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最新修订 | 2024-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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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要是没有遗嘱,同时也没有遗赠抚养协议和遗赠的话,则此时按照《继承法》中的规定,可以通过法定方式来分配遗产。那么首先就要在法定继承人当中,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在开始继承遗产之后,一般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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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遗产应由法定继承人按照法定继承程序继承遗产。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依《继承法》第10、12条的规定,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并按照以下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或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与丧偶女婿,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份额怎么确定

我国继承法对继承份额规定:

1、同一水平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2、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要予以照顾。

3、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4、对有抚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分。

5、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他们适当的遗产。不列入继承顺序

三、对老人照顾较多可以多分遗产吗?

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条指出:对被继承人生活提供了主要经济来源,或在劳务等方面给予了主要扶助的,应当认定其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主要扶养义务。所以,尊老敬老不仅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而且法律鼓励每一位公民对老人多关心照顾,多尽一份孝心,对于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可以多分遗产,对于没有孝心不尽扶养义务的继承人,应当不分或者少分遗产。

遗嘱继承中,只能将遗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否则的话就应该属于遗赠。而这里的法定继承人,其实就与法定继承中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的范围重叠。但是在法定继承中,必须要按照一定的顺序来分配遗产,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没有丧失继承权或者放弃继承权的,自然也就轮不到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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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无遗嘱怎么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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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无遗嘱继承财产怎么分配?
无遗嘱继承财产的分配是可以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一般是由自己的配偶还有自己的子女、父母来进行分得,在没有前者的情况之下就可以由自己的直系亲系来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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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公婆生前无立遗嘱 遗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婆生前无立遗嘱 遗产怎么分配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摘要: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说明遗产如何分配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死者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赵女士:我丈夫有3个兄弟,他是老大。公公名下曾有两套公产房,其中一套没有产权的以前是最小的小叔子住的,他离婚以后出租了。现在,这套房子要拆迁,可以换一套面积90平方米的房子,但需要交钱。还有一套是我结婚的时候,和公公婆婆一起住的,房改的时候,婆婆公公掏了一部分钱。办产权证的时候,我才知道公公只有49%的产权,得花钱买剩下的51%的产权。当时公公已去世,婆婆就借二叔子的钱,买下了剩下的产权,而且房产证上是婆婆的名字。后来拆迁的时候,得到40万元补偿款,14万元给了我们夫妻俩,其余由二叔子拿着做了生意。
现在婆婆已去世,这两套房子是不是公婆遗产,该怎么分配?有什么办法能照顾到生病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最小的小叔子?
律师回答:公公婆婆名下的两套房产,其中一套为私产房,婆婆在世时已经拆迁货币补偿了,房款中的14万元,有证据证明是婆婆给了你们,所以可以算作赠与。其余剩下的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没有证据的话,就全部作为遗产,由有继承权的子女们依法继承,这种情况之下你们夫妻之前出钱购买的49%的房款,被算作债权处理,和婆婆借二儿子钱购买余下的51%的房款性质一样。
另一套产权性质是公产房,当时由目前生病的小弟弟居住使用,他是目前的实际承租人,现在拆迁,安置的房产原则上由使用人继续使用,若办理产权当然应当由承租人优先购买。若按照货币方式安置,那么补偿款应当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并适当考虑生病无收入的小弟弟的实际情况,多继承一部分。
赵女士的公公婆婆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遗产份额平均分配。
但是,我国《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公婆生前无立遗嘱 遗产能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对于公婆生前无立遗嘱 遗产能怎么分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摘要: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留下遗嘱,说明遗产如何分配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分配死者遗产。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
赵女士:我丈夫有3个兄弟,他是老大。公公名下曾有两套公产房,其中一套没有产权的以前是最小的小叔子住的,他离婚以后出租了。现在,这套房子要拆迁,可以换一套面积90平方米的房子,但需要交钱。还有一套是我结婚的时候,和公公婆婆一起住的,房改的时候,婆婆公公掏了一部分钱。办产权证的时候,我才知道公公只有49%的产权,得花钱买剩下的51%的产权。当时公公已去世,婆婆就借二叔子的钱,买下了剩下的产权,而且房产证上是婆婆的名字。后来拆迁的时候,得到40万元补偿款,14万元给了我们夫妻俩,其余由二叔子拿着做了生意。
现在婆婆已去世,这两套房子是不是公婆遗产,该怎么分配?有什么办法能照顾到生病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最小的小叔子?
律师回答:公公婆婆名下的两套房产,其中一套为私产房,婆婆在世时已经拆迁货币补偿了,房款中的14万元,有证据证明是婆婆给了你们,所以可以算作赠与。其余剩下的部分可以作为遗产继承,没有证据的话,就全部作为遗产,由有继承权的子女们依法继承,这种情况之下你们夫妻之前出钱购买的49%的房款,被算作债权处理,和婆婆借二儿子钱购买余下的51%的房款性质一样。
另一套产权性质是公产房,当时由目前生病的小弟弟居住使用,他是目前的实际承租人,现在拆迁,安置的房产原则上由使用人继续使用,若办理产权当然应当由承租人优先购买。若按照货币方式安置,那么补偿款应当作为遗产由合法继承人继承,并适当考虑生病无收入的小弟弟的实际情况,多继承一部分。
赵女士的公公婆婆去世时没有留下遗嘱,应适用法定继承方式来分配遗产。法定继承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被继承人的亲属。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个祖父母。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在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法确定上述继承的依据,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继承人与被继承人的婚姻关系;
(2)、继承人与被子继承人的血缘关系的亲疏远近;
(3)、近亲属间共同生活密切程度和继承人生与被继承人生前之间的扶持关系的情况,
在两个法定继承人顺序之间,第一顺序人有优先权,即被继承人死后,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财产。在没有第一顺序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财产或者是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况下由第二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
在处于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中,各继承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他们不分男女老幼,不论属于何种亲属(是血亲还是养亲或者是扶持关系的继承),均享有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平等权利,遗产份额平均分配。
但是,我国《继承法》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即多分点遗产。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时可以多分;相反,对被继承人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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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遗产有遗嘱怎样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中的规定,对于有遗嘱,并且遗嘱经过认定也是有效的,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一般是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此时该遗嘱中是如何分配遗产的,那么实际就如何分配。要是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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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姐姐的公公婆婆已经去世了,在去世之前没有立下遗嘱,但是已经决定分配遗产了,公婆生前无立遗嘱遗产如何分配的
[律师回复] 《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法》第十一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继承法》第十二条 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继承法》第十四条 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或者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配给他们适当的遗产。
  以上就是关于无遗嘱继承顺序的规定,其实无遗嘱将会按法定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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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未立遗嘱如何分配
没有遗嘱的情况下,看是否有遗赠扶养协议或者遗赠,若有则就按照协议或遗赠办理。若都没有,那么财产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继承。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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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遗嘱
[律师回复] 对于什么样的遗嘱是无效遗嘱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样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无效共有四种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哪些问题容易导致书写遗嘱无效
(1)无落款时间。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亲笔所写,有没有日期无所谓,其实不然。
首先,立遗嘱的日期属于遗嘱法定必备条款,
其次,如果存在多份遗嘱,则日期靠后的为有效遗嘱,因此,日期在遗嘱常重要。
(2)打印遗嘱后签名。确实目前很多文件都是电脑编排打印签字即可生效,但在遗嘱规定中则不然,打印遗嘱并不属于法定遗嘱种类,是否有效在实践中也争议较大,因此,建议书写或打印后抄写,才能确保遗嘱的效力。
(3)按手印代替签名。对于有些文化程度较低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可能书写遗嘱确有困难,甚至签名也很成问题,是否可以按个手印代替签名?答案是不行,因为签名也属于自书遗嘱的法定要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代书遗嘱。
(4)夫妻只立一份遗嘱。现实中不少当事夫妻双方由一方执笔,另一方在遗嘱上签名。但由于另一方并未“自书”,因此该遗嘱对仅签名方的效力则非常麻烦,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夫妻双方应分别订立遗嘱处分各自财产,如确由一方执笔,也应该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效力。
(5)亲戚代书或做见证人。实践中常见的是父母请子女(继承人)代书遗嘱,或者邀请自己信任的近亲属进行见证。然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6)写好遗嘱自行保管。当然,很多当事人出于某些考虑,立好遗嘱会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藏匿,然而突发疾病或意外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交代遗嘱,导致也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因此,立好遗嘱后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人代为保管或作为遗嘱执行人,确保得以实现。
遗嘱无效后,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由此可见,只要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相关的遗产或者未分配的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的情形也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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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未立遗嘱如何分配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未立遗嘱如何分配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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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什么样的遗嘱算无效遗嘱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什么样的遗嘱算无效遗嘱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样的遗嘱属于无效遗嘱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无效共有四种情形:
(1)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3)伪造的遗嘱无效;
(4)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哪些问题容易导致书写遗嘱无效
(1)无落款时间。很多当事人认为只要是亲笔所写,有没有日期无所谓,其实不然。
首先,立遗嘱的日期属于遗嘱法定必备条款,
其次,如果存在多份遗嘱,则日期靠后的为有效遗嘱,因此,日期在遗嘱常重要。
(2)打印遗嘱后签名。确实目前很多文件都是电脑编排打印签字即可生效,但在遗嘱规定中则不然,打印遗嘱并不属于法定遗嘱种类,是否有效在实践中也争议较大,因此,建议书写或打印后抄写,才能确保遗嘱的效力。
(3)按手印代替签名。对于有些文化程度较低或行动不便的老人,可能书写遗嘱确有困难,甚至签名也很成问题,是否可以按个手印代替签名?答案是不行,因为签名也属于自书遗嘱的法定要件,确有困难的可以依法代书遗嘱。
(4)夫妻只立一份遗嘱。现实中不少当事夫妻双方由一方执笔,另一方在遗嘱上签名。但由于另一方并未“自书”,因此该遗嘱对仅签名方的效力则非常麻烦,极有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因此,夫妻双方应分别订立遗嘱处分各自财产,如确由一方执笔,也应该有两个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以确保遗嘱效力。
(5)亲戚代书或做见证人。实践中常见的是父母请子女(继承人)代书遗嘱,或者邀请自己信任的近亲属进行见证。然而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三类人员不能成为代书遗嘱的代书人或见证人:
一是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是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是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6)写好遗嘱自行保管。当然,很多当事人出于某些考虑,立好遗嘱会选择一个安全的地方藏匿,然而突发疾病或意外可能导致当事人无法交代遗嘱,导致也无法按照自己的意愿处理遗产。因此,立好遗嘱后可以选择自己信任的人代为保管或作为遗嘱执行人,确保得以实现。
遗嘱无效后,遗产如何分配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7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1)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2)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的;
(3)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4)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5)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由此可见,只要出现了上述规定的情形,相关的遗产或者未分配的遗产就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遗嘱无效的情形也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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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有遗嘱怎么分配遗产2024
根据我国《继承法》中的规定,对于有遗嘱,并且遗嘱经过认定也是有效的,那么在分配遗产的时候,一般是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分配。也就是说,此时该遗嘱中是如何分配遗产的,那么实际就如何分配。要是继承人之间有争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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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姑父由于车祸走的突然,没留下任何的遗嘱,包括口头遗嘱,请问我国法律对无遗嘱遗产分配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被继承人死亡后,有遗嘱的,继承人按照遗嘱继承遗产,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方式分割遗产。无遗嘱遗产分配原则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其主要包括两方面的内容:
1、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根据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 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所谓“一般情况”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彼此在生活状况、劳动能力以及对被继承人所尽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等方面,情况基本相同,条件大致相近。所谓“均等分配遗产”是指同一顺序的各个法定继承人所取得的被继承人遗产数额比例相同,没有明显差别。
2、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两个条件的,才能在遗产分配时给予适当照顾。所谓生活有特殊困难,是指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而不是指和其他继承人相比生活质量比较差。这里的适当照顾是指分割遗产时,一般以该继承人分得遗产能满足其基本的生活需求即可。如果被继承人遗留下的遗产特别多,继承人平均分配遗产就可以足额保证有特殊苦难的继承人的生活,就没有必要加以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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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无效,可执行的遗嘱怎么写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和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遗嘱没有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是受协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伪造的遗嘱无效;
(四)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部分无效;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的,能够用书面或录音方式立遗嘱,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另外,遗嘱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应当保留其必要的遗产份额;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需要有人执行。在一般情况下,遗嘱执行人是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可以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指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来执行。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朋友、单位的同事、有关组织等。如果立遗嘱人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或者被指定的人不愿执行,所有继承人都有权参加执行。在执行中,他们的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如果所有继承人都不能执行,可请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执行。不管谁执行,都必须按遗嘱人的意见执行遗嘱。否则,遗嘱继承人和遗嘱受赠人有权提讼,要求撤免执行人。
什么是遗嘱,无效遗嘱怎么执行?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和第十七条第五款规定,下列遗嘱无效:
(一)无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
(二)遗嘱没有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而是受协迫、欺骗的情况下所立的遗嘱无效;
(三)伪造的遗嘱无效;
(四)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部分无效;
(五)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立的口头遗嘱,在危急情况解除的,能够用书面或录音方式立遗嘱,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另外,遗嘱的内容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的利益;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遗嘱应当保留其必要的遗产份额;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都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遗嘱需要有人执行。在一般情况下,遗嘱执行人是由遗嘱人在遗嘱中指定的。可以指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也可以指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来执行。如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和朋友、单位的同事、有关组织等。如果立遗嘱人遗嘱中没有指定执行人,或者被指定的人不愿执行,所有继承人都有权参加执行。在执行中,他们的地位和权利是平等的。如果所有继承人都不能执行,可请遗嘱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继承地点的基层组织执行。不管谁执行,都必须按遗嘱人的意见执行遗嘱。否则,遗嘱继承人和遗嘱受赠人有权提讼,要求撤免执行人。
生活中一般情况下遗嘱书写之后需要进行公证,如果立遗嘱违反法律规定,不能生效。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哪些情况下当事人订立的遗嘱无效,遗嘱法律规定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回复] 要想知道无效情形就需知道有效模式,遗嘱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如下:
继承法规定了遗嘱的五种法定形式(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遗嘱又是“要式法律行为”,因而必须严格符合法定形式,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5条规定:“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形式稍有欠缺的遗嘱,如内容合法,又有充分证据证明确为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遗嘱有效。”
继承法自1985年10月1日起实施,此条所称的形式上稍有欠缺的遗嘱,仅指在继承法实施前订立的遗嘱,并在继承法实施后遗嘱人死亡,其所立遗嘱虽稍有欠缺,但符合当时的法律要求,应确认该遗嘱合法有效。但在继承法实施后订立的遗嘱,即便稍有欠缺,也不能认定有效。
遗嘱体现了公民对自己财产的合法处分权,如果因为遗嘱形式要件的欠缺导致遗嘱部分无效或者全部无效,而在遗嘱人死后无法按照遗嘱人的意思分配遗产,将是对遗嘱人意愿的违背。
因此,在订立遗嘱的时候,遗嘱人最好能咨询相关法律人士,妥善订立遗嘱,如不要用摁手印的方式代替签名,代书遗嘱不要忘记亲笔签名,自书遗嘱要确定相关见证人在场等等。否则,法律将难以保护遗嘱人的处分财产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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