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3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976人
专家导读 依据有关的条例可以进行费用的退还,毕竟诉讼标的已经变化,只要自己的条件符合就可以,但是需要当事人按照具体的标准来操作,不能因为自己的费用问题而违反有关的规定,但是更多的是自己需要咨询一下详细的操作的流程,避免出错。
当事人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一,当事人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2007年4月1日起施行),在降低诉讼费用交纳标准方面作了6个方面的规定。

《办法》作出的六项规定是:

1、将财产案件收费比例的起点由现行的4%下调为2.5%;

2、取消其他诉讼费和执行实际支出费用,实行先执行、后收费;

3、将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不另行收费的最高限额由财产总额不超过1万元调整为不超过20万元;

4、行政案件不论是否涉及财产一律按件收取案件受理费;

5、当事人申请撤诉、调解结案或者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6、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标的额怎么计算

在当事人双方或一方全部没有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况下,发生纠纷起诉至法院的,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明确要求全部履行合同的,应以合同总金额加上其他请求额作为诉讼标的额,如当事人在诉讼请求中要求解除合同的,应以其具体的诉讼请求数额来确定诉讼标的额。

三、诉讼标的额与合同金额的区别

合同金额是指报告期内,向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合同登记备案的预售商品房屋总交易总金额。也指我国对外承包劳务企业开展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对外设计咨询业务与外商签约的合同所定金额,其口径同于合同数。

涉案标的额一般是指诉讼请求的财物和价值数额。

四、涉案金额与诉讼标的额的区别

涉案金额是指和案件有直接或者间接关系的金钱的数量;一般用在法律文书中,指在实际案件中产生的财物的价值数额。

诉讼标的不同,有关的费用肯定存在差异,所以在实际的生活中自己不需要过度的纠结只要自己的尺度掌控好就可以,但是存在不少的争议,毕竟有关的费用收取存在灵活性,只要自己熟悉运用有关的条例就可以减免自己的费用,存在不少的灰色空间。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当事人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一键咨询
  • 157****262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8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80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13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78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646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11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53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700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64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51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47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037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3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受理范围·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镇江152****3355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1****2201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52****1028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当事人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诉讼标的变更的,案件受理费可以依法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案件受理费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按照法律规定,如果减少诉讼标的额的话,人民法院是需要退费的。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
37浏览 2025-01-20
当事人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10w+浏览2023-09-16
变更诉讼请求后标的变小可否退费?
变更诉讼请求后标的变小是可以退费的,当事人起诉后,如果提出变更诉讼请求,将标的额降低,法院之前多收的部分会退给当事人。财产案件诉讼费用根据标准分段收取,当事人在办起诉手续的时候,就应当将费用交给法院。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变更诉讼标的是否能退费
诉讼标的变更的,案件受理费可以依法退还。中止诉讼、中止执行的案件,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申请费不予退还。1、当事人增加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增加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补交。2、当事人在法庭调查终结前提出减少诉讼请求数额的,按照减少后的诉讼请求数额计算退还。
47浏览 2025-02-18
法人已变更,诉讼应写变更前当事人还是写变更后的法人
[律师回复] 以变更之日算起,变更前,原法人对以前签发的事项负责,变更后,现法人对公司以后的事项负责。只要该法人在变更后的公司不持有任何股份,就不再对该公司承担任何责任。从法人变更之日起,原法定代表人将不再有权代表公司签字;一般公司章程中会约定由董事长或董事或总经理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如果有相关约定,那么只要公司股东出具委派你为董事长或董事或总经理,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委派书即可,无须起草或签署“法人变更协议”。公司如果从事违法行为触犯刑法,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即使签署“法人变更协议”约定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约定也是无效的。扩展资料法人变更流程<br/>1、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进行公司法人变更预约。<br/>2、在公司登记所在地的工商局网站上下载相应的资料,并如实填写。<br/>3、带上材料到工商局取预约号,交材料。<br/>4、若材料有疑问或当地工商局还要求其他证明,则补充材料(一般下次来无需再预约)。<br/>5、若材料无疑问或补充完毕并通过则领取变更通知书。<br/>6、再规定时间去工商局领取新的营业执照。<br/>7、到刻章公司刻制新的法人章。<br/>8、带着新的营业执照和所有印章到开户行更换开户许可证和印鉴。注:五证分立的“原始企业”的法人变更需要顺便办理五证合一,需要准备的材料更多(比如五个证),所以会相对麻烦一些。
2.4k浏览
能否当庭变更诉讼请求
10w+浏览2024-02-29
变更诉请后,诉讼费可以退吗
19浏览 2025-01-10
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10w+浏览2023-09-19
上诉后变更诉讼请求退上诉费吗
在司法程序中,上诉后变更诉讼请求的情况下,通常并不需要返还已经缴纳的上诉费用。上诉费的缴纳与退还情况往往依据于相应的法律条文以及法院所设定的特定程序进行安排与执行。虽然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变更诉讼请求的确有可能对案件的审讯过程产生影响,然而这并非返还上诉费的法律渊源所在。
0浏览 2024-10-14
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10w+浏览2023-09-17
上诉后变更诉讼请求退上诉费怎么办
在提出上诉之后,若诉讼请求发生了变动并进而导致上诉费用的相应调整,那么是否应当退还包括上诉申请书在内的相关费用呢?这个问题须得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在一般的设定中,如变更之后的诉讼请求所对应的上诉费用有所降低,那么法院通常会酌情退还多余的那部分。然而,就如同上诉费的收取以及退还都必须遵循严格的流程与规定那般,这个过程必然需要经过法院的细致审查与裁决。
43浏览 2024-10-18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时举证期限能更改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时举证期限能更改吗问题解答如下, 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br/>变更诉讼请求是否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须区分其对答辩与举证负担产生的影响而定:如果该变更增加了利害相对方的答辩与举证负担,就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否则,就无需再定举证期。<br/>诉讼请求是基于争议的民事法律关系而向提出保护自己民事权益的请求,其变化形态通常有三种:增加、放弃和变更。按照一般语义解释,民事法律关系要素的任何改变都可归结为诉讼请求的变更。从这一点看,变更形态与另外两种的界线并不明确。但从相关立法文本,如民诉法<br/>第五十九条诉请的“放弃”与“变更”、最高证据规定<br/>第三十四条诉请的“增加”与“变更”并列使用的情况来看,三种形态应当相互且互不交叉或包容。因此,现行民诉立法框架下诉讼请求的三种变化形态应有各自而特定的内涵。一般来说,“增加诉讼请求”是增加原诉请额或诉请事项;“放弃诉讼请求”是意思自治下对原诉请的部分或全部处分;而上述两种形态之外的诉请改变应归入“变更诉讼请求”,主要包括改变民事法律关系性质或民事法律行为效力主张、改变责任承担方式、主客观事实变化下诉讼请求额或请求事项的减少,等等。<br/>实践中较常见的观点是,举证期限作为与诉讼请求紧密关联和对应的程序事项,应随着诉讼请求的变更相应调整,以保障相对方的诉讼防御权并便于审理。但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称证据规定)中,变更诉讼请求时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仅在第三十五条<br/>第二款中有明确规定,即人民依本条<br/>第一款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除此之外则并不明确。最高《关于适用民诉证据若干规定举证时限规定》<br/>第七条对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以及提出反诉时的举证期限问题进一步规定:“当事人在一审举证期限内增加、变更诉讼请求或者提出反诉,或者人民依照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告知当事人可以变更诉讼请求后,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应当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重新指定举证期限。”这一补漏是否意味着所有的变更诉请都要重新指定举证期限?结合举证时限制度的立法目的、上述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特别是上述第七条来看,笔者认为,鉴于诉请变更形态的复杂性和多样性,应具体分析其对答辩与举证负担的影响:如果该变更增加了利害相对方的答辩与举证负担,就应重新指定举证期限;否则无需再定举证期。如证据规定第三十五条中的变更诉请,就需要被告相应调整反驳、抗辩或反诉主张并重新举证,故应当另定举证期。而客观事实变化下诉讼请求事项的减少,如名誉侵权案件中被告庭前道歉后原告撤销相关诉请的变更,就不会增加相对方的答辩与举证负担,无需另定举证期。这也正是上述第七条明确授权“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重新指定举证期限问题予以自由裁量的原因所在。
1.5k浏览
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10w+浏览2024-02-19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当事人变更诉讼标的能退费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淮安180****2477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扬州180****9758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通134****9296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