以及受法律保护的客观占有事实。理论上普遍认为,盗窃罪的客体是所有权,但同时盗窃赃物、违禁品的行为也构成盗窃罪。按照民法通行的观点,所有权是集占有、使用、收益、处分四项权能于一身的权利,其中处分权包括对财物的事实上的处分(指物的物质形态发生变更或者消灭,如粮食吃掉、原材料生产成成品等)和法律上的处分(指依照所有人的意志通过法律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转让、设定物上权、抛弃等)。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利用的意图和遵从财物的经济用途利用和处分的意图的观点,都人为地限制了所有权的界限,也不符合刑法对盗窃罪客体的规定。 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并不在于其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在于其客观上是否侵害了他人的占有。侵害了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构成盗窃罪,没有侵害他人占有的毁坏财物的行为,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相反,如果认为盗窃罪与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区别在于非法占有目的,且将毁坏、隐匿的目的排除在非法占有目的之外,就会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行为人以毁坏财物的意思取出财物,之后没有毁坏,反而保留利用的行为,按照后者的解读,行为人毁坏财物的意思取出财物,不符合盗窃罪非法占有的目的,由于盗窃罪是目的犯,所以不构成盗窃罪,行为人事后保留利用财物的行为又不符合故意毁坏财物的构成,因此,行为人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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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故意毁坏财物罪,故意毁坏财物罪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回复] 犯罪构成。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意毁坏的是本法另有规定的某些特定财物,危害其他客体要件的,应按本法有关规定处理。例如,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危害公共安全的,按本法分则第2章有关罪名论处。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毁灭,是指用焚烧、摔砸等方法使物品全部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损坏,是指使物品部分丧失其价值或使用价值。毁坏公私财物的方法,有多种多样。但是,如果行为人使用放火、决水、投毒、爆炸等危险方法破坏公私财物,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以本法分则第2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有关犯罪论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行为,必须达到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才构成犯罪。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毁坏重要物品损失严重的,毁坏手段特别恶劣的;毁坏急需物品引起严重后果的;动机卑鄙企图嫁祸于人的,等等。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情节较轻的,是一般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第23条规定,处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单处或者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同时按该条例第8条规定,责令行为人赔偿损失。
(三)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犯罪目的不是非法获取财物而是将财物毁坏。这是侵犯财产罪中毁财型犯罪与其他贪利型犯罪的根本区别。犯罪动机各种各样,一般是出于个人报复或妒嫉等心理。除本法特别规定的失火、过失决水、过失爆炸以及过失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备、易燃易爆设备、广播电视、电信设施等犯罪需按有关条文追究刑事责任外,过失毁坏公私财物的,不构成犯罪,属于民事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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