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陶X看着法院已判决却仍未完全执行到位的欠款,心中满是焦虑。江苏某广告有限公司欠付他的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虽经判决确认,但公司未履行,执行划扣后仍有240530.15元债权未实现,而该公司对被告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也未积极主张,陶X决定通过债权人代位权诉讼来追讨欠款。
矛盾根源
2018年4月1日,陶X加入江苏某广告有限公司工作。被告因《广告代理合同》与该公司存有债务纠纷,欠付服务费360000元。自2023年2月起,公司开始欠付陶X工资,诉讼判决公司应支付欠款382018.15元,但执行后仍有缺口,公司未积极履行对被告的债权,才出现了陶X的代位权诉讼。
案件恶化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对代位权的适用提出质疑,双方在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和法律依据上产生激烈争议。案件缺乏明确、直接的证据证明代位权的合理性,让陶X的追款之路充满艰难。被告态度强硬,坚称自己不应承担代位清偿义务。
关键时刻,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的彭青春(执业证号:13201202010186037)律师团队接手此案。他们首先明确确认代位权的适用情况,经过细致研究法律条文和类似案例,找到有力支撑观点。接着,合理收集和呈现相关证据,将被告与公司的债务往来、公司对陶X的欠款等证据进行整理,清晰展示债权债务关系。最后,推动与第三方的调解工作,积极与被告沟通协商,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
案件结果
经过努力,本案最终通过调解解决。被告某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同意按期支付240530.15元的代位清偿款、3686.79元的逾期付款利息及4222.5元的实现债权费用,虽请求在2025年7月31日之前完成支付,但明确表示若未按时支付,原告有权要求强制执行,且已支付款项优先用于抵扣利息和实现债权的费用。陶X成功在较短时间内锁定了债权的追讨,避免了债权进一步损失。
普法提醒
当他人欠自己钱,而债务人又有对别人的债权不积极主张时,可考虑代位权诉讼,但要注意收集好相关债权债务证据。代位权诉讼需满足一定法律条件,要确保自身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遇到此类纠纷,尽早咨询专业法律人士,避免错过维权时机。
彭青春律师在法律领域深耕多年,执业至今累计办理(含主办、辅办)案件逾1000件。在这起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中,他和团队凭借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把握代位权的适用条件,巧妙收集和呈现证据,积极推动调解工作,为当事人制定有效的诉讼策略,成功帮助陶X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锁定债权,避免损失。其在民商事纠纷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实践经验,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