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精准辩护,力挽狂澜
本案是一起以黄金销售为幌子的大型网络传销刑事案件。当事人在2020年初注册投资该平台,后因协助战X负责人统筹市场工作,被公诉机关指控为传销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并建议从重量刑。面对如此严峻的指控,戴颖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投入工作。她第一时间完整阅卷,梳理了上万页的卷宗材料,精准锁定了核心争议焦点:公诉机关仅凭当事人的管理头衔,就认定其为传销主犯,这与客观行为和实际权责严重不符。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关于传销组织层级及人数的认定问题,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组织,其组织内部参与传销活动人员在三十人以上且层级在三级以上的,应当对组织者、领导者追究刑事责任。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一个金字塔结构的团队,处在顶层制定规则、掌控资金等关键环节的才可能被认定为组织者、领导者,而下面层级只是执行任务的,如果没有顶层的那些关键行为,不能仅凭层级和人数就认定是主要负责人。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戴颖律师通过梳理发现当事人并非平台发起者,无出资创立公司行为,只是战X副职,执行上级指令,无顶层决策等权限,所以不能简单依据其管理头衔就认定为主犯。该规则支撑了案例中当事人并非组织者、领导者,不应被认定为主犯的抗辩。
戴颖律师深度拆解案件事实,区分“头衔”与“实际作用”。她通过对比全案高管供述、平台运营制度、资金流向记录等,明确当事人最初是普通投资者,工作内容是执行上级指令,无关键权限,平台扩张等由顶层设计,当事人仅负责辅助事务。据此,她形成核心辩护观点,认为当事人应认定为从犯,具备法定减轻处罚情节。
在庭审中,面对公诉机关的反驳,戴颖律师围绕证据逐一质证、辩论。她指出司法解释认定“组织者、领导者”的核心标准,当事人不满足这些条件;下线人数和层级规模不能反向推定其起关键作用;当事人归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具备坦白从宽情节。
庭审结束后,戴颖律师向承办法院提交完整书面辩护词,并附上同类传销案件裁判参考案例,系统论证当事人的从属地位,请求减轻处罚。在公诉机关两次申请延期补充侦查期间,她全程跟进新证据,及时调整辩护思路,不放过任何从轻、减轻的细节。
公正裁决,维护权益
最终,法院充分核查全案证据,采纳了戴颖律师的全部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当事人虽有战X管理职务,但仅执行上级安排,在传销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认定为从犯,不采纳公诉机关“当事人系关键组织者、领导者”的公诉意见。结合当事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等多重从宽情节,依法对当事人减轻处罚。最终判决当事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二万元;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违法所得及孳息予以没收,涉案未追缴违法所得继续追缴。
戴颖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出色的辩护能力,成功为当事人减轻了处罚,大幅降低了刑期,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量刑权益。她的专业表现,不仅为当事人带来了公正的裁决,也为整个法律行业树立了典范。
戴颖律师毕业于南昌航空大学法学专业,法律专业知识扎实。毕业后曾在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担任法官助理,潜心研究各类商事案件。自2024年执业以来,办理了各类案件,涵盖民商事纠纷、交通事故纠纷、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刑事案件等。她办事认真负责、思维缜密,致力于为每一位案件当事人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余件,具备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在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领域表现出色。在未来的法律道路上,相信戴颖律师将继续秉持专业精神,为更多当事人带来公正与希望。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