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庭前准备程序的开始时间是什么时候?
庭前准备程序的开始时间是检察院决定起诉的时候,在开庭审理之前需要进行案件的调节,诉讼调解应注意的问题:
1、调解的前提是当事人必须自愿,是否进行调解和是否达成调解协议以及调解协议的内容均应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2、调解虽贯穿于诉讼活动的始终,但并非诉讼的必经程序,也非所有的案件都要进行调解。
3、正确处理调解与判决的关系,调解与判决均是处理民事纠纷的诉讼活动与结案方式,两者具有同等重要的地位,缺一不可。
4、当事人互谅互让,达成协议,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
5、在答辩期满之前的诉讼调解,必须征得当事人的同意,法院或法官在答辩期满前不得依职权主动启动调解程序。
6、对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和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因不涉及他人的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也不涉及法院的强制执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只需要将调解协议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法官和书记员签名或盖章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对在二审程序和再审程序中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因涉及到一审或原审裁判的效力问题,必须制作调解书。
二、哪些民事案件法院可以在开庭前进行调解
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
诉讼调解的方法主要为以下几种:
1、在调解过程中,应当保持中立地位,平等地对待双方当事人。
2、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的思想,坚持“两便原则”。
3、从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原则出发,在调解的形式上可以不拘一格。
4、根据案件的需要,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协助调解。
5、充分发挥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特别是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调解中的积极作用。
6、要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展调解工作。
很多的民事纠纷案件是需要开庭审理才能解决的,但是法院一般是不会立即就了解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的,故此一般会在开庭之前启动庭审的程序。一般来说,在决定开庭审理之前,法院还会先安排调解纠纷的时间,若是调解依旧不能处理纠纷,之后才会开始正式的开庭审理。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