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房屋买卖交易中,纠纷时有发生,如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成为关键。北京市兰台(南京)律师事务所的周爱荣律师在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卖方成功追回剩余房款。
原告王X于2025年委托被告张X(中介)出售名下四套房屋,约定原告净得总房款222万元,超出部分归中介所有。经中介操作,房屋分别过户至买方温甲及案外人朱X名下,但原告实际仅收到房款35万元,剩余187万元一直未付。中介张X虽出具《担保协议》,承诺承担剩余房款的给付责任,但催讨无果后,原告诉至法院。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实际买受人的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成立以及中介担保责任的承担。周爱荣律师代理原告(卖方),从以下三方面展开工作。
首先,突破“网签名义人”障碍,认定温甲为真实买受人。虽然部分房屋网签合同签约方为案外人朱X,但律师通过梳理证据链,证明实际买受人系温甲。2025年3月17日补签的《房屋中介买卖契约》明确约定将全部四套房屋出售给温甲,成交价222万元;微信聊天记录显示温甲始终就四套房屋事宜与原告沟通,并自认房屋在自己名下;原告陈述“房屋实际交易主体是温甲,过户到两人名下系应温甲要求”。法院采纳了该观点,判令温甲承担全部四套房屋的价款给付义务。
其次,成功主张中介张X的连带保证责任。张X出具的《担保协议》内容清晰,符合连带责任保证的特征。法院据此判令张X对未付房款187万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并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温甲追偿。
最后,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主张,律师虽提出郑X(温甲配偶)应承担连带责任,但法院认为合同仅有温甲签字,房屋登记在温甲个人名下,原告未能举证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故驳回对郑X的诉请。不过,这一结果避免了因追加被告不当导致的程序拖延,且主要债权已由温甲和张X双重保障,不影响实际受偿。
最终,法院判决温甲支付房款187万元及利息,张X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驳回对郑X的诉讼请求。这起案例充分体现了周爱荣律师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专业能力。她精准锁定真实债务人,避免了向无资产的案外人追索的困境;充分利用担保协议,增强了债权的实现保障;合理控制诉讼预期,有效维护了委托人利益。在复杂的房屋买卖交易中,专业律师的介入能为当事人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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