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起诉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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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审查起诉原则的内容是: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从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等,对于审查起诉的相关情况,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来处理,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认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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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起诉原则的内容是什么?

l、从证据的“合法性”来审查,主要审查证据是如何形成的、是由谁提供或收集的,收集的方法是否正确,证据的形成与收集是否受到主客观因素的影响。具体地说就是要审查有关人员是否出于不良动机,提供虚假的证据;有关人员是否因生理上、心理上、认识上、表达上等原因,提供了不实的陈述;侦查人员收取证据的手段是否正确、合法,固定保管证据的方法是否科学等。

2、从证据的“客观性”来审查,就是要审查判断证据所反映的事实与待证的案件事实是否存在着客观的内在联系,有什么样的联系,能证明案件中的什么问题,内容本身是否合理,有无矛盾,即证据的内容是否客观真实。

3、从案件各种证据的“关联性”来审查:

首先对同一的证据,要审查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当事人就同一事实作过几次陈述、证人在几次询问中就相同的问题提供的证言,应当对他们前后所做的陈述、提供的证言联系起来进行分析研究,看其所反映的内容前后是否一致,有无矛盾,如有矛盾,就不能轻易采信,而应查明矛盾出现的原因。

其次,对案件中不同类证据的审查,也要结合起来进行综合审查判断,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就具体案件来说,要注意分析同案犯口供之间、不同证人的证言之间、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与辩解和被害人的陈述之间有无矛盾。不但如此,还要分析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与案件内的物证书证、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物证、书证与勘验检查笔录之间有无矛盾等等,以便从中发现问题,进一步查证核实。

再次,对证据进行综合审查判断,还应当把案内所有的证据与案件事实联系起来。只有当证据审查到证据与证据之间,而且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都相互一致,才能就案件事实作出是否起诉、不起诉的结论性意见。

审查起诉是司法审理过程中的关键性环节,对整个诉讼案件的审查处理上有关承上启下的作用,对于相关情况的处理上,必须由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取证后才能进行审查起诉,对符合起诉条件的诉讼案件还需要提交到法院进行判决,并形成初步的量刑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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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举证原则: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工作中,当审查员准备驳回一件专利申请时,应当有充分法律依据,并以事实支持其理由,不应当仅给出断然的结论。尤其是当驳回理由属于本章第5.6节所述情况时,应当明确说明,在申请日前已有相同产品公开出售、公开使用的时间、地点、公开出版物的名称、出版日期,必要时,可 附包含相关内容的复印件。
(4) 听证原则:在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审查程序中,申请人有权以意见陈述书说明自己的见解、要求和主张。当审查员准备驳回专利申请时,必须预先将理由及支持该理由的证据通知申请人,并由申请人陈述对该理由的意见,方可发出驳回决定,驳回决定中的理由不得包含未曾通知过申请人的新的理由和/或新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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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总之,只要不违背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的规定,合同当事人有权自愿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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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要大体上平衡,强调一方给付与对方给付之间的等值性,合同上的负担和风险的合理分配。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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