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夫妻财产关系主要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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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是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相互扶养,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除开以上三条的就都不是夫妻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夫妻财产关系指出了夫妻在家庭财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不是夫妻财产关系主要内容是什么

一、不是夫妻财产关系主要内容是什么

(1)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实行婚后夫妻财产共有制(除夫妻另有约定的),夫妻双方中任何方均不得擅自处理共有财产。

(2)夫妻双方均有相互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3)夫妻双方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法律还禁止以任何借口侵害配偶的财产继承权。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明确规定: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人不得干涉。其立法精神在于特别注意维护妇女的合法财产权益,以保障男女平等原则的逐步实现。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没有约定、约定不明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l8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夫妻双方对其共同所有的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一千零六十九条的规定,离婚或者丧偶后的妇女,仍在原居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其仍依法享有对原承包地的承包权。

法定夫妻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前、婚后都没有约定或约定无效时,直接适用有关法律规定的夫妻财产制度。《民法典》明确了夫妻共同所有财产的范围。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则明确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范围,包括: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综上所述,对于夫妻财产关系包括了对夫妻的财产制、扶养义务和夫妻之间的财产继承权等三个主要内容,而这种财产关系只有在双方领取结婚证之后发生的,对于扶养义务是有法律强制性的,不能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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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债务诉状的主要内容有双方当事人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等等情况。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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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财产关系,主要对于法定属于共同财产的拥有同等处置权利,对于婚前个人财产的另一方物权进行处置,如果夫妻感情不和离婚时,个人财产仍归个人所有,共同财产需要平均进行分割处理,存在争议纠纷的可以通过诉讼离婚由法院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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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制度的内容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方的婚前财产的范围,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样规定的目的在于简化财产关系,便于离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法定的个人财产包括什么范围
答:《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夫妻个人财产主要包括以上内容。
对于“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的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三条的规定,军人的伤亡保险金、伤残补助金、医药生活补助费属于个人财产。再如夫妻一方获得的代表着优胜者荣誉的奖章、奖牌、奖杯、带有明显纪念意义的奖品等,因具有一定的人身属性,应归获得该荣誉的夫妻一方个人特有。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该荣誉获得者因此所获得的奖金或其他物质奖励,如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应依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此外,根据婚姻当事人的财产约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那部分财产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对于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无论双方婚姻关系存续多少年,个人财产一直属于个人财产,而不会进行转化。当然,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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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甲方(转让方):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身份证号:
?
地址:电话:
乙方(受让方):性别,民族,年龄,职业,身份证号:
地址:电话:
一、甲方将坐落在个人产权的房屋使用所有权以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该房屋产籍号为,户型为室厅,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楼层为住,(正、厢)楼。
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元,并将过户所需材料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天内移交给乙方,否则视为违约行为。由方于年月日前办理完交易手续并承担全部过户费用,将该房屋的所有权登记在乙方名下,新房证下发7日内,乙方应将购房余款一次性给付甲方。在乙方交付全部购房余款的当日,甲方将房屋移交丙方使用。
三、乙方交纳定金后、甲方迁出前,在未征得乙方同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随意处置该房屋或挪做它用,也不得随意改变该房屋的用途、内部设施和结构。
四、乙方交纳定金后,在尚未办理交易手续的情况下,该房屋因不可抗力而造成损坏,或被划入政府拆迁范围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应主动向乙方返还定金。
五、水、电、煤气费以及卫生费、房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公共房屋维修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由甲方结清,交付后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如有拖欠,乙方可从购房余款中予以扣除或向甲方追偿。水表字、电表字、煤气表字。
六、陈欠取暖费由甲方负责一次性结清,交易当年的取暖费由乙方承担。
七、乙方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甲方违约,应按定金的双倍向乙方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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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夫妻继承权与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不能相混淆。我国以夫妻共同财产制为法定财产制,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均为共同财产,因而当夫妻一方死亡,其现有财产状态多为夫妻生前共有,并非全部是个人遗产。为此,必须进行夫妻共有财产的认定和分割,保障生存一方的共有财产权,同时确定死者个人遗产的价值和范围,认定和保护生存配偶及其他同一顺序继承人的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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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法定夫妻财产制的内容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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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资、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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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时,双方应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时,对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果第三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不得对抗该善意第三人。《婚姻法解释(三)》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不予支持。如果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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