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职务作品合作作品等区别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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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职务作品是员工在单位发明了作品之后,权属属于个人所有,但是单位可以优先适用该作品的使用权。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是有很大的区别的,但是因为在概念上很相似,很多人容易混淆,所以大家一定要仔细阅读这篇文章,解决问题。
涉及职务作品合作作品等区别是什么?

一、涉及职务作品合作作品等区别是什么?

1、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的相同点

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两者相同点主要有:都与本单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属于本单位职工,享受本单位的一切福利待遇;都是在本职工作范围内;都享有署名权;都有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创造;都由所在单位承担法律责任。

2、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的不同点

职务发明与职务作品两者的本质区别是权利归属不同。职务发明权利归属基本上属于单位,但也可以是发明人与单位共有。我国专利法第6条第一款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而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问题,有两类不同情况:一类是作者享有著作权,单位享有优先使用权;另一类是单位享有著作权,作者享有署名权。

因此,职务作品的权利归属基本上是归作者,少数属于单位的,但作者仍然还有署名权。我国著作权法第16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造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

我们发现了职务作品和职务发明是存在区别的,那就是发明出来的东西最后是属于谁的问题。职务作品中,发明出来的作品是属于发明人所有的,但是单位也可以获得他的所有权,这样的话,发明者可以获得它的署名权。而对于职务发明,权属属于单位所有,或者两人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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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商品犯罪调查科的,涉及商业犯罪等,这两个区别
[律师回复] 商业罪案调查科(简称商罪科;英文: CommercilCrime Bureu,缩写:CCB)於1947年成立,隶属於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主要责任为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及科技罪行等,包括电脑罪案、印制伪钞、伪造硬币、信用卡、其他商业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等的案件。商业罪案调查科设有索引系统,并且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标准,将在发现的伪钞分类及登记。等国家均将商业罪案调查科作为调查可疑钞票的藉据部门,亚太区警察及金融业机构经常邀请商业罪案调查科远赴海外担任授课主管以及派员来访接受训练。商业罪案调查科,由一名总警司出任主管,由两名高级警司出任副主管,分别负责讹骗案调查组、伪钞及伪造文件组及情报及支援组中的支援部份,以及负责科技罪案组及情报及支援组中的情报部份。部份人员曾经为会计师及於投资银行任职。廉政公署(简称廉署;英语:IdepedetCommissio AgistCorruptio,缩写:ICAC)於1974年2月15日根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成立,是及直接向政府首长(回归前为总督,後为行政长官)负责的纪律部队及执法机构,以肃贪倡廉为目标,采取防止、教育及调查三管齐下的方式执行,其调查对象於成立初期限制於公务员,後来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2]现任廉政专员为白韫六,领导逾1,200名人员,几乎全部以合约形式被聘请,其中逾半人员服务了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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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罪案侦查科的,涉及商业犯罪等,不晓得这两个区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商业罪案调查科(简称商罪科;英文: CommercilCrime Bureu,缩写:CCB)於1947年成立,隶属於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主要责任为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及科技罪行等,包括电脑罪案、印制伪钞、伪造硬币、信用卡、其他商业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等的案件。商业罪案调查科设有索引系统,并且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标准,将在发现的伪钞分类及登记。等国家均将商业罪案调查科作为调查可疑钞票的藉据部门,亚太区警察及金融业机构经常邀请商业罪案调查科远赴海外担任授课主管以及派员来访接受训练。商业罪案调查科,由一名总警司出任主管,由两名高级警司出任副主管,分别负责讹骗案调查组、伪钞及伪造文件组及情报及支援组中的支援部份,以及负责科技罪案组及情报及支援组中的情报部份。部份人员曾经为会计师及於投资银行任职。廉政公署(简称廉署;英语:IdepedetCommissio AgistCorruptio,缩写:ICAC)於1974年2月15日根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成立,是及直接向政府首长(回归前为总督,後为行政长官)负责的纪律部队及执法机构,以肃贪倡廉为目标,采取防止、教育及调查三管齐下的方式执行,其调查对象於成立初期限制於公务员,後来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2]现任廉政专员为白韫六,领导逾1,200名人员,几乎全部以合约形式被聘请,其中逾半人员服务了逾10年。
就是涉及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收益、经营管理等等。
[律师回复]   公司合伙合同协议(二)  兹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____________人,为经营_________________而缔结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根据下列条款组建合伙企业。  
第一条组织形式、企业名称、经营场所、合伙期限、经营范围  1.组织形式:合伙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及其相关配套规定组建合伙企业。  2.企业名称:全体合伙人以____________名义从事经营。  3.经营场所:全体合伙人的主要经营场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合伙期限:合伙关系从本协议签订之时发生,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止。非因下列原因,不得提前终止:

1)提前达到本协议预期的目的;

2)某一合伙人死亡、精神错乱、破产之后,其他合伙人不愿维持合伙关系;

3)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5.经营范围;全体合伙人共同从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等项经营活动,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同意并由营业执照所载明的内容为准。  
第二条出资  1.全体合伙人出资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或总计为十成),每一合伙人已按下表所列的种类、数量履行出资义务。出资人姓名  出资种类  价值量(以人民币为单位)  占出资总额的百分比  在合伙关系存续期间,为了扩大经营规模而有必要追回投资时,各合伙人自接到通知后____________日内,按上表所列的比例追回出资数额。以上出资为合伙人共有财产。  2.合伙人除参与盈余分配外,不得因出资而要求其他报酬。  3.合伙人的股权不得转让于本协议当事人以外的其他人。  4.合伙人退伙时按退伙时的财产状况,根据本协议载明的出资比例和退伙人是否履行追回投资的义务返还出资。不能用实物返还的,应当允许折价返还现金。  5.退伙人出卖已返还的财产时,本协议当事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第三条盈余分配  1.盈余是指每一会计年度内的营业总收入减去成本,并按营业总收入的________%,提前后备基金后的纯利润。  2.纯利润的________%,按出资比例分配。  纯利润的________%,按工作量分配(工作量根据不同工种,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  纯利润的________%,作为福利费用,按人数平均分配。  3.本协议当事人均享有参加盈余分配的权利。  4.盈余分配方案连同每会计年度经营收支明细帐,在会计年度终止前的一个月公布。  5.合伙人在分配方案公布之后,实施之前,可对分配方案和帐目进行审核,任何人对分配方案持有异议,应由合伙人全体会议讨论裁决。  
第四条合伙事务的经营管理  1.合伙事务由全体合伙人共同参与。若有争议,依半数以上的主导意见决定。合伙人无论出资数额大小,每人对合伙事务仅有一票表决权。  2.全体合伙人推选____________为合伙负责人,负责人根据过半数的主导意见制定执行方案,主管执行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负责人亦可提出经营方案,制定经营计划,交全体合伙人会议讨论通过。  3.在合伙事务范围内,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都可以代表全体合伙人对外开展业务,每一合伙人(或合伙负责人)在经营业务范围内的活动由全体合伙人负责。  4.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应像对待本人的事务一样慎重。  5.合伙人处理合伙事务的劳动报酬由内部工作承包合同规定,合伙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从经营体内索取回扣。  6.合伙人有权在每月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日查阅帐簿,主管财会的合伙人不得拒绝。  
第五条合伙债务的分担  1.合伙人按本协议
第三条
第二款所定的盈余分配比例(或出资比例)分组合伙债务,合伙人接到履行债务通知后应于___________日之内,将各自所应分担的份额,交给主管财会的合伙人。  2.新的合伙人对他加入合伙前的合伙债务应按核定的出资比例和盈余分配比例分担清偿(或不分担清偿义务);退伙人对退伙时已存在的合伙债务,不论到期与否,都应承担清偿义务。  
第六条入伙与退伙  1.接纳新的合伙人须由本协议当事人一致同意。  2.合伙人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不得声明退伙,但出现下列情形除外:(
1)本协议
第一条
第四款所列的提前终止原因;(
2)合伙经营连续在__________月内出现亏损;(
3)一半以上的合伙人在表决中对合伙经营投不信任票。  或者用下列规定:  合伙人可以声明退伙,但在退伙前一个月应以书面形式向其他合伙人转达退伙意向。  3.退伙时按本协议
第七条规定进行清算。  
第七条合伙的终止  1.无论合伙关系因何种原因终止,都应即时向全体合伙人公布资产负债表。  2.终止时的清算程序如下:(
1)清偿合伙债务;(
2)结清未付工资;(
3)返还出资;

4)分配盈余。  (此项在没有规定存续期的合伙关系中,作为一种可供选择的方案。)  
第八条其他  1.合伙会计年度从每年______月_____日开始,至同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合伙所有的明细帐目应充分显示合伙的经营状况、资金周转状况和纳税情况。  3.合伙负责人应在年终将年度资产负债表和经营报告的复印件交送每个合伙人,如果合伙人在收到上述复印件之后的一个月内没有向合伙负责人提出书面或口头的反对意见,推定他对该年度的经营状况没有异议。  4.合伙人以商号的名义开列银行帐户,银行支票和期票应由合伙负责人与主管财会的合伙人共同签署。  本协议缔约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缔约日期:__2009__年__1__月__1__日
商业犯罪调查科的,涉及商业犯罪等,这两个部门有什么区
[律师回复] 商业罪案调查科(简称商罪科;英文: CommercilCrime Bureu,缩写:CCB)於1947年成立,隶属於警务处刑事及保安处刑事部,主要责任为调查严重及复杂的商业诈骗及科技罪行等,包括电脑罪案、印制伪钞、伪造硬币、信用卡、其他商业票据、旅游及身份证明文件等的案件。商业罪案调查科设有索引系统,并且根据国际刑警组织的标准,将在发现的伪钞分类及登记。等国家均将商业罪案调查科作为调查可疑钞票的藉据部门,亚太区警察及金融业机构经常邀请商业罪案调查科远赴海外担任授课主管以及派员来访接受训练。商业罪案调查科,由一名总警司出任主管,由两名高级警司出任副主管,分别负责讹骗案调查组、伪钞及伪造文件组及情报及支援组中的支援部份,以及负责科技罪案组及情报及支援组中的情报部份。部份人员曾经为会计师及於投资银行任职。廉政公署(简称廉署;英语:IdepedetCommissio AgistCorruptio,缩写:ICAC)於1974年2月15日根据《总督特派廉政专员公署条例》成立,是及直接向政府首长(回归前为总督,後为行政长官)负责的纪律部队及执法机构,以肃贪倡廉为目标,采取防止、教育及调查三管齐下的方式执行,其调查对象於成立初期限制於公务员,後来扩展至公共事业机构,进而包括所有私人机构。[2]现任廉政专员为白韫六,领导逾1,200名人员,几乎全部以合约形式被聘请,其中逾半人员服务了逾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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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贩卖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的区别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涉嫌贩卖毒品罪,和贩卖毒品罪的区别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运输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运输的行为。所谓运输,是指邮寄、携带,通过他人或者交通工具将某物从此处移动到别处的行为。而贩卖毒品罪是指明知是毒品而故意实施贩卖行为。
贩卖毒品罪构成要件
1、主体要件。贩卖毒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根据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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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客观要件。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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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毒品罪构成要件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
(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行为人进行运输毒品的行为。
(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且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毒品而运输,过失不构成本罪。
、贩卖、运输、制造或甲基苯丙胺或者其他毒品,情节严重的标准,适用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一般判处三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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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提供国家规定管制的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品、,以、贩卖毒品论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贩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贩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向他人提供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经营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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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贩卖毒品数量大的;
(二)、贩卖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贩卖毒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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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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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他人提供毒品,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未经许可经营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规模较大、社会危害严重的,并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无照经营行为危害人体健康、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的,没收专门用于从事无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材料、产品(商品)等财物,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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