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刑十一年表现一般最少要坐几年?
根据现行《刑法》的规定,减刑以后的实际执行刑期不得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刑十一年最少需要服刑5年半。
1、如果减刑,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最低为6-7年可出狱;
2、如果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一半以上可假释,最低5.5年可申请假释。假释就是出狱服刑,不在监狱,如果在外没有在犯罪或者其他违规违纪,11年后直接就视为服刑完毕。
二、减刑的条件都有哪些?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5、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6、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刑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
三、法院办理减刑案件的程序是怎样的?
1、人民法院受理减刑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移送的材料是否包括下列内容:
(1)减刑建议书;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经审查,如果上述材料齐备的,应当收案;材料不齐备的,应当通知提请减刑的执行机关补送。
2、人民法院审理减刑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减刑建议书起1个月内审理完毕作出裁定;对于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包括减为有期徒刑)的减刑案件,由于案件复杂或者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1个月。
减刑的裁定,应当及时送达执行机关、同级人民检察院以及罪犯本人。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减刑裁定不当,应当在收到裁定书副本后20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纠正意见。人民法院收到书面纠正意见后,应当重新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并在1个月内作出最终裁定。
综上所述,犯罪分子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的,如果表现一般,可能没有减刑机会,当然,即使是有重大立功表现,减刑也不能超过刑期的一半,最少也要服刑六年以上。对于减刑有严格条件,必须是针对认真服刑,服从建议管理,或者有立功的。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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