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流程的特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7
浏览10w+
陈娜娜律师
陈娜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456人
专家导读 仅仅只能用于案件的第一审中。由于刑事诉讼的简易程序有特定的针对案件,也就是案件事实清楚且有足够证据的案件第一审程序,因此简易程序只能在第一审中出现,简单的案件法院就可以直接做出判决。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流程的特点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流程的特点是什么?

刑事诉讼中简易程序的特点:1、只适用于刑事案件的第一审程序;2、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3、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相对简化;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公诉案件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对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的,法庭可以直接作出有罪判决。人民法院对自愿认罪的被告人,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二、适用范围

简易程序是对第一审普通程序的简化,设置简易程序符合当今世界各国刑事诉讼立法的趋势,对于及时惩罚犯罪,提高办案效率,都有重要意义。当然,适用简易程序,首先还是要保证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不能为了简便、省事而将不应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按简易程序审理。为此,刑事诉讼法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必须符合以下三条规定:

1、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被告人承认自己所犯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

3、被告人对适用简易程序无异议

下列情形之一,不适用简易程序:

1.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2.有重大社会影响的;

3.共同犯罪案件中部分被告人不认罪或者对适用简易程序有异议的;

4.其他不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理由。

三、程序的特点

简易程序是相对于普通程序而言的,它省略了普通程序的某些诉讼环节,是对普通程序的简化。这种程序的简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1.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应当由审判员、陪审员三人以上组成合议庭。由于法律对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范围作了限定,因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都是事实清楚,证据比较充分,危害也不严重的轻微刑事案件,不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就可以保证质量地审结,以使人民法院可以集中精力去办理重大复杂的疑难刑事案件。

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这一规定也是由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的特点决定的。对于适用普通程序的公诉案件,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原刑诉法规定由于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一般是事实比较清楚,证据充分,相对来说,社会危害性也较轻的一些刑事案件,对这类案件如果人民检察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认为不派员出庭支持公诉,不会妨碍指控犯罪,证明犯罪,惩罚犯罪的,可以不派员出庭。当然,如果人民检察院认为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也需要派员出庭支持公诉的,也可以派员出庭。对于适用简易程序的自诉人直接起诉到法院的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当然不需要派员出庭。

修订后的新《刑事诉讼法》第210条: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对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包括三年)刑罚的,可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也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判。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人民检察院应当派员出席法庭。

3.简易程序的庭审阶段简化。适用普通程序审理刑事案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庭审的阶段顺序进行,以保障各方当事人和公诉机关的权利。而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由于其自身特点,庭审可以省略一些环节,以迅速、准确审结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被告人可以就起诉书中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和辩护;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公诉人互相辩论。适用简易程序审理自诉案件,宣读起诉书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可以同自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互相辩论,不受普通程序中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但在判决宣告前应当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

4.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一审程序。《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因此,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得或不宜以简易程序审判的情形,即应转换第一审判程序进行审判。

综上所述,刑事案件可以简易审理,前提是必须处于一审程序中,因为简易案件必须是犯罪事实充分且有明确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该案件的结果,因此简易程序可以帮助法院在第一审中就做出直接的判决,但是是否能简化流程还是要根据犯罪事实来决定的。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3.7千字,阅读时间约13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拓展阅读

· 年普法人次15亿+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79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流程的特点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41****257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51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73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56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45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16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48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3****1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8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64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50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0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简易程序的特点是什么?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对于简易程序来说,是在基层法院是进行审理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套诉讼程序。一般来说,对于简易程序来讲在于当场决定并且当场处罚,一般只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和义务明确的案件。
10w+浏览
金融保险
交通事故简易程序的特点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发生交通事故的时候很多人都不希望事故拖得很久,这样对保险理赔申请也不利,就希望能在最短的时间里将其处理好,于是就会申请通简易程序来处理交通事故。但这一方式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适用的,那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简易程序,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 (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四)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调解未达成协议及调解生效后当事人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二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第三款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特点
简易程序不同于行政处罚的正常步骤,它的主要特点就在于便捷性和高效性。 1、无需立案,当场实施处罚。2、可以由一个执法人员单独实施。3、对证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收集必要证据。4、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口头告知。
10w+浏览
行政类
论述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特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论述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及特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即哪些审理的哪些案件应当适用简易程序。按照我国民诉法的规定,只有基层人民及其派出法庭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第一审案件。除此之外,中级人民以上的审理
第一审民事案件均不得适用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只能是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而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问题,最高人民在《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作了如下解释:“事实清楚”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争议的事实陈述基本一致,并能提供可靠的证据,无须调查即可判明事实、分清是非;“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是指谁是责任的承担者,谁是权利的享有者,关系明确,“争议不大”是指当事人对案件的是非、责任以及诉讼标的争执无原则分歧。另外,该意见还列举了三种不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包括时被告下落不明的案件,已经按照普序审理的案件以及发回重审和再审案件。
二、简易程序的适用特点:
1、简易程序只适用于基层审理的案件。
2、简易程序只能适用于事实清楚,被告人认罪的案件。
3、简易案件只能对初审案件。
4、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5、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
6、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简化。刑事诉讼法第177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不受本章第一节关于讯问被告人,询问证人、鉴定人、出示证据、法庭辩论程序规定的限制。
7、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序。刑事诉讼法第179条规定:人民在审理的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按照本章第一节或
第二节的规定重新审理。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简易程序有哪些特点?
刑事简易程序只适用于第一审程序。第二审程序、死刑复核程序和审判监督程序则不适用。刑事简易程序相关书籍刑事简易程序只能由基层人民法院适用。中级以上人民法院虽然也有第一审案件,但不能适用
10w+浏览
金融保险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有何特点?
(1)诉讼方式简便(2)受理程序简便。(3)传唤方式简便 在普通程序中,传唤当事人、证人必须用传票,并且必须在开庭3日前通知。(4)实行独任制审理。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其组织形式有合议制和独任制两种。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我想问一下水行政处罚简易程序的特点有那些方面?我的一个同学是行政部们工作的,需要去做行政处罚工作。
[律师回复]
一、无需立案,当场实施处罚
二、可以由一个执法人员单独实施
对此观点,很多人不敢认同。以下几个论据可以支持此观点:论据
1、工商总局28号令中关于执法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的规定,是规定在一般程序之中,对于简易程序无此要求。论据
2、《北京市对本市行政执法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法〉中若干问题意见(之二)》(京政法制监字[1997]30号中认为:“在适用简易程序实施行政处罚时,行政执法人员可以是二人或二人以上,也可以是一人”。论据
3、《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69号)第四十二条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处罚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作出。
三、对证据的要求标准低,只需收集必要证据
工商总局28号令中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当场查处违法行为,办案人员应当当场调查违法事实,制作现场检查、询问笔录,收集必要的证据”。而对于一般程序的要求则是“必须全面、客观、公正地调查,收集有关证据”、有关证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关于证据的规定,并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依据”。关于必要证据标准的把握,笔者认为,如果能够说明问题,孤证也可定案,即一个询问笔录、一个现场笔录或一份书证都也是可以的。
有一个问题是:证据标准降低了,当事人诉了怎么办?是否会败诉?这种情况是可能有的。所以有必要对简易程序提出一个新的要求,就是必须当事人对处罚无争议,当事人有争议的,则应转入一般程序。
四、无需制发书面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可以口头告知;
当事人申辩的,记入笔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79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包括什么?
刑事简易程序的特点包括:适用的程序、适用的主体以及审理的案件不同。我国的庭审制度中有包含简易程序,建议程序相比较一般的程序来说,是处理简单的案件的,一般简易程序还可以是独任制,也就是法官一个人进行审判,不需要陪审员的加入即可,简易程序是我国很重要的一个诉讼程序。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诉讼 >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审理流程的特点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