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2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4年
专家导读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的。经过投标及评标程序,总公司中标工程项目后,可以由其名下的分公司和发包方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分公司签合同符合《招标法》的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违约,则最后承担责任的是总公司。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一、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总公司可以在中标后,委托它的下属分公司以总公司的名义签订合同,相关民事责任仍由总公司承担。公司中标后委托分公司签署合同符合“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的规定,并不是招投标法中说的“转包或分包给他人完成”,在授权委托书等相关手续完备后,上述操作行为从法律角度讲是有效的。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招标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二、工程中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项规定是要用法定的形式肯定招标的成果,或者说招标人、中标人双方都必须尊重竞争的结果,不得任意改变;

5、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是采用法律形式促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项特定的经济措施,也是保护招标人利益的一种保证措施;

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这是规定中标人的履约义务,它是招标投标的落脚点,为此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建设公司下面有多个分公司,如果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并且中标的,可以将工程交给分公司做,这样就要分公司和对方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不属于非法外包,是正常的业务。分公司签订合同,一旦违约,承担总责的还是总公司。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3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一键咨询
  •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057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353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73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2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1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1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5****510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8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628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0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567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61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5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6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2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总包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可以吗?
总包公司中标分公司签合同当然是可以的,只要总公司把所有的权利委托给分公司,那么就可以由分公司来进行签订相关的合同;但这份合同由分公司签,但承担责任的就应该是属于总公司。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合法
分公司中标之后由总公司签合同的这种行为显然是不合法的,正常情况下应该是谁中标就由谁来签合同,如果参如果参与竞标的是分公司,那就说明客户看中的也是分公司各方面的资质,但实际操作中如果有总公司来完成的话,这样的做法涉嫌欺骗。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不可以的,这样不符合招投标法律规定,如果分公司中标,和招标单位签合同的只能是分公司。如果换成总公司,表示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在一定程度上是转让中标项目,法律上不允许。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公路工程总计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路工程概况有以下几部分:   一、概述   二、建设方案   三、相关要求   四、投资估算   五、工期安排  例:省道大忻线大同秀女河村至山阴关岱岳段路面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工程概况   一、概述  省道大同至忻州公路(编号206线)起点为大同市西花园,经朔州市、怀仁县、山阴县、朔城区,在忻州原平界河铺与北京至昆明公路(编号G108线)汇合,全长233公里。该段公路是纵贯我省南北的大运公路在朔州市境内的一部分,是我省“十一五”规划的“三纵八横”公路主骨架中纵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朔州市境内的一条重要的经济大动脉为朔州市乃至全省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贡献。  该路段时1988—1990年修建的二级公路,经过十几年的运营,特别是近几年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重车的急剧增加家具了路面的破坏。路面出现了龟裂、松散、沉陷等多种病害,实测弯沉值也远超过了现有交通量要求的允许弯沉值;桥涵、防排水等构造物也不同程度的出现损坏。而且随着今年来交通量的急剧增长,经常出现交通拥堵现象。各种原因导致目前公路路况差,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交通运输的要求,本项目的事实将从根本解决伸到大忻线以及朔州市路网的整体运输情况。第一合同段项目部是这次大忻线路面改造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起点位于大同秀女河村,起点桩号为K13+000,终点位于西小寨K28+000。全长15公里全部为二级公路,路基宽度12米。  任务依据:山西省公路局文件晋公计发[2008]585号“关于省道大忻线大同秀女河村至山阴关岱岳段路面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二、建设方案  此次项目以改善路面为主,完善排水防护和安保和安保设施,不提高技术等级,路面结构为(4+5)cm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基层;20cm水泥稳定碎石底基层。对原先水泥混凝土路段,将混凝土面板破碎后再按以上结构方案扑住路面。   三、相关要求  我项目部改造路段路缘石,按山西省公路局文件晋公计发[2008]585号文件的指示,均用矮墙,矮墙顶宽50cm,高度为40cm。原混凝土路面面板破碎约为4473m3。   四、投资估算  根据建设规模及标准,此次路面改造工程第一合同段计划投资为4000万元,工期为三个月。   五、工期安排  根据招标文件,我单位计划本标段2021年4月1日开工,2021年6月15日竣工。  根据工程具体情况与我单位施工生产能力,经工程人员认真分析,并制定以下几个总工期时间:  2021年3月14日一一2021年3月31日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2021年4月1日一一2021年4月30日完成矮墙砌筑工作。  2021年4月25日一一2021年5月20日完成水稳碎石底基层。  2021年5月6日一一2021年5月25日完成水稳碎石基层。  2021年5月16日一一2021年6月10日完成沥青下面层。  2021年5月25日一一2021年6月15日完成沥青上面层。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签合同是总公司签还是分公司签?
签合同应当由总公司签。签约的主体必须具备主体资格,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作为分支机构的分公司,并不具有主体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没有对外签署合同的权利,除非得到了总公司的授权,在范围内进行签署。
10w+浏览
公司经营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3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建筑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否可以?
分公司中标总公司签合同是不可以的,这样不符合招投标法律规定,如果分公司中标,和招标单位签合同的只能是分公司。如果换成总公司,表示合同主体发生变更,在一定程度上是转让中标项目,法律上不允许。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是不是单位总工程师?
[律师回复]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检举和控告,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规程。第四十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变动的装修工程,支付保险费,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合同当事人一方因对方不履行或未能正确履行合同或者由于其他非自身因素而受到经济损失或权利损害。第五十一条 施工中发生事故时。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人员;没有设计方案的建设工程索赔通常是指在工程合同履行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规定的内容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通过合同规定的程序向对方提出经济或时间补偿要求的行为,由建筑施工单位负责人对安全负责。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第四十七条 建筑施工企业和作业人员在施工过程中高级职称相关法律知识,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不得施工,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作业人员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设计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职称有规定吗。第五十条 房屋拆除应当由具备保证安全条件的建筑施工单位承担,不得上岗作业。第四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第四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建设工程纠纷 > 施工合同纠纷 > 总公司中标工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