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罚没款缴纳时间是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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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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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行政处罚罚没款缴纳时间一般是自接到行政处罚单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到规定的行政管理机关交纳,具体的情况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来咨询,如果没有按时交纳还会产生一定的滞纳金。
行政处罚罚没款缴纳时间是多久?

一、行政处罚罚没款缴纳时间是多久?

行政处罚罚款交纳期限为十五日。主要依据如下:

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银行应当收受罚款,并将罚款直接上缴国库。

行政处罚是指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主体为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依法对行政相对人违反行政法法规而尚未构成犯罪行政行为所实施的法律制裁。实施的行政处罚,必须与受罚人的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相适应,亦即行政处罚的种类、轻重程度及其减免均应与违法行为相适应。

二、 其它情况

1.依法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

(一)依法给予二十元以下的罚款的;

(二)不当场收缴事后难以执行的。

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依法作出罚款决定后,当事人向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确有困难,经当事人提出,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可以当场收缴罚款,除依照上述规定当场收缴的罚款外,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不得自行收缴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2.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财物拍卖或者将冻结的存款划拨抵缴罚款;

(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关于前述第三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决定的,没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可以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行政处罚的目的在于对违反行政规定的行为进行惩罚,其主要的手段就是通过行政罚款来进行处理,行政机关对于行政罚没款的处理有非常明确的规定,在相关行政事项的认定中,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避免出现因处理错误而造成矛盾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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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罚金什么时候交,怎么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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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无故不缴纳的,人民应当强制缴纳。经强制缴纳仍不能全部缴纳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包括在判处的主刑执行完毕后,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的,应当追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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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缴纳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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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本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房产税和房地产税的区别
1、基本定义不同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是指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
2、征收对象不同房产税:房产税的征税对象是房产,所谓房产是指屋面和维护结构,能够遮风挡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学习、工作、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但于房屋的建筑物如围墙、暖房、水塔、烟囱、室外游泳池等不属于房产,但室内游泳池属于房产。房地产税:在我国房产地产税包括房地产业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防擦韩会、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投资方向调节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
3、征收目的不同房产税:征收房产税是为了加强房地产市场的调控,通过付出税收代价来抑制投资性炒房。房地产税:房地产税是为地方政府的各项服务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完善现行房地产税收体系,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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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多长时间缴纳罚款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行政处罚多长时间缴纳罚款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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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后多久能查询到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月缴纳的社保,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可以查到,也就是说5月份的社保要等到6月底或者7月初才可以查到的。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1、社保中心查询,如果对自己的社保帐号不清楚,可以携带身份证到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业务办理大厅查询。
2、上网查询登陆所在城市的劳动保障网或社会保险业务网站,点击“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窗口,输入本人身份证和密码(密码是你的社保证编号或者身份证出生年月),即可查询本人参保信息。
3、电话咨询拨打劳动保障综合服务电话进行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
二、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的主要区别
1、商业保险是一种经营行为,保险业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会保险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一种,目的是为人民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以国家财政支持为后盾。
2、商业保险依照平等自愿的原则,是否建立保险关系完全由投保人自主决定:而社会保险具有强制性,凡是符合法定条件的公民或劳动者,其缴纳保险费用,接受保障,都是由国家立法直接规定的。
3、商业保险的保障范围由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不同的保险合同项下,不同的险种,被保险人所受的保障范围和水平是不同的,而社会保险的保障范围一般由国家事先规定,风险保障范围比较窄,保障的水平也比较低。这是由它的社会保障性质所决定的。社会保险是国家强制实行的社会保障制度,被保险人有永久获得保障的权利。政府对保险财务负最后的责任,发生亏损由国家财政拨款弥补。
4、对象和作用不同。社会保险以劳动者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为对象,在劳动者丧失劳动能力后给予物质帮助;商业保险是以个人或全体人民为对象,并根据其缴保费多少和事故发生的种类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三、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包括哪些内容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是指以纸质材料和电子数据等载体记录的反映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享受社会保险权益状况的信息,包括下列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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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保人员及其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获得相关补贴的信息;
(3)参保人员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及领取待遇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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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反映社会保险个人权益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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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药行政处罚罚没款多久要缴纳?
食药行政处罚罚没款要在十天内缴纳。食药部门在市场监督管理过程中,如果发现有企业存在违法的情况,可以做出行政处罚,比如对企业罚款或者要求停业整顿等。拿到处罚决定书后,企业在规定时间内缴纳完毕,履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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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交通违章缴纳罚款多久生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即时生效的,也有第二天才生效的。违章记录消除是通过交警系统的内网传输的,传输数据不一定是实时传输,所以违章记录消除有可能在缴款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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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警察在现场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下罚款,可以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2、交通警察在非现场,根据交通技术监控记录资料,对违法的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处200元以下罚款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作出处罚决定。所以,采用简易程序的都是处以200元以下的罚款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处理程序规定》具有一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培训考试合格的,才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罚款缴纳
1.持《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按规定到银行缴纳罚款,当地各银行都可交违章罚款,通过自助交电话费的POS机即可。说明:网上查到违章记录后,可以等交警局将《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寄给你,也可以自己去各交警大队或交通监控中心领取。
2.持《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如有暂扣证件的还须携带《交通管理暂扣凭证》)及当事人的驾驶证、行驶证到处罚决定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3.如违例项目需要吊扣驾驶证的还须按规定吊扣,吊扣驾驶证期满后凭《吊扣驾驶证执行凭证》取回驾驶证。
4.如是持深圳驾驶证的司机,违章不需吊扣证的,只需直接到各银行缴纳罚款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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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期间需要缴纳罚款吗
您需先支付相关费用,再申请行政复议,或选择暂停缴纳罚款。如复议机构或被申诉者认为合理,可暂停执行。对行政部门的警告、罚款等处罚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书面申请只需提交申请书,口头申请则现场记录信息、诉求、事实、理由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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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类
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是多久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房产税缴纳时间是什么时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因而,房产税是需要每年缴纳的。但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就有各城市、地区的征税时间并不一致的说法。但是房产税每年都要加这个规定却是统一的!
所以房产税是每年交,可以一年分2次交,5月交上半年的税、10月交下半年的税,也可以5月的时候一次交清。
房产税纳税时间
1.纳税人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2.纳税人自行新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从建成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3.纳税人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4.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5.纳税人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6.纳税人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7.房地产开发企业自用、出租、出借该企业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
8.纳税人因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额的计算截止到房产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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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缴纳后多久可以查询到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月缴纳的社保,次月底或者次次月初才可以查到,也就是说5月份的社保要等到6月底或者7月初才可以查到的。查询社保的方法有三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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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罚款缴纳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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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视不同性质的单位不同。
1、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属不征税收入。
2、对企业的财政拨款如果是属于“政府补助”的,应计入企业的营业外收入,构成利润总额的一部分,计征企业所得税。
二、有关政策规定
1、所得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理论上不应列为征收范围的收入。其中: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和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2、《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用指南规定

1)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者投入的资本。

2)政府补助的形式之一是财政拨款。财政拨款是政府无偿拨付给企业的资金,通常在拨款时明确规定了资金用途。比如,财政部门拨付给企业用于购建固定资产或进行技术改造的专项资金,鼓励企业安置职工就业而给予的奖励款项,拨付企业的粮食定额补贴,拨付企业开展研发活动的研发经费等,均属于财政拨款。

3)企业取得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不能直接确认为当期损益,应当确认为递延收益,自相关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起,在该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分次计入以后各期的损益(营业外收入)。

4)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营业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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