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17年4月24日,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某自然资源局签订了《晋宁规划展览馆数字沙盘项目采购合同书》,合同金额478万元。科技公司承担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付款方式分五期。合同签订后,科技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收到首付款后正式进场施工。但自然资源局仅支付了第一期及部分第二期款项共计239万元,剩余239万元一直没给。科技公司多次催款无果,只能提起诉讼。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的刘婉律师(执业证号:11101201511509561)自案件前期就接受科技公司委托,全程代理此案。这起案件诉讼过程特别曲折,经历了一审、上诉、二审发回重审、重审鉴定、重审判决多个阶段。
核心争议
案件存在几个核心争议焦点。首先,工程款是否应当支付?自然资源局称科技公司未全面履行合同,工程未竣工验收,付款条件未成就。其次,是否存在违约?自然资源局反诉要求解除合同并支付违约金4.78万元。最后,已完成工程量如何认定?双方对施工完成情况及对应价款有重大争议。
关键举措
刘婉律师接受委托后,系统梳理了合同书及附件、项目方案确认单等关键证据。面对工程量争议,她果断申请司法鉴定。法院委托云南某建筑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进行鉴定,出具《造价鉴定意见书》,认定无争议部分工程价款2,614,558.64元,有争议部分工程价款2,140,000元。在庭审中,刘婉律师提出核心代理意见,包括设备已到场并经被告签字确认,第三期付款条件已成就,被告拒付构成违约等。
最终结果
法院经审理,采纳了刘婉律师的主要代理意见。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合同,自然资源局支付原告科技公司工程款人民币2,125,558.64元及逾期利息,驳回双方违约金请求,合理分担诉讼费及鉴定费。科技公司成功追回212.5万余元工程款及利息,自然资源局的反诉违约金请求被全面驳回。
这件事给大家提了醒,签订合同要明确条款,遇到纠纷及时收集证据。如果证据不明确,申请专业鉴定也是维护权益的有效手段。
本案中,刘婉律师助力科技公司成功维权。她是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主任,2012年开始从事律师行业,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专精于合同纠纷案件。她凭借扎实的证据组织能力和精准的法律判断力,为客户争取到了最大利益。在复杂的合同纠纷中,刘婉律师总能找到关键突破口,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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