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现金给股东是否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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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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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公司把期权现金给股东的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因为期权现金应该给购买公司股票的当事人,其实现在的股票期权可以看成是公司奖励员工的一种政策,很多公司的高层管理人员和一些技术骨干都有可能购买了公司的股票,如果期权现金给股东,这属于内幕交易。
期权现金给股东是否合法

一、期权现金给股东是否合法?

期权现金给股东是不合法得,一般股票期权是上市公司给予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在一定期限内以一种事先约定的价格购买公司普通股的权利。是一种不同于职工股的崭新激励机制,它能有效地把企业高级人才与其自身利益很好地结合起来。

股票期权的行使会增加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是由持有者向公司购买未发行在外的流通股,即是直接从公司购买而非从二级市场购买。

二、股票期权交易

1、期权交易的参加者

包括选择权买入者即买主,选择权卖出者即卖主,中间商、经纪人等。

2、股票的协定价格

也称期权行使价格,是指期权购买者履行选择权时的结算价格。如果是看涨期权,期权交易的股票协定价格应比当时的市价略高;如果是看跌期权,期权交易的股票协定价格应比当时市场略低。

3、期权价格

也称保险费。这是选择权买方支付给卖主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即购买期权合同的价格。其比例通常为协定价格的5~30%。付费金额大小主要取决于以下几个因素:

①期权合同中规定的时间长短。签约日与到期履约日之间相隔时间越长,保险费相应越高。因为期限长,期权卖方风险就大,而买方选择的机会和余地就越多。

②股票协定价格,也称期权行使价。当股票协议价格越接近股票市价时,其保险费就越高,反之,保险费就越低。

③期权所指股票的活跃程度。如果在股市中该股票的价格波动较小,甚至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没有明显变化,说明卖出期权方的风险就小些,保险费当然也低;相反,如果股票的市价波幅很大,价格非常活跃,那么卖出期权方的风险可能加大,保险费就会相应提高。

④供求关系的影响。如果在一段时间,要求购进期权的买方增多,则卖出期权方收取的保险费也增加;反之,保险费降低。此外,有的期权交易买卖双方在到期之前可以转让其期权,那么供求关系的影响作用将更为明显。

4、股票的种类和交易数量

每份期权合同都规定具体的股票种类和一定的数量,通常是每份100股。

5、期权合同的类别

合同须规定是看涨期权合同还是看跌期权合同,或是看涨看跌期权双向合同。

6、有效日期

合同须注明选择权合同的截止日期,规定何日到期失效。它限定期权购买者必须在此期限内行使,否则就算放弃或失效。一般有效日期为3个月、6个月、9个月不等。

证券监管方面的法律制度是明令禁止内幕交易的,而且现在的市场监察体制已经越来越严厉,所以把期权现金给股东的这种操作方法还是比较少见的,如果公司要这样做的话,公司及相关的主要参与者都是要付出沉重的法律代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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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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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七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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