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收到分配的剩余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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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股东收到分配的剩余财产必须要按照既定的顺序来进行,即使设立成功的任何公司,如果因为管理者做出不恰当的决策的,都会造成公司破产的原因,所以会对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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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收到分配的剩余财产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分配剩余财产必须要按照既定的顺序进行,对于任何的已经设立成功的公司,若是由于管理者做出的决策不恰当等原因导致的公司破产,此时除了偿还债务和分配这些剩余的财产外,公司并不能开展其他的活动。

《民法典》第七十六条  以取得利润并分配给股东等出资人为目的成立的法人,为营利法人。

二、如何对公司股东的剩余财产进行分配

股东对公司清算时的剩余财产有分配的权利,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股东对其出资的所有权就直接体现受益权、转让权和剩余财产的分配权上。股东能够得到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的前提条件是公司依法进行清算时,其全部财产在向公司全体债务人清偿债务之后尚有剩余。也就是说,公司债权人债务清偿权优先于股东的剩余财产分配权。各国公司法均一方面规定股东对公司剩余财产具有分配的权利,另一方面也规定了禁止未清偿公司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条款。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财产在未按照前列顺序清偿完毕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财产的,责令改正,并对公司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按照优先股股份面值对优先股股东分配;优先股股东分配后的剩余部分,按照普通股股东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如果剩余财产不足全额偿还优先股股金时,按照各优先股股东所持比例分配。如为国有企业,其剩余财产要上交财政。在剩余财产分配中,如为实物财产的分配,其价值有差额时,按投资比例计算。

综上所述,一般分配剩余财产的情况都是公司在进行破产的程序时候发生的,虽然出资者是股东,但是公司在设立之后是会和当事人建立债权关系的,所以在分配剩余财产的时候,是必须要按照既定的顺序来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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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对企业股东剩余财产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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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如何分配剩余财产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公司清算如何分配剩余财产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公司清算的种类
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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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乏甫催晃诎浩挫彤旦廓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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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
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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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股东出资未到位怎么分配剩余财产?
在股东出资未到位的情况下剩余财产的分配规定是:财产清算组可以股东将不足的出资部分进行补足。股东没有按照规定足额且及时的出资的,视为不合理的行为,将会带来一系列的不良的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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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要减去法定盈余公积,剩余股利政策下发放现金股利为什么不减去盈余公积
[律师回复]
一、原因:
1、剩余股利政策只分配当期利润,不分配以前的利润。股东权益包含盈余公积,因此在股东权益的增加额中,已经包含了盈余公积的提取数,故不用再减去。
2、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已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以不再提取。在计算法定盈余公积的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
二、法定盈余公积的用途:
1、弥补公司亏损;
2、扩大公司生产经营;
3、转增公司资本(转增时所留存的该科目余额不得少于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扩展资料:基本步骤剩余股利政策的决策步骤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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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清算时,剩余财产怎么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公司被宣告破产或解散后,其法人资格并不立即消灭,除公司的合并与分立外,必须进行清算,以清理其债权债务关系,处理未了事务。如上缴税款、分配剩余财产、进行民事诉讼活动等等。待公司的未了事务处理完毕后,才能注销公司登记。在公司清算期间,公司的权利能力、行为能力均受到限制,不能自主地从事民事活动,只能由清算组代表公司进行必要的民事行为。公司清算的种类 1、普通清算。指公司依法自行组成的清算组,按法定程序进行的清算。 2、特别清算。是指公司在普通清算过程中,出现了显著的障碍或发现其债务有超过其实有资产的可能时,依法由和债权人进行直接干预和监督的清算。 3、破产清算。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宣告破产后,由组织清算组对公司财产进行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并最终消灭公司法人资格的清算。在破产清算中,和公司债权人直接参与公司清算。了结公司债权、债务 (1)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清算期间,公司不得开展新的经营活动。但是,公司清算组为了清算的目的,有权处理公司尚未了结的业务。 (2)收取公司债权。清算组应当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公司债权。对于未到期的公司债权,应当尽可能要求债务人提前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同意提前清偿的,清算组可以通过转让债权等方法变相清偿。 (3)清偿公司债务。公司清算组通过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之后,确认公司现有的财产和债权大于所欠债务,并且足以偿还公司全部债务时,应当按照法定的顺序向债权人清偿债务。 首先,应当支付公司清算费用,包括公司财产的评估、保管、变卖乏甫催晃诎浩挫彤旦廓和分配等所需的费用,公告费用,清算组成员的报酬,委托注册会计师、律师的费用,以及诉讼费用等; 其次,支付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再次,缴纳所欠税款; 最后是偿还其他公司债务。在清偿公司债务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 一、偿还公司债务,一向没有严格先后、顺序之分,但是,公司财产必须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第 二、在催告债术人申报的期限届满前,公司一般不得先行清偿债务;第 三、在公司清偿全部公司债务前,不得向公司股东分配公司财产。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公司清偿了全部公司债务之后,如果公司财产还有剩余的,清算组才能够将公司剩余财产分配给股东。根据《公司法》第195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进行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各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权,是公司股东自益权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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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破产没有剩余财产分配股东可以吗?
公司破产之后没有剩余的财产,可以不予分配,这种情况属于资不抵债,公司申请破产时,需要成立破产清算小组,对公司的债务和资产进行清算,用公司的资产来清偿债务,优先清偿员工的工资,劳动保险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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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如何分配?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所以合伙企业进行清算时,财产不足的,普通合伙人负责清偿,有剩余的,依据出资比例返还合伙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八十八条清算人自被确定之日起十日内将合伙企业解散事项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人申报债权。
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人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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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九条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第九十一条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第九十二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出破产清算申请,也可以要求普通合伙人清偿。
合伙企业依法被宣告破产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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