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最新修订 | 2024-08-23
浏览10w+
沈园律师
沈园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企业破产是有股东负责的,股东承担有限责任,以自己的出资额承担债务。企业经营困难陷入破产境地,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对于企业拖欠的债务,股东负责,在有限责任公司里面,股东承担的责任有限。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一、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公司法里,有限责任公司是指股东仅以其投入到公司中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一种制度。投资人只需要用其投资到公司的财产承担风险,而不会涉及到其他的财产。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以就是破产清算股东责任的具体规定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是什么?

1、成立清算组。人民法院应当在宣告企业破产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接管破产企业,清算组应当由股东、有关机关及专业人士组成;

2、清算组接管破产公司。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后,破产企业由清算组接管,负责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管理、清理、估价、处理、分配,代表破产企业参与民事活动,其行为对人民法院负责并汇报工作;

3、破产财产分配。分配破产财产,由清算组提出分配方案,在债权人会上讨论通过,报人民法院批准后由清算组具体执行。

4、清算终结。破产财产清算分配完毕,由清算组向人民法院汇报清算分配工作的情况,并申请人民法院裁定破产终结,未得到清偿的债权,不再进行清偿;

5、注销登记。企业破产,破产财产分配完毕,企业法人依法终止其民事行为能力,清算组向破产公司的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公司登记。

综上所述,在市场竞争激烈的今天,企业破产的情况时有发生,企业破产后拖欠的债务,应当由股东承担,法人不是公司股东的,不用负责。当然,股东承担责任是有限度的,不能无限担责,在有限责任企业中,股东按照自己的出资额对债务负责。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20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一键咨询
  • 130****62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018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73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3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82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0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55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54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055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560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06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270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20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企业股东能否是财务负责人
企业股东可以是财务负责人。企业的股东不仅仅对于公司的重大决策有着参与的权利,同时对于公司的发展以及职位的管理也是有明确的发表意见的。一些职位是需要有足够的经验以及资格,只要满足基本条件,那么企业股东也是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
10w+浏览
公司经营
股份合作制企业破产了负债怎么办?
[律师回复] 对于股份合作制企业破产了负债怎么办?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企业法人符合破产条件,可以向申请破产清算还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
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申请破产清算。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一)  
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  
(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  
(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  
(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企业破产财产分配股东吗
不一定分配,公司破产后,一般会先进行破产清算,清算完后,以公司清算后的资产首先偿还公司债务、缴纳税费,然后如果有剩余资金,会按照公司股东所持股份份额进行利益分配;如果公司清算后的资产不足以偿还公司债务,则会首先付清税费,然后再偿还公司债务,因公司资不抵债,这样一部分债权人的债务就不会得到清偿。
10w+浏览
婚姻家庭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破产后股东要承担责任吗
企业在面临严峻的经济困难时,则会面临破产的风险。一般情况下,破产的企业也存在着不少的债务问题。而让企业股东比较关心的问题是,如果企业破产后股东要承担责任吗?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律图小编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我所在的企业破产,股东可以申请破产债权申报吗
[律师回复]   破产债权申报的规定:  破产法第四十四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债权的债权人,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四十五条 人民受理破产申请后,应当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四十六条 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  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第四十七条 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  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提讼。  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第五十条 连带债权人可以由其中一人代表全体连带债权人申报债权,也可以共同申报债权。  第五十一条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已经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求偿权申报债权。  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者其他连带债务人尚未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的,以其对债务人的将来求偿权申报债权。但是,债权人已经向管理人申报全部债权的除外。  第五十二条 连带债务人数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的,其债权人有权就全部债权分别在各破产案件中申报债权。  第五十三条 管理人或者债务人依照本法规定解除合同的,对方当事人以因合同解除所产生的损害赔偿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四条 债务人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受托人不知该事实,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受托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五条 债务人是票据的出票人,被裁定适用本法规定的程序,该票据的付款人继续付款或者承兑的,付款人以由此产生的请求权申报债权。  第五十六条 在人民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  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五十七条 管理人收到债权申报材料后,应当登记造册,对申报的债权进行审查,并编制债权表。  债权表和债权申报材料由管理人保存,供利害关系人查阅。  第五十八条 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编制的债权表,应当提交第一次债权人会议核查。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无异议的,由人民裁定确认。  债务人、债权人对债权表记载的债权有异议的,可以向受理破产申请的人民提讼。
企业股东要怎么退出股东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股东如何合法的退出公司 股东不能随意地撤回投资,否则,会构成抽逃出资的行为,遭受行政和刑事处罚。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退出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一般情况 (一)股权转让 股东可以把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这只要在双方之间达成协议即可。股东也可以把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这需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情况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此种方式的关键在于寻找受让方,如果没有人愿意受让该股权,或者就股权转让价格不能达成一致,那么,也难以进行下去。而优点是只要有关各方达成一致,随后就是一些程序性的手续,简单易行。 需要注意的是,公司法第71条第4款规定“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这说明,股东可以在章程中对股权转让做出不同的规定,可以严于公司法的规定,如为了防止被其他人恶意收购而规定禁止股东将股权转让给股东以外的人;也可以松于公司法的规定,如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不需要经过其他股东的同意,等等。不同的规定也会给股东的股权转让造成影响。 (二)先减资,再做股权转让 如果没有受让方愿意另外支付对价来接受该转让的股权,而其他股东又同意该股东撤回投资款项,那么可以采取变通的方式。首先,公司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即减少的数额为将该股东投资款额;然后,该股东再将其股权转让给其他股东。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所规定的可以通过减资决议的股东人数,那么这种方式的关键在于要征得这些人数的股东的同意。优点是其他股东在不必另行支付价款的情况下,而该股东又可以收回投资款。但是,在要经历减资和股权转让两项程序,比较麻烦。 二、特殊情况 (一)请求公司回购股权 除股权转让外,特殊情况下,股东还可以请求公司回购股权。根据公司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1)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2)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3)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提讼。 这里请求收购的股东必须是投反对票的股东,并且要符合上述三种特殊的情况。而对于收购的“合理价格”,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认为,应当根据公司当时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来确定。 (二)解散 解散也是股东退出公司经营的一种方式,但是,股东退出时能够获得多少价款要视清算情况而定。根据公司法181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依照本法第182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企业破产注销后还能否起诉股东的?
在我国相关的当事人在破产后,依然可以明确这类人员进行相关的起诉。起诉时积极的收集相关的证据,有利于相关的办案单位对这类案件进行相关的办理。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的法律进行相关的办理这类案件。
10w+浏览
公司经营
企业发起人是股东,股东是股东还是发起人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很多人都以为公司发起人与股东没什么分别,因为公司成立后,发起人就是股东,其实不然。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只有发起人,对外办理公司设立事宜同时对外承担责任;但是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会拥有股东的地位,但是并非绝对。 一、 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存在,而只有发起人。公司发起人,是指参加订立发起人协议,提出设立公司申请,认购公司出资或者股份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在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一般会拥有股东的地位。 在公司成立时,发起人就变成了股东,享有股东的权利,承担股东的义务。当然,发起人要变成股东,必须是公司得以成立,同时发起人还必须在设立阶段筹备设立过该公司的、认过股、缴纳了出资,还共同制定和签署了公司的章程,否则发起人也不一定是股东。 二、什么是公司发起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 (三)》(法释〔〕3号),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 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据此,公司的发起人分为两种:一种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一种是 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三、我国公司法对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的要求有: (1)发起人的范围。我国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包括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 (2)发起人的资格。我国规定了只有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法人(不含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才能充当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 (3)发起人的最低限额。我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 (4)发起人的出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的出资,既可以用货币,也可以用实务、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对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 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作价,核实财产,并折合为股份。发起人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 20%。 (5)认购股份,缴足股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必须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以书面认足公司章程规定发行的股份后,应即缴纳全部股款;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抵作股款的,应当依法办法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6)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时,必须向证券管理部门递交募股申请,并报送下列主要文件: ①批准设立公司的文件; ②公司章程; ③经营估算书; ④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出资种类及验资证明; ⑤招股说明书; ⑥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⑦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未经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发起人不得向社会公开 募集股份。 (7)召开创立大会。我国公司法规定,发行股份的股款缴足后,发起人应在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在创立大会召开15天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发起人所缴纳的股款或交付抵作股款的出资,除未按期募足股份、发起人未按期召开创立大会或者创立大会决议不设立公司情形外,不得抽回其股本。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20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企业股东股权转让税费是多少?
1、印花税: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2、个人所得税: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3、企业所得税:等于股权转让收入减去股权计税成本后的余额。4、营业税。
10w+浏览
公司经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企业破产是法人负责还是股东?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