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合同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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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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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总公司和分公司之间一般不需要合同,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按照总公司的指令开展业务活动。总公司对分公司的业务指导往往是基于公司的管理制度,不用合同来规范。当然,特殊情况下,双方也可以订立合同。
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合同吗?

一、总公司分公司需要合同吗?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分公司,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的管辖,在法律上不具有法人资格,从根本属性上来讲,其属于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

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快捷、充分地以分公司的形式对外开展业务,从而达到总公司利益最大化的目的。因此,分公司以其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时,基于其合法经营权已经得到法律的认可,分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只需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即可。

二、分公司和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1、二者的法律地位不同

子公司具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分公司则不具有独立的民事和商事主体资格,不具有法人资格。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拥有自己独立的名称、章程和组织机构,对外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活动,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债权债务由自己独立承担。

2、二者的名称称谓不同

分公司不具有独立的名称,子公司有自己独立的名称。分公司名称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子公司可以自行起名称,不需要加母公司的名称。分公司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而子公司与一般的公司无异,母公司持有分公司的股份,更多的联系还是存在于利益方面。

3、二者的经营范围不同

公司经营范围不得超出母公司的经营范围,子公司可以自行选择经营范围,一般无限制。

4、二者设立的程序不同

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而子公司需要按照正常规定进行申请和设立。子公司由公司股东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设立,应当符合《公司法》对公司设立条件和投资方式的要求。分公司由总公司在其住所地之外向当地工商机关申请设立,属于设立公司分支机构。

综上所述,总公司是分公司的上级部门,对分公司有管理的权利,并承担连带责任。总公司不会和分公司签订合同,设立分公司需要得到总公司的批准,分公司没有独立法人地位,不能完全承担民事责任。当然,分公司对外可以签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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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什么年龄退休总总裁什么年龄退休休
[律师回复] 1、董事长:是公司董事会的组织者,一般是股东的代表推举出来代表股东利益,负责监督公司日常运作的人。 2、总裁:常常就是总经理,是股东聘任或者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属有几个较小或者专业的公司中,称呼总裁的为多,单一公司称总经理为多。 3、职权区别: (1)总裁是股东聘任或者推荐的公司管理层的最高管理者,一般比较大的公司或者公司下属有几个较小或者专业的公司中,称呼总裁的为多,单一公司称总经理为多。 (2)董事长直接领导公司里的董事会或董事局,以及附设的任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等一些专门委员会,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一般是持有最多股份的股东。 4、身份区别:(1)董事长是公司的实际所有者,收入来源主要是公司的经营利润。(2)总裁是公司的实际运营者,收入来源主要是合同签订时约定的工资。 5、公司实际经营权的区分:(1)董事长是每年给总裁下达董事会给公司的经营任务,并对经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过程监督和结果检测。(2)总裁是参与战略制定,直接进行公司的日常管理,定期向董事长及董事会汇报工作。《公司法》第一百零九条 董事长的产生及职权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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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合同按照承包工程计价方式可分为:固定价格合同、可调价格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其中可调价格合同的含义:双方在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调整方法的合同。可调总价合同又称为变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是以图纸及规定、规范为基础,按照时价(C c)进行计算,得到包括全部工程任务和内容的暂定合同价格。它是一种相对固定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通货膨胀等原因而使所使用的工、料成本增加时,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对合同总价进行相应的调整。当然,一般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和其他工程条件变化所引起的费用变化也可以进行调整。因此,通货膨胀等不可预见因素的风险由业主承担,对承包商而言,其风险相对较小,但对业主而言,不利于其进行投资控制,突破投资的风险就增大了。   成本加酬金合同由业主向承包单位支付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并按事先约定的某一种方式支付酬金的合同类型。这类合同中,业主承担项目实际发生的一切费用,因此也就承担了项目的全部风险。但是承包单位由于无风险,其报酬也就较低了。 这类合同的缺点是业主对工程造价不易控制,承包上也就往往不注意降低项目的成本。 主要使用: 1.需要立即开展的项目。 2.新型的工程项目。 3.风险很大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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