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的部分可以申请解除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7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17人
专家导读 法院保全的财产超过诉讼标的的话是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解除查封的,超标的的保全本来就属于保全错误,如果法院能主动察觉的话应该由法院主动解除,但大多数的情况下都是被保全的人向法院提出异议的。法院会解除保全的情形还包括当事人主动撤回了申请。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的部分可以申请解除吗

一、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的部分可以申请解除吗?

可以申请法院解除超过的部分,超标的保全属于保全错误,法院应当主动或者应被申请人(一般是被告)的申请或者所提异议来解除对相应财产的保全。

此外,根据该法律的规定,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的情形还有:

1、其他保全错误的情形。比如所保全的财产非被申请人的财产等。

2、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这是申请人对自己权利的处分,符合民事诉讼的处分原则,法院应当准许。

3、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的。财产保全是为了便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既然申请人的起诉或者诉讼请求被驳回,自然也就没有必要再继续保全被申请人的财产了。当然,如果申请人的诉讼请求是被部分驳回,部分获得了支持,那么,解除保全的范围也就应当是被驳回的部分。

4、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解除保全的其他情形。这是一个兜底条款,实务中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比如,最常见的是申请人已经撤诉,但是出于种种原因却没有申请解封,在此情形,法院就应当主动解除查封,以免给被申请人的权利造成损害。

二、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有哪些?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

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

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院未责令提供担保的不在此限。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诉前财产保全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范围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法院保全的这部分财产应该和诉讼标的是高度吻合的才行,超过的部分已经涉嫌侵犯到了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但会发生这种结果是因为有些不动产的具体市场价值存在着浮动。因为当事人现有的存款也不一定就和诉讼标的是吻合的,所以只能保全其他财产。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3.8k字,预估阅读时间13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的部分可以申请解除吗
一键咨询
  •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300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243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51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5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02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50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25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8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53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711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3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611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66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01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5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合理吗?
?如果诉讼保全超过了标的后也是属于保全错误,是不可以进行查封的,一般情况下法院会主动联系保全的申请人解除相应的财产保全措施,在民事诉讼提起诉讼保全一般是由当事人在起诉以后判决执行以前或者在起诉的同时,向人民法院采用书面方式提交书面申请。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市场监管部门能不能重新查封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厂房,这种查封与民事诉讼中的查封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 不得重复查封。市场监管部门不应对已经查封的厂房重新查封。 查封是行政主体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相对人财产流通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执法过程中适用查封措施, 一般是通过对相对人的财物予以查实封存, 以便作为证据或执行标的。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查封措施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二是采取查封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 三是查封对象可能是涉及违法行为的财物。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这种强制性措施是对权利的临时约束, 而不是对权利的最终处分, 具有非制裁性, 一般不以制裁违法为直接目的, 不以相对人违法为前提, 既可以针对违法的当事人作出也可以针对合法的当事人作出。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由于不转移物的占有, 一般只是加贴封条, 实践中会产生重复查封的情况。而查封当事人的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目的是控制涉案场所、设施和财物,防止证据毁损或者继续违法扩大危害。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经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查封,就已经达到了对这些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实际控制,不会出现证据毁损或者继续违法扩大危害的可能,因此再次查封失去意义。这里的有关国家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以及监督机关。对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的处理,需要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性质,需要实施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再办理有关移送或者移交手续。 在民事执行中, 查封是人民为限制债务人处分其财产而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采取查封措施的目的在于保持债务人财产现状, 保障经过审判程序或其它程序确认的债权尽可能得到清偿, 是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实现的一条有效途径。可见, 民事执行查封与行政执行中的查封在性质与目的上具有明显的区别, 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是在债权债务已经确定的情况下, 为确保债权人债权实现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具有保证权利实现的功能。行政执行中的查封则是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未确定的前提下而对相对人的财产的临时限制,是行政管理的需要。
市场监管部门是否可以重新查封已被人民法院查封的厂房,这种查封与民事诉讼中的查封有什么区别
[律师回复] 《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被其他国家机关依法查封的, 不得重复查封。市场监管部门不应对已经查封的厂房重新查封。 查封是行政主体为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目的而采取的限制相对人财产流通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执法过程中适用查封措施, 一般是通过对相对人的财物予以查实封存, 以便作为证据或执行标的。具有三个特点: 一是查封措施是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二是采取查封措施的目的是为了制止违法行为、防止证据损毁、避免危害发生、控制危险扩大等; 三是查封对象可能是涉及违法行为的财物。查封是一种临时性的强制措施, 这种强制性措施是对权利的临时约束, 而不是对权利的最终处分, 具有非制裁性, 一般不以制裁违法为直接目的, 不以相对人违法为前提, 既可以针对违法的当事人作出也可以针对合法的当事人作出。 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由于不转移物的占有, 一般只是加贴封条, 实践中会产生重复查封的情况。而查封当事人的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目的是控制涉案场所、设施和财物,防止证据毁损或者继续违法扩大危害。涉案场所、设施或者财物已经依法由有关国家机关查封,就已经达到了对这些场所、设施或者财物的实际控制,不会出现证据毁损或者继续违法扩大危害的可能,因此再次查封失去意义。这里的有关国家机关包括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其他行政执法机关以及监督机关。对查封、扣押的涉案财物的处理,需要待案件审结后,根据案件性质,需要实施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再办理有关移送或者移交手续。 在民事执行中, 查封是人民为限制债务人处分其财产而采用的一种强制措施。采取查封措施的目的在于保持债务人财产现状, 保障经过审判程序或其它程序确认的债权尽可能得到清偿, 是确保当事人合法权利实现的一条有效途径。可见, 民事执行查封与行政执行中的查封在性质与目的上具有明显的区别, 民事执行中的查封是在债权债务已经确定的情况下, 为确保债权人债权实现而采取的强制措施, 具有保证权利实现的功能。行政执行中的查封则是在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未确定的前提下而对相对人的财产的临时限制,是行政管理的需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诉讼保全超额查封如何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法院查封被执行人的财产应该以判决书中确定的债务额执行费用为限,不得明显超过这个额度查封。当事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保全能申请超标的查封吗?
诉讼保全能申请超标的查封,但必须要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诉讼保全就是对财物采取的一种强制的保护措施,但对于超标的部份如果要申请查封的话,那么就需要诉说出理由,只有得到法院的认可才能更好的进行处理超标的事情。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超过保全期限房产局是否能自动解除查封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月30日,最高人民发布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民诉法新司法解释》),《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已于2月4日起施行。该《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限的,人民应当在查封、扣押、冻结期限届满前办理续行查封、扣押、冻结手续,续行期限不得超过前款规定的期限。”与《通知》、《规定》相比,《民诉法新司法解释》对财产保全的期限作了全面修订,表现为:
(一)保全期限均有延长,将存款冻结期限从六个月修订为一年,将动产查封、扣押期限从一年修订为二年,将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从二年修订为三年,与审理期限基本相匹配。
(二)取消续行保全期限不得超过第一次保全期限的二分之一的限制性规定,使得第一次保全期限与续行保全期限的规定保持了一致,避免了执法尺度的不统一。
(三)明确了审理程序中的财产保全期限。《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人民采取财产保全的方法和措施,依照执行程序相关规定办理。”该条规定被放在“保全”一章中,这就清晰地告诉大家,审理程序中有关财产保全的期限,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四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来确定。
(四)若申请人的或诉讼请求被生效裁判驳回,而财产保全尚未到期的,依《民诉法新司法解释》第一百六十六条的规定,由人民裁定解除保全。
法院的查封到期后,查封是否自动解除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并出具提取收据。还款期限未到,如果向,通常不会予以立案受理,但是有证据证实借款人明确表示拒绝还款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愿还款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借款人出现上述两种情形,即使借款未到期也可以到,然后依据判决结果申请强制执行,若出现法律规定查封情形时可以申请查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超标的查封吗?
对于诉讼财产保全超标的是不进行查封的,一般来说,诉讼财产保全仅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案件有关的财物,而对于在对其进行查封时,查封财产应以财产保全裁定确定的财产价值为限,如果超过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请求解除对超额部分财产的查封。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是合法的吗?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是合法的,但是也仅限于该案件涉及到了违规的产品,否则对于一般的诉讼标的,法院没有权利查封。对于查封的产品或者是财产,并不是违反法律的规定获得的,此时落实查封行为的法院,需要按照规定支付一定数额的经济赔偿金。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诉讼保全超标的查封的部分可以申请解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