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债务人夏某为逃废债,将价值68万元的房产低价转让给亲戚,致使原告450万元债权无法执行。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杨福,自2019年执业以来,始终秉持“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专注于民商事争议解决,承办案件逾近百件。在这起案件中,他凭借扎实的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实战经验,成功说服法院认定三被告恶意串通,判决《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为客户恢复近千万元可执行财产。
案件基础情况
本案是一起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案件。争议焦点在于三被告之间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是否因恶意串通损害原告合法权益而无效。难点颇多,首先,被告主张存在112万元借款,证据分散且部分难以查证;其次,案涉房屋涉及复杂的婚姻财产分割和过户情况;再者,债务人通过抵押、买卖、离婚析产等多重手段逃废债,使得案件法律关系错综复杂。
原告与夏某存在近500万元债权债务纠纷,虽达成民事调解书,但夏某未按约还款,执行程序已终结。夏某联合吴、王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将案涉房屋以68万元价格出售给王。被告辩称王系吴的阿姨,夏和吴向王借款112万元,已偿还20万元,尚余92万元无力支付,双方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将案涉房屋过户给王用于偿还债务,不存在恶意串通。
怎么找到律师
原告通过朋友介绍找到了杨福律师。杨福律师接案后,第一时间对证据进行了全面梳理,绘制了详细的法律关系图,清晰呈现出案件的来龙去脉。他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深知此类案件的关键在于查明借款的真实性和是否存在恶意串通。
在调查过程中,杨福律师采取了非常规策略。他深入走访案外人朱某,获取了关键证言,证明朱某转账的65万元无法证明系王的出借款。对于被告主张的17万元现金借款,他仔细审查,发现无任何书面凭证,利息凭证也无法与借款金额对应。
在办案过程中,杨福律师保持与原告的密切沟通,定期向原告汇报进展情况,让原告充分了解案件动态。遇到困难时,他从不轻易放弃,不断调整策略。他曾办理过类似的逃废债案件,在那起案件中,他同样通过深入调查和精准分析,成功为客户挽回了损失。此次案件,他借鉴以往经验,更加坚定了胜诉的信心。
开庭时,杨福律师敏锐抓住“房屋过户后仍由债务人母亲居住”这一反常情节,有力证明所谓“以房抵债”不符合正常交易习惯,进一步佐证了恶意串通的事实。他的精彩辩论和充分举证,最终说服了法官,为案件的胜诉奠定了基础。
社会价值
对同类案件而言,此案确立了认定恶意串通、确认合同无效的裁判思路,推动了此类案件证据规则的明确。在面对债务人通过复杂手段逃废债的情况时,为法院提供了可参考的审判标准,也为律师处理类似案件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对社会公众来说,此案提醒人们在房产交易和债权债务关系中要保持警惕。买房时要仔细核实房屋的产权情况和交易背景,避免陷入虚假交易。同时,也规范了房产交易市场,打击了逃废债行为,维护了市场的公平正义和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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