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然防卫不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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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偶然防卫是可能构成犯罪未遂的,对于偶然防卫造成损害的,当事人也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当然,可以按照犯罪未遂处理,从起处罚。当然,如果防卫对他人侵害承担轻微的,可以免于追究刑事责任,只涉及民事赔偿责任。
偶然防卫不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吗?

一、偶然防卫不可能构成犯罪未遂吗?

偶然防卫也是行为人对客观事实的一种错误认识。因其不具有主观正当化事由,偶然防卫被作为犯罪看待是妥当的。同时,在基于故意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当发生了行为人预想的结果时,成立故意犯罪既遂。在基于过失的偶然防卫的场合,如果存在一定程度的过失,客观上又阻止了不法侵害的发生,则不认为是犯罪;如果存在严重过失,则应追究行为人的过失责任,但在保护了重大利益的场合,也可以对行为人减轻处罚。而与此同时,在给他人造成的侵害很小时,则可以考虑免除处罚

二、犯罪未遂的特征包括哪些?

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犯罪,这是区分犯罪未遂与犯罪预备的根本标志。

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施刑法分则中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行为中的某种犯罪行为。这种行为不是简单的客观行为,而是主客观相统一的行为,它是在犯罪分子主观心理状态支配下实施的刑法所规定的具体犯罪行为。在司法实践中由于犯罪行为的千差万别,如何正确认定“着手”对打击犯罪保护人民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2、犯罪没有得逞。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要件,它是区别于犯罪既遂的重要标志。犯罪未得逞是指行为人行为已经着手实施犯罪以后未达到既遂状态而停顿下来。它有以下三种表现形式:

(1)是法定的犯罪结果没有发生。

(2)是犯罪行为没有完成。

(3)是法定的危险状态没有具备。

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这是犯罪未遂的又一个重要特征,它是区别于犯罪中止的根本标志。犯罪活动着手实施以后之所以停止在未完成形态,是因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所致。

综上所述,偶然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这种防卫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一个防卫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也有未遂和既遂的情况。对于未遂犯,原则上减轻处罚,法院应该充分考虑其防卫的目的及造成损害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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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防卫是犯罪未遂吗
不是,这是两个法律概念。偶然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这种防卫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受损,造成人身伤害的,当事人也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作为一个防卫行为,严重的构成犯罪,也有未遂和既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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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偶然防卫属于正当防卫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偶然防卫属于正当防卫吗?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警察必须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使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侵害行为:
(一)暴力劫持或控制飞机、船舰、火车、电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时
(二)驾驶交通工具蓄意危害公共安全时
(三)正在实施纵火、爆炸、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时
(四)人民警察保卫的特定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时
(五)执行收容、拘留、逮捕、审讯、押解人犯和追捕逃犯,遇有以暴力抗拒、抢夺武器、行凶等非常情况时
(六)聚众劫狱或、拘役所、拘留所、和劳改、劳教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行凶、抢夺武器时
(七)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带的枪支、警械被抢夺时。
二、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可以按照1980年7月5日批准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使用警械直至开枪射击。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停止防卫行为:
(一)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二)不法侵害行为确已自动中止
(三)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
四、人民警察在必须实行正当防卫行为的时候,放弃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果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五、人民警察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人民警察在使用武器或者其他警械实施防卫时,必须注意避免伤害其他人。
七、本规定也适用于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其他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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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防卫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警察必须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使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侵害行为:
(一)暴力劫持或控制飞机、船舰、火车、电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时
(二)驾驶交通工具蓄意危害公共安全时
(三)正在实施纵火、爆炸、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时
(四)人民警察保卫的特定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时
(五)执行收容、拘留、逮捕、审讯、押解人犯和追捕逃犯,遇有以暴力抗拒、抢夺武器、行凶等非常情况时
(六)聚众劫狱或、拘役所、拘留所、和劳改、劳教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行凶、抢夺武器时
(七)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带的枪支、警械被抢夺时。
二、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可以按照1980年7月5日批准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使用警械直至开枪射击。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停止防卫行为:
(一)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二)不法侵害行为确已自动中止
(三)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
四、人民警察在必须实行正当防卫行为的时候,放弃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果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五、人民警察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人民警察在使用武器或者其他警械实施防卫时,必须注意避免伤害其他人。
七、本规定也适用于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其他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
偶然防卫属于什么性质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一、遇有下列情形之一,人民警察必须采取正当防卫行为,使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丧失侵害能力或者中止侵害行为:
(一)暴力劫持或控制飞机、船舰、火车、电车、汽车等交通工具,危害公共安全时
(二)驾驶交通工具蓄意危害公共安全时
(三)正在实施纵火、爆炸、凶杀、抢劫以及其他严重危害公共安全、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行为时
(四)人民警察保卫的特定对象、目标受到暴力侵袭或者有受到暴力侵袭的紧迫危险时
(五)执行收容、拘留、逮捕、审讯、押解人犯和追捕逃犯,遇有以暴力抗拒、抢夺武器、行凶等非常情况时
(六)聚众劫狱或、拘役所、拘留所、和劳改、劳教场所的被监管人员、行凶、抢夺武器时
(七)人民警察遭到暴力侵袭,或佩带的枪支、警械被抢夺时。
二、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可以按照1980年7月5日批准的《人民警察使用武器和警械的规定》,使用警械直至开枪射击。
三、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停止防卫行为:
(一)不法侵害行为已经结束
(二)不法侵害行为确已自动中止
(三)不法侵害人已经被制服,或者已经丧失侵害能力。
四、人民警察在必须实行正当防卫行为的时候,放弃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后果轻微的,由主管部门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五、人民警察采取的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危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六、人民警察在使用武器或者其他警械实施防卫时,必须注意避免伤害其他人。
七、本规定也适用于国家、、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其他依法执行职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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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防卫是否正当防卫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偶然防卫是否正当防卫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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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如何认定防卫过程中是否构成正当防卫罪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是属于自卫的,是否属于正当防卫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判断,法律有直接规定例外情况。只要不是属于正当防卫的例外情况,就是属于正当防卫。 《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根据这一规定,特别防卫权的行使,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第一,客观上存在着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这是行使特别防卫权的前提条件; 第二,严重的暴力犯罪是正在进行中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时间条件; 第三,防卫行为只能是针对不法侵害人本人实施的,这是行使无限防卫权的对象条件。 在符合上述三个条件的情况下防卫人因防卫行为至不法侵害人伤亡后果的,即使造成重大损害的,仍为正当防卫而不属于防卫过当,应受法律的保护而不负刑事责任。 这主要是因为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它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社会及公民的危害性非常严重,而且制止这些犯罪的难度非常大,新刑法特别如此规定,有利于鼓励公民同那些极端犯罪分子作,使广大公民更有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正当防卫如何构成的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当防卫的构成条件
(1)必须是为了保卫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利,才能实施正当防卫。
在这一行为中,防卫目的的正义性是正当防卫首要条件,特别要注意的是,出于保护非法利益的目的而实施的“防卫”不是正当防卫;如果以引诱的手段故意激怒他人袭击自己,打死打伤他人的不是正当防卫;赌博犯罪时,为保护赌资而将另外抢劫赃物的罪犯打死打伤的行为也不是正当防卫;
(2)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而进行的防卫。
也就是说,当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采取防卫行为。尤其要指出的是,对合法行为不能进行防卫。如司法机关逮捕人犯、执行搜查任务时,拒捕、拒查者或第三者进行的反抗,不叫正当防卫;
(3)必须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进行防卫。
对实施不法行为者的亲属或其他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不是正当防卫;
(4)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行为进行的防卫。
对还没有开始或已经停止的不法侵害不能进行防卫。如抢劫犯正在抢劫,被抢劫的人和群众可以防卫。如果抢劫者已被群众抓住,这时就不能以正当防卫的理由对其继续打击,而应扭送公安机关;
(5)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付刑事责任”
实行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超过这一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是防卫过当。防卫行为一旦过当,正当防卫也就不能成立。
一般认为“必要限度”是指:
(1)为了避免强度较轻的不法侵害,就不允许防卫行为采取过重的强度。如果非较重的强度不足于制止不法侵害,可以采用较强的防卫强度。
(2)采用较缓和的防卫手段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就不允许采取激烈的防卫手段。如果非激烈的防卫手段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就可以采取激烈手段。
(3)为了保护较小的权益,不允许防卫行为造成重大的损害。对于没有直接危及人身的轻微的不法侵害,一般来说不宜采用重伤甚至杀害的手段去防卫。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所采取的必要的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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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防卫是正当防卫吗
偶然防卫不属于正当防卫,我国法律定义正当防卫的要件之一是具有防卫意识,即知道自己要做的是什么。对抢劫杀人强奸这类比较严重的犯罪,我国法律规定可以无限制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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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违法性阻却事由之
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性行为”、“排除违法性行为”或者“排除犯罪性行为”。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对于正当防卫防卫概念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对正当防卫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应从以下几点把握:
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均有权对不法侵害予以必要的损害。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权利,并不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非法侵害或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有权实施正当防卫。换言之,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做的一种积极手段。
2、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合法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因而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
3、正当防卫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饿不属于超过必要限度外,一般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时,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允许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允许滥用防卫权利。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实施防卫。只有合法的防卫行为才属正当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只有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笔者在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所谓不法侵害,是指对法律保护的公私合法权益进行侵害。不法侵害的性质,即包括犯罪行为的侵害,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的侵害,受害人都有对侵害者实行防卫的权利。但是,是否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都应当实施正当防卫。笔者认为,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侵害性质严重、侵害程度激烈、危险性较大,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从犯罪性质的侵害行为来看,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通常是指具有紧迫感的、带有暴力性、破坏性的、能够给客体造成严重损害的那些犯罪。对于一般性的、危害不大的、程度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一般不应用正当防卫的方法来解决,而应用调解或其他方法来解决,以达到化解矛盾之目的。总之,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这个内容包含两层意思:

一,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上存在的,而不是凭主观想象或主观推测的。如果把实际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凭想象、推测误认为不法侵害存在,错误地实行所谓正当防卫,造成无辜者的损害,这种防卫,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对于因假想防卫而造成的损害责任,应按行为人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处理。即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按过失犯罪论处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不可能预见到的,则按意外事件对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的。正当防卫必须适时进行,也就是说,必须在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实施,尚未结束之前进行。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以前或者结束以后,都不能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如果在上述情况下进行所谓的防卫,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不适时,对于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3、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从防卫的目的看,防卫人实行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在主观上具有正义性,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防卫如果是出于侵害他人的非正义目的,或出于保护其非法利益或惩罚犯罪的目的,其主观目的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目的相违背,不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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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是否构成正当防卫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在打架这件事情上,可能有一方是出于正当防卫的初衷,但是,在法律上判断是打架互殴还是正当防卫是需要涉及很多方面的,但是,这个判断对于责任认定又极其重要,那么,打架斗殴怎样才算正当防卫呢 打架原则上不存在正当防卫,但如果在打架过程中一方明显求饶,而另一方仍无停止攻击的迹象并持续加害,求饶一方为防止新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必要防卫措施则属于正当防卫,或在斗殴中,一方武器明显升级,另一方为防止严重后果的发生而采取必要的防卫措施时,该必要防卫措施则属于正当防卫。同时,采取防卫措施也必须符合正当防卫的要求条件,即必须满足“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实施防卫行为 三、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的限度是什么,哪些情形下不构成防卫过当?
[律师回复]
一、正当防卫的限度是什么我国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因此,防卫行为必须没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否则便是防卫过当。其中的“必要限度”,应以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所必需为标准。至于是否“必需”,则应通过全面分析案情来判断。一方面要分析双方的手段、强度、人员多少与强弱、在现场所处的客观环境和形势。防卫手段通常是由现场的客观环境决定的,防卫人往往只能在现场获得最顺手的工具,不能要求防卫人在现场选择比较缓和的工具。问题在于如何使用防卫工具,即打击部位和力度。对此,应根据各种客观情况,判断防卫人在当时的情况下应否、能否控制防卫强度。另一方面,还要权衡防卫行为所保护的合法权益的性质和防卫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即所保护的合法权益与所损害的利益之间,不能悬殊过大,不能为了保护微小利益而造成不法侵害者重伤或死亡。需要注意的是,并非凡是超过必要限度的,都是防卫过当,只有“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才是防卫过当。
首先,轻微超过必要限度的不成立防卫过当,只有在能够被清楚容易地认定为超过必要限度时,才可能属于防卫过当。
其次,造成一般损害的不成立防卫过当。
最后,上述正当防卫的必要限度条件不适用于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进行的防卫(无过当防卫)。鉴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无过当防卫。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二、哪些情形下不构成防卫过当正当防卫过当应当负刑事责任,但对正在实施的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这是因为这类犯罪如不采取紧急的防卫措施,不法份子的行为侵害就可能会在瞬间造成极其严重的、无法挽回的危害,同时在采取防卫措施时,正当防卫人也会由于惊慌而无顾后果,这种因突然的侵害而惊慌失措所采取的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损害,既不存在行为人的故意,也不存在行为人的过失,完全是为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个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的正当行为。如为制止而于犯搏斗,在搏斗中致犯重伤而死亡,这种超过正当防卫限度的正当防卫,刑法上不认为是防卫过当,既然不认为是防卫过当,当然不负刑事责任。这就是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过当的正当防卫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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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防卫是不是正当防卫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偶然防卫是不是正当防卫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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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强奸防卫过当一男的强奸一女的未遂,反被女的用石头打死。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律师回复]   如果那个男人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不论已遂还是未遂,被女方用器具打死,都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那个男人是在实施犯罪以后,不论已遂还是未遂,被女方用器具打死,应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涉嫌犯罪。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强奸防卫过当一男的强奸一女的未遂,反被女的用石头打死。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律师回复]   如果那个男人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不论已遂还是未遂,被女方用器具打死,都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那个男人是在实施犯罪以后,不论已遂还是未遂,被女方用器具打死,应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涉嫌犯罪。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正当防卫构成条件是什么?
[律师回复] 正当防卫属于正当行为中之一种,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刑法理论中违法性阻却事由之
一,我国刑法学界将这类形式上符合犯罪构成要件,但实质上不具备社会危害性,也不具备刑事违法性的行为,称作“排除危害性行为”、“排除违法性行为”或者“排除犯罪性行为”。但是行为人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不得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对于正当防卫防卫概念的正确理解有助于我们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我们自己的合法权益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法律意义.对正当防卫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应从以下几点把握:
1、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一项权利。任何公民在面对公共利益、公民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遭受到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时,均有权对不法侵害予以必要的损害。正当防卫作为公民的权利,并不是制止不法侵害的最后手段,即使在公民有条件躲避非法侵害或求助于司法机关的情况下,公民仍有权实施正当防卫。换言之,我国刑法上的正当防卫并不仅仅是一种“不得已”的应急措施,而是鼓励公民与违法犯罪行为做的一种积极手段。
2、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实施的正当、合法行为。它不仅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反而对社会有益,因而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支持和鼓励。
3、正当防卫除在特定条件下可以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伤亡饿不属于超过必要限度外,一般情况下对不法侵害者的损害都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因此,公民在行使正当防卫权时,都必须符合法定条件,不允许超过必要的限度,不允许滥用防卫权利。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同违法犯罪行为作的一种重要权利和手段,其目的是保障公共利益及公民的合法权益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是,公民享有正当防卫权,并不意味着公民可以任意实施防卫。只有合法的防卫行为才属正当行为,不负刑事责任。法律赋予公民的这种权利和手段只有正确行使,才能达到正当防卫的目的,如行使不当,反而会危害社会,转化成犯罪。因此,对于正当防卫如何界定,笔者在此谈一些自己的看法。
1、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所谓不法侵害,是指对法律保护的公私合法权益进行侵害。不法侵害的性质,即包括犯罪行为的侵害,也包括一般违法行为的侵害,受害人都有对侵害者实行防卫的权利。但是,是否对一切不法侵害行为都应当实施正当防卫。笔者认为,正当防卫中所指的不法侵害,主要是指那些侵害性质严重、侵害程度激烈、危险性较大,具有积极进攻性的侵害行为。从犯罪性质的侵害行为来看,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行防卫,通常是指具有紧迫感的、带有暴力性、破坏性的、能够给客体造成严重损害的那些犯罪。对于一般性的、危害不大的、程度轻微的不法侵害行为,一般不应用正当防卫的方法来解决,而应用调解或其他方法来解决,以达到化解矛盾之目的。总之,防卫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
2、防卫必须是针对实际存在而又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实行。这个内容包含两层意思:

一,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上存在的,而不是凭主观想象或主观推测的。如果把实际上不存在的不法侵害凭想象、推测误认为不法侵害存在,错误地实行所谓正当防卫,造成无辜者的损害,这种防卫,在刑法理论上叫做假想防卫。对于因假想防卫而造成的损害责任,应按行为人对事实认识错误的处理原则来处理。即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主观上能够预见的,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到,按过失犯罪论处如果属于行为人当时不可能预见到的,则按意外事件对待,不应追究刑事责任。

二,不法侵害行为必须是正在进行的,而不是尚未开始或已经结束的。正当防卫必须适时进行,也就是说,必须在不法侵害行为已经开始实施,尚未结束之前进行。对不法侵害行为实施以前或者结束以后,都不能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如果在上述情况下进行所谓的防卫,在刑法理论上称为防卫不适时,对于防卫不适时,构成犯罪的,依法应承担刑事责任。
3、防卫必须是为了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从防卫的目的看,防卫人实行防卫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其在主观上具有正义性,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首要条件,也是刑法规定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的重要根据。防卫如果是出于侵害他人的非正义目的,或出于保护其非法利益或惩罚犯罪的目的,其主观目的与正当防卫的主观目的相违背,不论正当防卫的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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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防卫如何判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偶然防卫如何判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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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
刑法名词解释21. 直接故意21. 正当防卫22. 直接防卫24. 犯罪未遂
[律师回复] 直接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正当防卫: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表示“对于现实不法之侵害,为防卫自己或他人之权力所为之行为”。其与紧急避难护唬篙舅蕻矫戈蝎恭莽、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想象竞合犯: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一个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罪名的情况。例如行为人甲欲杀死某乙,开枪后不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轻伤,就属于想象竞合犯。犯罪未遂: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教唆犯:教唆犯,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民事行为和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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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未遂中的防卫过当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强奸未遂中的防卫过当如何认定问题解答如下, 女性在遭遇行为的时候,都会设法去保护自己,做一些防卫的行为,但女性在防卫中超过了相关的限制,犯罪嫌疑人因此被受害女性打伤了,而且伤的比较重,这时她们涉及防卫过当的纠纷。那么,未遂中的防卫过当怎么认定?
未遂中的防卫过当怎么认定
如果那个男人是在实施犯罪过程中,不论已遂还是未遂,被女方用器具打死,都属于正当防卫。
如果那个男人是在实施犯罪以后,不论已遂还是未遂,被女方用器具打死,应属于防卫过当,甚至涉嫌犯罪。
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采取的一种、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它应该符合四个条件:
一.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二.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三.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四.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险、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防卫过当的定罪问题
防卫过当不是具体的的罪名,它只是表明防卫行为的性质,对构成何罪没有决定性的影响,刑法也没有专门条款规定防卫过当的罪名和具体适用的法定刑。应当根据防卫人的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触犯了刑法分则哪个条款规定的罪,就按哪一条的罪名定罪。防卫过当,只是作人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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