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法院判失信名单会跟随多久?

最新修订 | 2024-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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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被法院判失信名单会跟随五年,在五年期间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行为人没有出现其它失信行为的,五年期限届满,征信机构就应当将行为人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还有就是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的行为人履行完毕相应的义务的,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从失信名单中删除自己的名字。
被法院判失信名单会跟随多久?

一、被法院判失信名单会跟随多久?

一般会跟随五年。

按照《征信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征信机构对采集的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为五年,自不良行为或事件终止之日起计算;超过五年的,征信机构应予删除。

征信法规是规范征信活动主体权利义务关系的有关法律规范的总称。

从各国经验看,完整的征信法规体系一般包括两部分:

一部分是关于征信业管理的法规,其调整对象是征信机构和全社会的征信活动,主要目的是依法规范征信机构运行及其管理,促进征信业健康发展,维护国家经济信息安全和社会稳定;

另一部分是关于政务、企业信息披露及个人隐私保护的法规,其调整对象是政府部门、企业和个人,主要目的是提高信息透明度、实现信息共享,保护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不受侵害。

二、失信人员限制多久?

失信人员不是永久的,符合条件的可以删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的规定:

失信被执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一)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二)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经申请执行人确认履行完毕的;

(三)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被执行人是指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三、征信机构包括哪些?

狭义而论,征信机构是指专门从事信用信息采集、处理、评价、传播业务的以赢利为目标的信息服务专业机构。

一般来讲,指经征信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专门从事征信业务活动的企业法人。征信机构通常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企业征信机构、个人征信机构、财产征信机构。征信机构的概念还可以扩大其他各类信用管理行业的企业类型,例如资信评级、商账追收、信用管理咨询等机构,甚至产生出不同的称谓。

行为人拒绝履行人民法院判决的,如果经申请执行人申请对其进行所有财产进行财产保全或者是经人民法院判决,将其纳入失信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向被纳入名单的行为人邮寄限制高消费令,利用强制手段迫使行为人履行义务执行判决,还清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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