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婚后感情不和、长期分居,一方再次起诉离婚,财产与抚养权该怎么判?
这起离婚纠纷中,原被告双方矛盾重重。原告曾首次起诉离婚被驳回,此次再度起诉,要求判决解除婚姻关系,两名婚生子女均由其抚养。被告同意离婚,却主张结合孩子意愿确定抚养权,还提出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方案以及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围绕子女抚养权归属、共同财产划分、债务认定等问题各执一词。
法院立案后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董江山律师接受被告委托参与庭审。庭审里,针对子女抚养问题,董江山结合两名子女均已满八周岁的情况,主张充分尊重孩子真实意愿确定抚养权。围绕房产、车辆等夫妻共同财产,他结合房屋总价、剩余贷款、车辆现值等数据,提出合理分割与补偿方案。对于被告主张的相关款项,因涉及案外第三人,董律师提出该债务不宜在本案中一并处理,建议另行解决。法庭综合双方陈述、证据及子女意见进行审理。
最终,法院依法准许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按照子女个人意愿划分抚养权,长女由被告抚养,次女由原告抚养,双方互不支付抚养费,同时依法保障彼此的探望权。车辆归原告所有,房产归被告所有,结合财产价值、剩余贷款核算补偿款项,两相折抵后,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财产差价93668.60元,后续房屋贷款由被告自行偿还。涉案债务因涉及第三人,本案不作处理,当事人可另行主张权利;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整体裁判结果完全契合被告方诉求。
董江山律师能成功帮助当事人争取到有利结果,源于他对法律规定的精准把握。他紧扣八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抚养权需尊重其个人意愿的法律规定,协助法庭核实孩子真实想法,争取到有利的抚养结果。他还梳理房产、车辆市值、剩余贷款等数据,依法制定公平合理的财产分割与补偿方案,保障当事人财产权益。针对涉第三人的债务问题,提出恰当抗辩思路,避免当事人在本案中陷入额外债务纠纷。在这起案件中,董江山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素养,也让我们看到,在复杂的离婚纠纷中,专业律师能够依据法律,为当事人争取到相对公平合理的结果,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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