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的缓刑制度,是一种相对于监禁刑的有条件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处罚制度,即如果在法定的期限内不违反相应的规定,便可以不执行所判刑罚,是一种考验刑。反之,则需收监执行所判刑罚。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实行并罚。司法实践中,对于在缓刑考验期限内故意犯罪的,并罚后判监禁刑已无异议。可对于过失犯罪的,有的司法人员则认为可以判缓刑,而且已有判例。
二,过失犯罪的构成要件
2.行为必须发生了危害结果,从刑法分则的规定看,这些结果一般都是较为严重的结果。
3.必须有处罚该类过失犯罪的分则性明确规定。
三,过失犯罪负刑事责任的根据
行为人本来应该也能够正确地认识一定的行为与危害社会的结果之间的联系,进而正确选择自己的行为,避免危害社会的结果的发生,但他却在自己自由意志的支配下,对国家、社会和人民的利益采取了极不负责的态度,从而以自己的行为造成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因此,国家就有充分的理由要求过失犯罪的行为人对自己严重不负责任的态度支配之下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四。适用缓刑的六个必备条件是:
2.犯罪情节较轻
3.有悔罪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5.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6.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缓刑期间的犯罪属于罪行的重新认定,理论上肯定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处置,但是需要自己留意有关要求,如果自己的罪行过重那就不是简单的关押了,对于有关当事人来说,缓刑的进行对于自己的行为已经有了一定的约束,所以自己需要在生活中多加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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