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原告深陷一场民间借贷纠纷的困境之中。被告因资金周转,向原告借款,双方签订书面调解协议,明确了借款本金、分期还款方式和逾期利息承担标准。然而,被告仅部分履行还款义务,尚欠41000元本金未还。还款期限届满后,原告多次催要,被告却以各种理由推诿,拒不还款。原告感到孤立无援,不知道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介入与结果预告
此时,贵州宣典律师事务所的罗心艳律师介入此案。罗心艳律师2018年毕业于贵州医科大学法学(医事法方向),从2022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为15203202211412723,服务地区为贵州-遵义,联系地址在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播州大道蔷薇七期。她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尤其擅长民间借贷等民商事案件。这次罗心艳律师的介入,让案件的走向开始有了新的转机。
案件发展与处理
罗心艳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执业虽仅数年,但她凭借承办过上百起民商事案件的经验,深知证据对于民间借贷案件的重要性。她对案件相关证据进行全面梳理和核查,收集到原、被告身份证明材料、微信聊天记录、微信转账凭证、双方签订的《调解协议》等关键证据。这些证据完整地形成了证据链,证实了原、被告之间借贷关系的成立、借款金额、还款约定以及被告逾期未还款的事实。
案件立案受理后,人民法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然而,被告经法院合法传唤,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这给案件的审理带来了一定的挑战,但罗心艳律师并未因此退缩。在庭审过程中,她当庭清晰地陈述案件事实,详细地进行举证质证。围绕案涉借贷关系的合法性、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的违约行为、逾期利息的计算依据及标准等核心问题,发表专业的代理意见。她援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充分论证原告诉讼请求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要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最终判决/结果
人民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罗心艳律师的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41000元;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支付逾期还款利息,该利息以41000元中未偿还部分为基数,自2024年5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标准计算至实际偿还完毕全部本金之日止;本案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同时,法院明确若被告未按判决指定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需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在罗心艳律师看来,这份判决不仅让原告追回了借款本金和逾期利息,更重要的是维护了法律的公平正义,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与她一直以来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己任,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执业理念相契合。原告原本对追回欠款感到绝望,而最终判决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这样的结果正是罗心艳律师坚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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