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增发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吗

最新修订 | 2024-09-05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定向增发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的,定向增发是股份公司融资的手段之一,针对特定机构和个人,通过增发股票,原来股东的股权会被稀释,公司的股本扩大。公司拟定向增发的,应当召开董事会,并报请证监会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执行。
定向增发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吗

一、定向增发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吗?

定向增发是一定会稀释原有股东的股权(只有特定的个人和机构才能购买新股)。公开增发不会稀释股权是因为所有人都可以参与买股,而且原有股东有优先权。定向增发是增发的一种。向有限数目的资深机构(或个人)投资者发行债券或股票等投资产品。有时也称“定向募集”或“私募”。发行价格由参与增发的投资者竞价决定。发行程序与公开增发相比较为灵活。

二、公司定向增发的程序是什么?

1、公司拟定初步方案,与中国证监会预沟通,获得同意;

2、公司召开董事会,公告定向增发预案,并提议召开股东大会;

3、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定向增发方案;将正式申报材料报中国证监会;

4、申请经中国证监会发审会审核通过,公司公告核准文件;

5、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定向增发的具体内容,并公告;

6、执行定向增发方案;

7、公司公告发行情况及股份变动报告书。

三、定向增发的用处是什么?

1、利用上市公司的市场化估值溢价(相对于母公司资产账面价值而言),将母公司资产通过资本市场放大,从而提升母公司的资产价值。

2、符合证监会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要求,从根本上避免了母公司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和同业竞争,实现了上市公司在财务和经营上的完全自主。

3、对于控股比例较低的集团公司而言,通过定向增发可进一步强化对上市公司的控制。

4、对国企上市公司和集团而言,减少了管理层次,使大量外部性问题内部化,降低了交易费用,能够更有效地通过股权激励等方式强化市值导向机制。

5、时机选择的重要性。当前上市公司估值尚处于较低位置,此时采取定向增发对集团而言,能获得更多股份,从未来减持角度考虑,更为有利。

6、定向增发可以作为一种新的并购手段,促进优质龙头公司通过并购实现成长。

综上所述,有些股份公司在融资的时候,会考虑用定向增发的手段。用这样方式融资,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公司总体股本规模扩大。持有公司优先股的股东,一般情况表可以成为定向增发的对象。除了定向增发,公司增发还有公开发行这种方式。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3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664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定向增发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吗
一键咨询
  • 160****2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45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36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450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31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35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7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374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1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260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683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55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0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06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定向增发股东稀释股权吗?
定向增发确实会稀释股东的股权,但公开增发是不会稀释股东的股权的,主要是因为定向增发的购买对象是固定的群体,对本身已经存在的股权造成了一定的影响,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处理。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如何避免大股东增资稀释小股东股权比例?
[律师回复] 对于如何避免大股东增资稀释小股东股权比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
第一道防线:重大事项表决权  公司法
第四十四条
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就意味着只要持有1/3以上表决权,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公司增资行为,从而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发生的对小股东权益的任意践踏。当然,在公司成立时如约定重大事项表决须代表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表决权通过的话,则对持股比例低的小股东更加有利。  
2、
第二道防线:优先认购权(按比例优先认购和超比例优先认购)  公司法
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或小股东本身也同意增资时,依法按照原出资比例进行增资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按比例增资可以有效地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的情况发生,使增资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与增资前保持一致。  
3、
第三道防线:评估以重新确定出资比例  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而小股东又无力或无意继续出资时,最后一道防线即是在新的股本金进入之前必须对公司全部资产状况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因为,公司在增资时可能处于盈利状态,可能拥有大量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因而,净资产可已能远远高于公司原始资本。相反,如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任何经营积累,净资产可能早已低于其资本,甚至可能已经资不抵债。基于以上原因,合理的增资方式应是首先对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全面地评估,以确定股东权益的真实价值或者公司的净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原股东的股权比例和新股东的出资金额与股权比例。盈利状态下高于资本的股东权益应由原股东享有,而不应自然地归属增资后的所有新老股东,同时,亏损状态下新股东相同比例股权的出资也不应该当然地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额确定。否则,就必然会导致新股东对原有股东权益的不当占有,或者老股东不合理地获得新股东出资利益。因此,评估以重新确定股权比例是小股东在前面两道防线均告失守的情况下的最后的抵抗阵地。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6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稀释定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稀释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稀释
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
1、短期股权稀释
所谓股权短期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暂时性下降。当企业购并溢价小于或等于企业购并协同效应时,虽然从理论上或长期来说,是不会导致股权稀释的。但短期单位股利摊薄依然不可避免。这是因为,企业购并协同效应的实现主要取决于目标企业潜在价值的挖掘,而挖掘目标企业潜在价值,则不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资金、技术、高效管理等),而且需要一定的整合时间。由于在目标企业潜在价值没有完全挖掘出来之前,企业购并增值额肯定会小于购并溢价,从而会出现主并企业股东的股权稀释现象。
2、长期股权稀释
所谓长期股权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永久性下降。造成这种股权稀释的根本原因是购并溢价大于企业购并的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并协同效应完全得以实现,企业购并增值额依然不能弥补购并溢价,从而单位股利摊薄现象无法自动消失。
相关内容:融资中如何避免股权稀释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处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
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
[律师回复] 对于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稀释
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
1、短期股权稀释
所谓股权短期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暂时性下降。当企业购并溢价小于或等于企业购并协同效应时,虽然从理论上或长期来说,是不会导致股权稀释的。但短期单位股利摊薄依然不可避免。这是因为,企业购并协同效应的实现主要取决于目标企业潜在价值的挖掘,而挖掘目标企业潜在价值,则不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资金、技术、高效管理等),而且需要一定的整合时间。由于在目标企业潜在价值没有完全挖掘出来之前,企业购并增值额肯定会小于购并溢价,从而会出现主并企业股东的股权稀释现象。
2、长期股权稀释
所谓长期股权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永久性下降。造成这种股权稀释的根本原因是购并溢价大于企业购并的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并协同效应完全得以实现,企业购并增值额依然不能弥补购并溢价,从而单位股利摊薄现象无法自动消失。
相关内容:融资中如何避免股权稀释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处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
股权稀释含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股权稀释
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通常称这种情况为股权稀释,即由于普通股股份的增加,使得每股收益有所减少的现象称为股权的稀释。
1、短期股权稀释
所谓股权短期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暂时性下降。当企业购并溢价小于或等于企业购并协同效应时,虽然从理论上或长期来说,是不会导致股权稀释的。但短期单位股利摊薄依然不可避免。这是因为,企业购并协同效应的实现主要取决于目标企业潜在价值的挖掘,而挖掘目标企业潜在价值,则不仅需要具备特定条件(资金、技术、高效管理等),而且需要一定的整合时间。由于在目标企业潜在价值没有完全挖掘出来之前,企业购并增值额肯定会小于购并溢价,从而会出现主并企业股东的股权稀释现象。
2、长期股权稀释
所谓长期股权稀释,是指单位股利的永久性下降。造成这种股权稀释的根本原因是购并溢价大于企业购并的协同效应。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购并协同效应完全得以实现,企业购并增值额依然不能弥补购并溢价,从而单位股利摊薄现象无法自动消失。
相关内容:融资中如何避免股权稀释
众所周知,很多企业在融资过程中发生了股权稀释的现象,因此后悔莫及。但也有很多企业在融资之处就已经有详细的方案可预防出现这种现象,如何在融资中避免股权稀释呢,我们以卡联科技与LP签订的“反稀释条款”来说明,具体内容:
增资完成后,如果卡联科技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不应低于本次投资完成后的估值,以确保PE所持的公司权益价值不被稀释。
如公司再次增加注册资本,新股东增资前对公司的估值低于公司投资后估值的,PE有权调整其在公司的权益比例,以保证权益价值不被稀释;如果公司以低于本次投资后的估值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则将向PE进行现金补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增资扩股如何稀释股权?
增资扩股后,原股东持有的股权会减少,也就达到了稀释股权的目的,具体情况下,对于增资扩股的具体情况,都是需要严格基于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处理的, 具体情况召开股东大会来认定。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大股东增持名词解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大股东增持是什么意思
大股东增持就是说大股东自己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仓量,
是对公司长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还有就是管理层增持,这都是对公司未来相当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订单,以及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大量的潜在订单,因为没有人比公司管理层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二、大股东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规模增持股票,一般选在股市低迷时期,为显示对公司未来业绩有信心,同时提振二级市场股价。但是在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后,大股东动辄以上亿元现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表面上看显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发公告说有大股东股票增持股票的情况就是说大股东比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数量。大股东增持对公司股票一般属于实质性利好,一般会带动股价上涨。其原因是:
1、最熟悉公司情况的应属公司大股东,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说明对公司未来发展看好,公司一旦有发展前景,将从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价格上扬。
2、从市场供求看,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扩大了对该股票的需求,求大于供,将在市场层面推动股价上升。不过有时候大股东增持股票短期对股价有一定支撑作用,不过由于增持的原因绝大多数是由于市场行情低迷。我们常常看到所谓大股东增持,基本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利好作用极其有限,甚至会是主力刻意打压股价的契机,绝大多数股票在大股东宣布增持后都走出先扬后抑的走势,对这种股票我认为都没有介入价值,尤其是大盘蓝筹宣布增持,必须在一周内清仓。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义明显不同。股票的好坏,还是看这家公司值不值。
大股东增持释义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大股东增持是什么意思
大股东增持就是说大股东自己买入自己公司的股票,增加其持仓量,
是对公司长期看好,有些公司是官方增持,还有就是管理层增持,这都是对公司未来相当看好,有些公司是手上有大量的订单,以及未来一段时间还会有大量的潜在订单,因为没有人比公司管理层更加了解自己公司的了。
二、大股东增持原因
上市公司大股东大规模增持股票,一般选在股市低迷时期,为显示对公司未来业绩有信心,同时提振二级市场股价。但是在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后,大股东动辄以上亿元现金从二级市场购买股票,表面上看显得有些任性。
如果是上市公司发公告说有大股东股票增持股票的情况就是说大股东比较看好公司的股票,增加持股数量。大股东增持对公司股票一般属于实质性利好,一般会带动股价上涨。其原因是:
1、最熟悉公司情况的应属公司大股东,股东增持公司股票,说明对公司未来发展看好,公司一旦有发展前景,将从基本面上保障公司股票价格上扬。
2、从市场供求看,股东增持公司股票扩大了对该股票的需求,求大于供,将在市场层面推动股价上升。不过有时候大股东增持股票短期对股价有一定支撑作用,不过由于增持的原因绝大多数是由于市场行情低迷。我们常常看到所谓大股东增持,基本属于不得已而为之,所以利好作用极其有限,甚至会是主力刻意打压股价的契机,绝大多数股票在大股东宣布增持后都走出先扬后抑的走势,对这种股票我认为都没有介入价值,尤其是大盘蓝筹宣布增持,必须在一周内清仓。增持5%的股份和增持0.0005%的股份意义明显不同。股票的好坏,还是看这家公司值不值。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增加注册资本会稀释股价吗?
增加注册资本会稀释小股东的股价,对于公司中如果大股东想要增加注册资本,在工商局组办理增资的时候是一定要小股东签字的,所以对于增加资本会稀释小股东股价的情况也会考虑到。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东不增资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免费律图网:半年前,我与甲乙2个朋友共同开办了一家餐饮公司,注册资本共100万元,其中甲出资60万元、乙出资30万元,我本人出资10万元。到现在由于经营不善导致公司亏损,但是我们3人都认为公司还有发展前途决定把公司继续办下去,可现在维持公司的运转需要再次注入资金10万元,甲乙二人认为再次投入的资金应由我们3人按所占股份的比例来继续投入,也就是说我现在还需要再向公司投入1万元,可是我现在拿不出这笔钱。甲乙二人便说:你可以把你的百分之十股份对外转让,可是没有人愿意接受我的转让,甲乙二人也不愿意接受我的转让,如果接受也只能用极低的价格接受(一股一千元)。甲乙二人说如果你不能继续投入,就将被视同为自愿退出公司,自动放弃自己原有的百分之十股份,我们甲乙二人会把你应当继续投入的资金补足,我们也同时享受你原有的百分之十的股份,你和此公司再没有任何关系。请问:1。甲乙二人说得对吗2。如果他们说得不对,为什么这件事于法于理应当怎么办应当说如果股东会作出增资决定,股东就有增资义务,不履行增资义务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另一方面,如果某一股东不增资,其他股东增资了,公司的股份将按照实际比例重新计算,未增资的股东的股份就会因此被稀释,而不是被侵夺。该股东仍享有相关股东权益。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增资后股东的股份就会稀释了吗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企业增资后股东的股份就会稀释了吗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公司经营
公司增资扩股,原注册资金100万,只有一个股东(原股东),且100万未实缴,现引进公司股东和自然人股东各一位,公司股东出资150万占股35%,自然人股东出资150万占股10%,原股东占股缩至55%,两位新引进股东均不需要原股东验资证明。这种情况如何拟定增资扩股协议?公司股东出资150万占股35%,两位新引进股东均不需要原股东验资证明。这种情况如何拟定增资扩股协议?
[律师回复] 根据我国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因此,按照行政职务级别增资一定要经过全体股东同意。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公司因为上述事实进行股份回购都有严格的程序要求:即公司因前款第
(一)项至第
(三)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前款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十日内注销;属于第
(二)项、第
(四)项情形的,应当在六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司依照第一款第
(三)项规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五;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在一年内转让给职工。因此很显然目前公司做法并不规范和妥当。
该怎么解释股权转让原值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该怎么解释股权转让原值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股权原值实际上就是股票的货币价值。就是投资人投资到企业的股本金,在企业会计核算就是实收资本。
股权转让原值怎么确定
主要依据于《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
(一)一般方法:
1、以现金取得的股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2、以取得的股权,按照税务机关认可或核定的投资入股时价格与取得股权直接相关的合理税费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3、通过无偿让渡方式取得股权,具备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项所列情形的,按取得股权发生的合理税费与原持有人的股权原值之和确认股权原值;
4、被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个人股东已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以转增额和相关税费之和确认其新的股权原值;
5、除以上情形外,由主管税务机关按照避免重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原则合理确认股权原值。
(二)特殊情形处理
1、个人已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收入并依法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该股权受让人的股权原值以取得股权时发生的合理税费与股权转让人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的股权转让收入之和确认。
2、个人转让股权未提供完整、准确的股权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股权原值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股权原值。
3、对个人多次取得同一被投资企业股权的,转让部分股权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其股权原值。
股权转让财产原值是指《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股权的定义我国《公司法》第4条规定:“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可以看出,股东享有两种权利: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因此,在我国,人们通常将股东所享有的财产权利和非财产权利统称为股权。
股权产生之后,股权转让市场也随之形成。股权转让市场有上市股权转让市场和非上市股权转让市场之分。上市股权转让要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但非上市股权转让由于股权属性界定不清,目前处于税收政策缺位状态。
股权转让是公司法的概念,但却与税收有着紧密的联系。为加强对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相关的税收政策,对加强管理起到一定的作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664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什么是稀释股权
当公司具有复杂的股权结构,即除了普通股和不可转换的优先股以外,还有可转换优先股、可转换债券和认股权证的时候,由于可转换债券持有者可以通过转换使自己成为普通股股东,认股权证持有者可以按预定的价格购买普通股,其行为的选择有可能造成公司普通股增加,使得每股收益变小。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权投资成本增加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怎么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
(1)核算的范围首先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核算的方法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
2、权益法
(1)核算的范围首先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核算的方法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的原因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是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进行初始计量确定的,取决于哪种长期股权投资形式。入账价值的金额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确定的,取决于后续计量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一般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就是其初始投资成本,只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权益法下,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该先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入账价值的金额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初始投资成本就是投资企业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入账价值则是投资当天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
四、如何避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快速解决“公司经营”问题
当前6664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股权投资的成本增长的原因?为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怎么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
(1)核算的范围首先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核算的方法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
2、权益法
(1)核算的范围首先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核算的方法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的原因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是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进行初始计量确定的,取决于哪种长期股权投资形式。入账价值的金额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确定的,取决于后续计量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一般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就是其初始投资成本,只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权益法下,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该先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入账价值的金额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初始投资成本就是投资企业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入账价值则是投资当天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
四、如何避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股权投资成本的增加的原因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什么是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投资取得被投资单位的股份。企业对其他单位的股权投资,通常视为长期持有,以及通过股权投资达到控制被投资单位,或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为了与被投资单位建立密切关系,以分散经营风险。
二、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怎么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成本法
(1)核算的范围首先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核算的方法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
2、权益法
(1)核算的范围首先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或者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2)核算的方法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三、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的原因初始投资成本的金额是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时进行初始计量确定的,取决于哪种长期股权投资形式。入账价值的金额是对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后续计量确定的,取决于后续计量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一般来说,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就是其初始投资成本,只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即权益法下,当初始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时,应该先对初始投资成本进行调整,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入账价值。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和入账价值的金额可能相等也可能不相等:初始投资成本就是投资企业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加上相关税费,入账价值则是投资当天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账户的金额。
四、如何避免长期股权投资成本增加企业应当定期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逐项进行检查,至少于每年年末检查一次。如果由于市价持续下跌或被投资单位经营状况变化等原因导致其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应将可收回金额低于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投资损失。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定向增发会稀释原股东的股权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