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结婚的时候,都想着能携手走过一生,可生活中总会有各种矛盾和变故,导致一些夫妻不得不走向离婚。离婚的时候,最让人头疼的就是房产和抚养权的划分问题。房产往往是家庭的重要资产,倾注了夫妻双方多年的心血;而孩子则是父母的心头肉,谁都想给孩子更好的生活和陪伴。那么,在法律上,离婚时房产和抚养权到底该怎么划分呢?接下来就详细为大家解答。
一、房产划分的基本原则
房产划分要先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如果是一方婚前购买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通常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比如小张在结婚前自己贷款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也是他自己还贷款,那么离婚时这套房子就归小张。但如果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补偿。
要是婚后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谁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时,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配。比如小李和小王婚后买了一套房,离婚时,如果小王要抚养孩子,那么在房产分割上可能会适当多分给小王一些。
二、不同出资情况的房产分割
1.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比如双方父母分别出资30万和20万给小孙和小赵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孙名下,没有其他约定的话,小孙和小赵就按照3:2的比例按份共有这套房子。
2.一方父母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的名字,那就变成了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小周的父母出资给小周买了一套房,登记在小周名下,后来小周在房产证上加了妻子小吴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三、抚养权划分的考虑因素
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以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但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四、争取抚养权的方法
要争取抚养权,首先要证明自己有稳定的收入和居住环境,能给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比如有固定的工作和住房。其次,要多陪伴孩子,与孩子建立深厚的感情。还可以提供自己父母愿意帮忙照顾孩子的证明。比如小陈和小邓离婚时,小陈为了争取孩子抚养权,提供了自己稳定的工作收入证明、住房证明,还让自己的父母出具了愿意帮忙照顾孩子的书面材料,最终法院把抚养权判给了小陈。
离婚时房产和抚养权划分好之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一些问题。比如房产过户手续怎么办理,抚养权确定后对方不配合探视孩子怎么办。这些问题处理不好,很容易再次引发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且这些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平台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律师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办理房产过户,怎么保障探视权。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离婚后的事务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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