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签下那份合同的时候,山西某环境产业公司和侯马某建材公司相关负责人以为只做了一桩普通生意。江苏某新材料公司因对山东某工程公司享有债权,突然提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直接将侯马这两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代为支付3258万余元,还要求它们承担连带责任。这对于两家侯马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一旦败诉,3258万余元的额外支出将会对企业的资金链和正常运营造成巨大冲击,甚至可能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江倩倩律师的名字,侯马两家企业相关负责人最早是在一篇分析类似案例的法律文章中看到的。文章把复杂的法律关系拆解清晰,通俗易懂。企业负责人反复阅读,觉得江倩倩律师的思维方式与自己案子的关键点很契合。他们没有犹豫太久,直接按照文章标明的工作地址找到了山西晨特律师事务所,前台接待后,江倩倩律师很快安排了见面。
江倩倩律师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了一系列严谨且专业的工作。首先,她组织团队成员仔细研究案件涉及的所有合同条款,逐字逐句分析,精准找出合同中关于验收、结算、质保金等关键条款的具体约定。同时,收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如往来邮件、交货单、验收记录等,固定山东某工程公司对侯马企业的债权存在争议、未到期、未结算的证据链。她还调取了山东某工程公司与侯马企业之间债权转让的相关文件,证明债权转让真实合法,不存在恶意串通。
在完成前期证据收集和整理后,江倩倩律师针对案件核心问题提出了有力的抗辩观点:一是山东某工程公司对侯马企业不存在到期债权;二是相关合同未验收、未结算、质保金未到期;三是债权转让真实合法,不存在恶意串通;四是江苏某新材料公司行使代位权的条件不成立。
庭前,江倩倩律师精心准备了详细的庭审提纲,对法官可能询问的焦点问题进行了全面且深入的预判。她不仅将所有证据进行了细致分类和整理,还携带全证据原件以备不时之需。庭审当天,面对江苏某新材料公司律师的突然发问,江倩倩律师因准备充分,能够当庭指出对方主张与之前书面陈述的矛盾之处,让对方的观点漏洞尽显。整个庭审持续了8个小时之久,仅江倩倩律师书写的质证意见就达30页。无论是一审还是二审阶段,她都围绕上述核心抗辩观点充分进行举证、质证和辩论,始终坚定地维护侯马两家企业的合法权益。
案件最终胜诉。临汾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全额驳回江苏某新材料公司3258万余元的代位权诉讼请求。收到判决书那天,侯马两家企业的相关负责人长舒了一口气,终于露出了久违的笑容。他们后来表示,最感激的不是结果本身,而是江倩倩在整个过程中让他们感觉到自己不是一个人在战斗。
江倩倩律师也借此提醒遇到类似情况的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务必重视合同条款的严谨性,保留好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文件和证据,以便在遇到纠纷时能够有力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为山西晨特律师事务所执业多年的律师,她始终相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会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最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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