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债权债务遗嘱是否成立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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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债权债务遗嘱是不成立的,一般情况下债务债权不存在清偿,第一就是不能代书,第二就是见证,法律上的效力是不存在的,所以债务债权是不存在遗嘱的问题,但是最为重要的就是自己需要学会合理的分析,尽量在有关程序上的处置确保有效的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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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事人债权债务遗嘱是否成立

一般来说,债权债务是不能立遗嘱的,这正是由于它具有强烈的顾虑,一不能代书二不能见证,否则遗嘱的效力就会受到影响。私人贷款的借款人不幸去世之后留下了相应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向出借人清偿债务。没有遗产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私人贷款的借款人不幸去世之后留下了相应遗产的,继承人应当按照遗产的实际价值向出借人清偿债务。没有遗产的,继承人不承担清偿债务的责任。

生活中,在债务继承这一问题上,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债务的情况有三种:

(1)继承前应当清偿遗产。从被继承人身亡之后一直到对遗产作出分割继承之前,共同继承人首先应该先对被继承人的合法债务租作出清偿,此时一般是由遗产先来偿债。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之后,还剩有遗产的话那么才是分割继承剩余的财产。一般情况是在还清债务之后继承遗产。

(2)共同继承人可以先分割遗产,同时分割并承担被继承人在向出借人清偿债务之前所欠的合法债务。共同分立、承担债务属于继承人的内部约定,应当明确债务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承担。有夫妻一方死亡情况的,遗属一方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发生的连带债务具有连带责任。与此同时,作为其他共同得继承人就需要在自己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对承担了遗产债务的一方作出赔偿

(3)遗产分为未清偿债务的,若存在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应当首先使用其所得。遗产清偿债务;清偿不足的,由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按照遗产收入的比例清偿;只有遗嘱继承、遗赠的,遗嘱人和受遗赠人应当按照原状清偿。占他们收入的一部分。

债务债权问题的遗嘱,不仅在法律上的是不存的,实际生活中同样是不能运用的,但是有关当事人会忽视其中的要求,所以此类问题的出现会有混淆性,但是最为关键的就是自己需要咨询有关人员进行问题的进行一定的获悉,减少自己的操作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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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位置及特征:
二、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
本遗嘱一式份,由保存。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时间:
代书人:××律师
××律师事务所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遗嘱公证细则》第十三条遗嘱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遗嘱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住址
(二)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名称、数量、所在地点以及是否共有、抵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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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有遗嘱执行人的,应当写明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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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遗嘱见证需要一般一千元起步。一般不需要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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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遗嘱见证的方式:
1、当事人到律师事务所办理;
2、律师上门办理。(包括到立遗嘱人就医的医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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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申请;
2、律师审查相关财产证明材料、当事人身份资料等;
3、指导当事人书写遗嘱;(当事人不能或不愿自行书写的,律师可以代书遗嘱)
4、出具律师见证书或者在遗嘱上见证人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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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客观记录当事人订立遗嘱的过程,律师会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固定证据。为审查遗嘱的真实合法性,律师会复制相关证据。律师会为每一份见证遗嘱建立档案,由律师事务所长期保存。办理遗嘱见证需律师两名以上同时在场。
申请律师见证遗嘱,当事人和近亲属应准备如下资料:
1、立遗嘱人身份证、户口本、护照等身份证明材料;
2、拟立遗嘱处分的财产证明材料(如房产证、车辆所有证等);
3、特殊身体健康状况的人应提交医师出具的精神正常、判断力正常的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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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立遗嘱人应向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应记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
(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
(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立遗嘱人应在申请表上签名或盖章;填写申请表有困难的,可由公证员代填。
2.立遗嘱人申请遗嘱公证应提交身份证明、遗嘱所涉及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及其他证明材料。
3.公证处认为符合规定、决定受理申请的,将发给受理通知单,并按规定标准收取公证费。立遗嘱人如交纳公证费有困难的,可提出书面申请。
4.公证人员会通过询问证人、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现场勘验、进行鉴定等方式,对遗嘱涉及的事项、财产进行审查。立遗嘱人应当如实陈述与公证事项有关的事实,并提供相应的材料。
5.遗嘱公证应由两名公证人员共同办理。特殊情况下由一名公证员办理时,应至少有一名见证人在场,见证人应在遗嘱和笔录上签名。
6.经公证人员审查合格、认为可以出具证明,承认公证员草拟公证书后,连同卷宗报批。任何人不得审批自己承办的公证事项。
7.审批合格后,按司法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公证书,并不得涂改、挖改,必须修改的应加盖公证处校对章。公证书应制作公证书正本和若干副本发给立遗嘱人。
8.除法律另有规定外,遗嘱公证书从审批人批准之日起生效。审批人批准日期即为出证日期。
9.遗嘱公证书由立嘱人到公证处领取;必要时,也可由公证处发送。立遗嘱人应在公证书送达回执上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收到日期、份数和公证书的编号。
需要注意的是,立遗嘱人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要为他们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而且只能处分被继承人个人的财产。否则该遗嘱将部分或者全部无效。
遗嘱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不需要征求继承人的同意,而且由于遗嘱继承不同于一般的法律行为,遗嘱必须由遗嘱人本人亲自做出意思表示,他人不能代理。继承是指死者生前所有的于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依法转移给他人所有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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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的遗赠立的是遗嘱吗?
遗赠和遗嘱是有区别的,遗赠是当事人将自己的财产赠与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的对象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社会组织团体,那么遗嘱则是公民将自己的财产继承给自己的亲属以及子女的情况,同时在同一份遗嘱中,遗嘱继承的内容和遗赠也是不会发生矛盾和冲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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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如何提前立遗嘱?
当事人提前立遗嘱是可以的,可以根据个人的意愿出具遗嘱的内容,按照自书、代书或者录音等方式来进行认定,最后可以由公证部门进行公证处理,并形成法律效力,具体情况可以向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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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偷立遗嘱不让有关人知道,遗嘱能生效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是可以不让其他人知道的。但为了增强证明力,建议立公证遗嘱或者有两名无利害关系见证人的书面遗嘱。老人私自立的遗嘱属于自书遗嘱,如果满足以下条件是有效的:
(1)由立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2)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4)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5)遗嘱应为缺乏劳动能力而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立遗嘱人所立的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只要遗嘱内容合法、形式要件完整即可。只有公证遗嘱才需要提交材料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一般遗嘱公证应提交以下证件和材料:
1、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籍的当事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立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的所有权证明。如:房产证、存折、存单,银行卡、基金股票账户证明、车辆登记证、行驶证等。
3、遗嘱草稿。根据《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因为夫妻中一方无权立遗嘱处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财产,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法律依据:《关于贯彻执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gt;若干问题的意见》遗嘱人以遗嘱的形式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无效。因为夫妻中的一方无权立遗嘱处分夫妻全部的共同财产,一方只能立遗嘱处分属于自己那部分的财产,因此若夫妻一方立遗嘱处分全部的夫妻共同财产,该遗嘱部分有效,部分无效。遗嘱中处分自己财产的那部分有效,遗嘱中处分配偶一方财产的部分无效。
代书遗嘱签订地就是遗嘱签订的地点当事人能在遗嘱中注明
[律师回复] 代书遗嘱的法律要求
1、代书遗嘱一定要两个见证人在场见证并签字。一个见证人是不行的,必须是两个或者两个以上见证人。还有更重要的一点是至少有两个见证人须全程见证遗嘱书立过程。
2、见证人必须具备行为能力,法律上要求见证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须与继承遗产及遗产继承人均无利害关系,法律只是从实体上保证了见证人的公正性,但程序上的公正也不可忽视。实践中,在只有两个见证人的情况下,如其中一个见证人或两个见证人就单个人而言未完全见证全过程,这样的代书遗嘱该如何认定我们认为这样的代书遗嘱是无效的,不是盲人,并且识字。见证的过程中必然涉及到文字,所以不能是盲人或者文盲。
3、见证人必须是没有利害关系的见证人,财产所有人、继承人或者被剥夺继承权的继承人都不能作为见证人。
4、见证人必须同时在场见证。两个人必须同时在场,经常会出现一个上午一个下午,或者一个昨天一个今天,这样的见证是无效的。
5、见证人必须全程见证。全程的意思是从写遗嘱到立遗嘱人签好字的整个过程必须见证。包括书写遗嘱,宣读,见证签字。
6、遗嘱的内容必须有一位见证人亲笔书写。为了保险起见,代书遗嘱按照法律规定必须由一位见证人书写,而不能由他人书写也不能打印,很多代书遗嘱就如同本案一样是电脑打印的,这就给效力的稳定性带来瑕疵,所以要谨慎。
7、必须是立遗嘱人亲笔签字,有些立遗嘱人是摁手印的,没有签字这在效力上也是有瑕疵的,按照规定代书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签字的。当然签字后也可以再摁手印,如果摁手印最好摁习惯性用的手指,比如右手食指,因为一旦发生纠纷需要鉴定的话也可以迅速知道是哪个手的手印,避免不必要的麻烦。
8、必须书写日期,遗嘱的日期非常重要,这也是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之一。
9、遗嘱中的签字应当要有可以作证的证据。这样的目的是以防将来见证人去世,没有人出庭证明的情况下,大家对于遗嘱人签字有异议,可以通过比对大家认可的立遗嘱人其他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
10、遗嘱中的签字过程最好是全程录音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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