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是全国统一的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3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952人
专家导读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是属于全国统一标准的,法院在进行收取诉讼费的时候就会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定,如果是婚姻的案件每件的标准就到50-300元;如果是侵害人身权的案件那每件一般就是100-500元。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是全国统一的吗?

一、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是全国统一的吗?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民事诉讼法院会收取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其中案件受理费不涉及财产按每件收费从50-300元,涉及财产的不超过10000元的收费50元,超过部分按0.5%-2.5%缴纳,其他诉讼费是指处理案件时,由于其他事项而花的费用,包括勘验费,翻译费以及证人出庭作证所花的费用。

二、相关法律的规定

第十三条 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二)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

(三)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没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或者价额的,按照财产案件的标准交纳。

(四)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商标专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纳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50元。

(六)当事人提出案件管辖权异议,异议不成立的,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在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六)项规定的幅度内制定具体交纳标准。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50元至500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三)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的1/3交纳。

(四)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六)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七)海事案件的申请费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1万元;

2.申请海事强制令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3.申请船舶优先权催告的,每件交纳1000元至5000元;

4.申请海事债权登记的,每件交纳1000元;

5.申请共同海损理算的,每件交纳1000元。

第十五条 以调解方式结案或者当事人申请撤诉的,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六条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七条 对财产案件提起上诉的,按照不服一审判决部分的上诉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八条 被告提起反诉、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决定合并审理的,分别减半交纳案件受理费。

第十九条 依照本办法第九条规定需要交纳案件受理费的再审案件,按照不服原判决部分的再审请求数额交纳案件受理费。

综合上面所说的,诉讼案件都是需要给诉讼费才能进行受理,而对于收费的标准我国也是专门给出了相关的条款,就是为了可以让执员在进行计算的时候可以根据案件的实事来进行办理,所以,案件的收费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6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72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是全国统一的吗?
一键咨询
  • 163****322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15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0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1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771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384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6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1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1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52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7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48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43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163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法院在收费前,一般都会先衡量一下审理该案件需要支出的费用,然后再要求提出诉讼的当事人支付此诉讼费。一般来说,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以及那些并不涉及到财产纠纷的案件,需要缴纳的诉讼费是比较少的。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关于诉讼费,全国都一样吗?我想问一下全国统一诉讼费如何计算呢?哪位可以解答一下。
[律师回复] 《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
  第五条 案件受理费
  
(一)离婚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涉及财产分割的,财产总额不超过一万元的,不另收费,超过一万元的,超过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二)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的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一百元;
  
(三)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十元至五十元;
  
(四)财产案件,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照下列比例交纳:
  1.不满一千元的,每件交五十元;
  2.超过一千元至五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四交纳;
  3.超过五万元至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三交纳;
  4.超过十万元至二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二交纳;
  5.超过二十万元至五十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
  6.超过五十万元至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一交纳;
  7.超过一百万元的部分,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
  
(五)侵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的案件,每件交五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
  
(六)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
  1.治安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元至三十元;
  2.专利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五十元至四百元;
  3.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一百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七)劳动争议案件,每件交纳三十元至五十元。
  
(八)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依照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
  第六条 原告提出两个以上诉讼请求、被告提出反诉、第三人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需要合并审理的,案件受理费根据不同的诉讼请求分别计算收取。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66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民事诉讼法院收费标准是全国统一吗?
法院收费标准是按受理案件实际所花的费用缴纳的,以及应由当事人承担的其他费用。当事人申请撤诉以调解 结案的,减半收费,或通过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也减半,如果对于财产分割不服,按照提起上诉部分收费,当事人收取的费用。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土地征收补偿全国有统一的标准吗?
土地征收补偿全国是没有统一的标准的,因为每个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只是对于土地征收的补偿项目进行了相应的规定,对于被征地户,征地机构应当补偿相应的征地补偿费、青苗补助费、地上附着物补助费,安置补偿费以及搬迁补助费等项目。
10w+浏览
征地拆迁
工伤鉴定标准全国统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工伤鉴定标准全国统一吗?问题解答如下,
一、问题回答工伤鉴定标准都是一样的。都是参照GB/T16180一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进行判定的但是关于工亡、工伤的待遇却是不一样的。《工伤保险条例》有详细的内容
二、关于工亡的待遇标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全国的标准是一致的《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二)项规定的待遇。
三、关于工伤的待遇1-4级伤残是一致的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3.7-10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一致,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由各地自行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4.5-6级伤残,有两种选择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672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超生”征收的社会抚养费标准是全国统一的吗
目前我国已经取消了征收社会抚养费的规定。《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已经在年8月被决定废止。
10w+浏览
2021年工亡赔偿标准全国统一
[律师回复] 2020年工亡赔偿标准,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死亡职工近亲属可领取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每月按职工本人工资比例发放给其配偶40%,其他亲属30%,孤寡老人或孤儿的可额外增加10%,但核定各供养亲属抚恤金不超过职工死亡前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72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我国的法院系统是怎样的
我国司法体系由四级法院构成:最高、高、中、基层法院。最高法院负责审理重大案件,监督指导全国各级法院工作,上级法院也负责监管领导下级法院。这一架构确保了司法审判的公正、高效和统一。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全国的拆迁政策是统一的吗
[律师回复] 1、全国的拆迁政策不是统一的。
2、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
3、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全国平均每亩地大约5-6万,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
4、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果认为补偿标准过低,一定不要签订任何补偿协议,可以通过申请复议和行政诉讼等法律程序争取提高补偿,律师需要到政府各个部门去调取立项审批、规划许可证,征地批文等信息。
5、对项目用地的审批、立项、规划等方面进行审查,通过法律规定的复议或诉讼程序以及通过与政府相关部门协商的方式,争取提高补偿标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三条 【征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
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征收组织、个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应当依法给予征收补偿,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征收个人住宅的,还应当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等费用。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受理范围 > 法院诉讼标的收费是全国统一的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