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诉讼举证要求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最新修订 | 2024-03-02
浏览10w+
包敬立律师
包敬立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82人
专家导读 商标侵权诉讼举证要求需要的证据证明有身份的证据;还有当事人权利的证据;同时最重要的还有侵权的证据;这些证据都是判决一个案件必不可缺少的;这都是处理案件最重要的依据。
商标侵权诉讼举证要求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一、商标侵权诉讼举证要求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1、身份证据。要证明原告的身份。比如原告是公司还是个人,住址在哪里。被告是个人还是公司,地址在哪里。只有证明原告和被告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原告和被告,法院才能受理。这部分证据有身份证、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等。

2、权利证据:原告起诉被告侵权,第一个问题就是要证明自己有这个权利,只有原告有这个权利,才能谈到是否他人侵犯了原告这个权利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商标注册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商标注册证。被商标许可人等利害关系人起诉的,应提交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备案的材料及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材料。商标权利的继承人起诉的,应当提交已经继承或者正在继承的证据材料。

3、侵权证据:被告哪些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权,这部分证据是调查取证的要点,也是证据链条中最重要的部分。这部分证据有:涉嫌侵权的商品实物、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发票、公证了购买涉嫌侵权商品的公证书、侵权公司的网站等宣传材料。

4、赔偿证据:赔偿证据用于定性,即确定侵权之后,法院如何判决赔偿数额。原告应当提交能证明其提出的赔偿数额的证据,一般分为三种:

首先,商标的知名度,即商标本身的价值。如商标是驰名商标、著名品牌或中华老字号等享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的商品,可以提供驰名商标认定材料、著名品牌证明或中华老字号的证明材料等证据来证明。另外,需要提供权利人商品的销售情况、广告宣传情况等资料,以证明权利人一直在使用该商标。

其次,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的证据。包括侵权人的账本,相关发票、票据、合同等。

再次,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的证据。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的发票(如律师费、鉴定费、公证费等等)等证据。

由于在实践中直接举证权利人的损失金额或者侵权人的非法获益金额是非常困难的,赔偿数额一般都由法官根据法律规定的标准和要素进行酌定。但是法官进行酌定不代表当事人可以不做工作,当事人应该提供足够的证据来影响法官最后酌定的结果。

综上,以上经验知识仅供参考,商标侵权诉讼最好还是找专业的商标代理律师来做。

二、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有哪些

根据“谁主张、该举证”的原则,商标侵权的举证责任在原告。如果被告进行积极抗辨,此时被告应对自己行为承担证明责任。

在商标侵权案件中,原告首先要明确商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所规定的侵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然后针对各种侵权行为确定侵权行为人,侵权具体形式,侵权商品的数量,侵权行为(或侵权商品)的准确发生地点。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有:

1、被侵权人在先权利证明(包括商标注册证等);

2、被请权人产品样本;

3、侵权产品样本;

4、购买侵权产品证明(如发票等)

5、为各种侵权商标或者侵权商标商品及包装进行印制、仓储、运输、邮寄等行为的单据。

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提出的证据提出质疑,可以以该注册商标已被商标局依职权撤消,自行注销,与原告签订的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或者商标转让合同等证据,来反驳其并未侵犯原告的商标专用权。

三、商标侵权四个要素

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

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

2、必须有损害事实发生,即指行为人实施的销售假冒商标商品的行为造成了商标权人的损害后果。销售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商品会给权利人造成严重的财产损失,同时也会给享有注册商标权的单位等带来商誉损害。无论是财产损失还是商誉损害都属损害事实。

3、违法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即指行为人对所销售的商品属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事实系已经知道或者应当知道。

4、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必须有因果关系,即指不法行为人的销售行为与造成商标权人的损害结果存在前因后果的关系。

综合上面所说的,商标侵权就是在商标拥有者在注册了商标之后还造成他人的侵犯,这种行为完全是可以用法律来进行解决,但前提也是必须要找到相关的证据材料,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利益,所以,任何案件都是有证据才会得到该有的权益。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4.1千字,阅读时间约14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6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商标侵权诉讼举证要求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一键咨询
  •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08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12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63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63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62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012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15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52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46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318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221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6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77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65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法庭举证什么要求
在民事诉讼中,一般的是谁主张,谁举证,如果不能拿出相应的证据,可能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也有例外,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了举证责任倒置。指基于法律规定,将通常情形下本应由提出主张的一方当事人(一般是原告)就某种事由不负担举证责任,而由他方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就某种事实存在或不存在承担举证责任。
10w+浏览
诉讼仲裁
职务侵占举证要求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举证职务侵占 一、构成本罪的证据问题 首先需要明确职务侵占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 1、职务侵占罪是直接故意犯罪,即具有非法占有公司财物的目的, 2、本罪的犯罪主体是企业、公司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无论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国有公司、企业、中外合资、中外合作、集体性质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切职工都可成为本罪的主体与构成罪的犯罪主体:国家工作人员正好是相区别的。 3、本罪在客观上存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公司财物的行为,包括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 二、如何举证 在职务侵占刑事案件审理判决中,有效证据主要是针对这犯罪嫌疑人的身份、取得占有财物的方式等,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受害人陈述、勘验笔录、视听资料等能证明案件的事实经过的,都属于有效证据。现在我国刑事诉讼法还规定了非法证据排除制度,可以对非法取得的证据要求审理时候不予采纳。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 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相关知识:职务侵占共同犯罪的情况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共同侵占单位财物如何定性处理对此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是按主犯的基本特征定性,如主犯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那么同案犯都定罪;如主犯的身份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同案犯定侵占罪。另一种意见是: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公同、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那么全案都定侵占罪;如果主犯的身份是国家工作人员,应分别定罪,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定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定侵占罪。
著作权侵权诉讼如何举证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如何举证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著作权侵权诉讼怎么举证呢
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一般情况下,原告很难获得被告软件的源程序,即使原告申请了调查收集证据,被告也会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此时如果原告能证明双方软件的目标程序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或者虽不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但是被告软件的目标程序中存在原告软件中的特有内容;或者双方软件的运行界面相同的,可以认定原告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样做的法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侵权行为的证据:这是最主要的,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即要有证据能证明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是相同的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并且被告接触了或有可能接触了原告的软件,就可以初步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
(1)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
(2)被告软件的的程序和文档;
(3)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经比对后是相同的或实质性相似的证据,此证据最好申请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证明力也较高;
(4)被告接触了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只要能证明有接触的可能性就可以,比如原告的原软件开发人员跳槽到被告单位工作。
上述程序和文档,主要是指相应软件的源程序和与源程序开发有关的开发文档。
原告损失的证据
这是主张赔偿的主要依据。原告首先要根据其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以按照被告的违法所得要求赔偿。注意这是个递进的关系。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原告的实际损失或者被告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其他证据
(1)被告过错的证据往往包含在以上三类证据中,甚至有时是很明显的,不证自明的。
(2)因果关系的证据也包含在以上三类证据中,证明的难点往往不在于原告有没有损失,而是在于原告的实际损失是否全部来源于被告的侵权行为。
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步骤是: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 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正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正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正,制作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只要原告证明了具体侵权行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时证明了侵权行为的存在。
(4)选择管辖
作为原告,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不同的对同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会存在差异,甚至是比较大的差异,而侵权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几个可供选择,因此采用上述三个原则有利于原告。
(5)前的措施
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保障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支持以及胜诉后对原告财产的保护。
(6)立案、准备开庭
(7)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以及提交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和原告声誉受到损失的证据。以此来请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要证明劳动关系如何举证
当事人在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根据劳动合同和工资支付记录来举证,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话,可以用银行流水、社保缴纳凭证等来举证。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时,当事通过可以工资支付凭证、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来举证。如果没有相关的记录时,可以通过用人单位招工招聘时的登记表等来取证。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著作权侵权诉讼如何举证呢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著作权侵权诉讼如何举证呢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著作权侵权诉讼怎么举证呢
一般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但一般情况下,原告很难获得被告软件的源程序,即使原告申请了调查收集证据,被告也会拒绝提供其软件源程序,此时如果原告能证明双方软件的目标程序相同或实质性相似;或者虽不相同或者实质性相似,但是被告软件的目标程序中存在原告软件中的特有内容;或者双方软件的运行界面相同的,可以认定原告完成了相应的举证责任,这样做的法理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七十五条的规定,“有证据证明一方当事人持有证据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供,如果对方当事人主张该证据的内容不利于证据持有人,可以推定该主张成立。”
侵权行为的证据:这是最主要的,司法实践中采用“实质性相似加接触原则”,即要有证据能证明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是相同的或构成实质性相似,并且被告接触了或有可能接触了原告的软件,就可以初步认定侵权行为的存在。
(1)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
(2)被告软件的的程序和文档;
(3)原告软件和被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经比对后是相同的或实质性相似的证据,此证据最好申请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机构做司法鉴定,鉴定结论证明力一般大于其他书证、视听资料和证人证言,证明力也较高;
(4)被告接触了原告软件的程序和文档,只要能证明有接触的可能性就可以,比如原告的原软件开发人员跳槽到被告单位工作。
上述程序和文档,主要是指相应软件的源程序和与源程序开发有关的开发文档。
原告损失的证据
这是主张赔偿的主要依据。原告首先要根据其实际损失要求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时,可以按照被告的违法所得要求赔偿。注意这是个递进的关系。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原告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原告的实际损失或者被告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其他证据
(1)被告过错的证据往往包含在以上三类证据中,甚至有时是很明显的,不证自明的。
(2)因果关系的证据也包含在以上三类证据中,证明的难点往往不在于原告有没有损失,而是在于原告的实际损失是否全部来源于被告的侵权行为。
提起著作权侵权诉讼的步骤是:
(1)搜集和整理相关证据材料
包括证明争议的著作权存在并能受到我国法律保护的证据、原告与争议著作权相互关系的证据、侵权行为存在和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的证据、被告与侵权行为关系的证据、侵权获利与侵权程度的证据等。
(2)证明涉嫌被侵犯的著作权本身成立

一,证明原告有诉讼主体资格,著作权归属于原告。即原告作为自然人或法人或外国人,都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享有著作权的资格。并且原告与著作权直接存在法定的关系,著作权归于原告和被许可使用。

二,证明争议作品的存在。即原告应提供具体的作品,如书籍、录音等。

三,证明作品在我国享有著作权。即证明作品是原告创作的作品,并提交作品底稿,说明创作的完成时间,以排除他人抄袭的可能性。并且原告作品内容合法,属于著作权的保护对象。且作品仍在著作权法的保护期限内。
(3)证明侵权行为存在以及具体的侵权方式
对被告擅自使用原告作品或邻接权客体的情况,原告要证明侵权行为是由被告实施并且在被告使用后的相关证据。 例如擅自复制和出版发行原告作品的侵权行为,原告需要到市场上购买侵权物品。为了让证据更加准确并且更具有说服力,原告可以聘请公证处的公正人员一起去购买侵权物品,请公正员对整个购买过程进行公正,制作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只要原告证明了具体侵权行为方式的存在,也就同时证明了侵权行为的存在。
(4)选择管辖
作为原告,选择的基本原则是:方便原告原则、原理被告原则、选择较大城市的原则。这样做主要是因为不同的对同一案件的审判结果可能会存在差异,甚至是比较大的差异,而侵权诉讼案件一般都有几个可供选择,因此采用上述三个原则有利于原告。
(5)前的措施
作为原告应考虑申请诉前禁令、证据保全、财产保全等。这样做主要是为了防止被告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将一些重要的证据固定下来,为胜诉后能够获得实际的经济赔偿做保障等。这些做法都是为了诉讼中对原告主张的支持以及胜诉后对原告财产的保护。
(6)立案、准备开庭
(7)要求被告承担法律责任
原告应当提交自己因侵权所受经济损失的证据;或被告获得非法利润的证据;或许可他人使用时获得许可使用费的证据。以及提交原告维权合理开支和原告声誉受到损失的证据。以此来请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8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成年后诉讼的证据要如何证明
[律师回复]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成年后的证据要如何证明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可以报警让警方调查立案,收集证据属于警方的责任。
未成年人遭遇性侵后成年后的举证责任是如何划分的
如果是在追诉时效内,人民是会受理的,会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未成年人受性侵有哪些保护?
近日四部门联合公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该意见为未成年被害人构建了三重保护网络。具体如下:
明确被告人应当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范围。
《意见》第31条规定,对于未成年人因被性侵害而造成的人身损害,为进行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合理费用,未成年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依法予以支持。其中,康复治疗费用包括进行身体和精神诊治所支出的费用。
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对被害人最大的伤害往往是精神和心理上的伤害,被害人到医院进行精神康复治疗所支付的医疗费,不同于精神抚慰金,该部分医疗费用有证据证实并向被告人提出赔偿请求的,人民依法予以支持。
明确相关机构的赔偿责任。
考虑到有些性侵害案件发生在校园或者幼儿辅导培训机构,为了保障被害人损失得到有效弥补,《意见》第32条规定,未成年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被性侵害而造成人身损害,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据此向人民要求上述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依法予以支持。
通过对上述单位民事赔偿责任的归责,在一定程度上督促相关单位对未成年人履行好教育、管理职责,以预防、减少性侵害行为的发生。
明确对未成年被害人优先予以司法救助。
《意见》第34条要求对未成年被害人因性侵害犯罪而造成人身损害,不能及时获得有效赔偿,生活困难的,各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会同有关部门,优先考虑予以司法救助,对未成年被害人的特殊经济救助。
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未成年人福利慈善机构,积极参与相关救助保护工作。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怎样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怎样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知识产权
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医疗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分配问题解答如下, 民事诉讼中对举证责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由提出权利请求和事实主张的一方承担举证责任。目前,在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活动中,举证责任的分担是依据2002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即“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明确了在医疗侵权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换句话说,因医疗侵权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因果关系推定和过错推定。实行因果关系推定,这就意味着在因果关系的要件上不必由受害人举证证明,而由法官实行推定。原告只要证明自己在医院就医期间受到损害,那就可以向,不必证明医院的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法官实行因果关系推定以后,如果医疗机构认为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或者其医疗行为没有过错,可以举证证明自己的主张。如果证明成立,推翻因果关系推定,免除医疗机构的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提不出具有合理说服力、足以使人信赖的证据,医疗机构就要承担败诉的结果。实行过错责任推定,原告不承担证明医疗机构存在医疗过错的责任,法官直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如果被告的医疗机构主张自己无过错,则必须自己举证说明。
《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八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这些规定确定了医疗纠纷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以及附条件的推定过错责任原则。那么也就意味着患方在医疗纠纷中应当举证证明医疗机构存在过错,或者至少证明医疗机构存在法定的三种情形,且存在因果关系。 那么这样的规定是否对于患者一方来说不利了呢?事实上正相反,在某种程度上更加有利于患者一方进行维权。这是因为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条件下,医疗机构承担举证责任,其证明的方式无非就是提交由医疗机构保存的病历资料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者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至于是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还是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其主动权在于医疗机构,患者一方不能进行干涉,如果患者一方不配合进行鉴定,将要承担不利后果。即使是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这其中还有很多技巧,医疗机构完全可以利用这些技巧,提出对自己有利的鉴定要求,从而回避对自己不利的鉴定事项,只要能够完成证明的目的,也无权进行干涉,患者一方更无权干涉,事实上,患者一方是被动的。《侵权责任法》不再规定医疗侵权诉讼举证责任倒置,表面上看对于医疗机构有利,实则不然,医疗侵权诉讼中医疗机构仍然需要提供病历资料,患者一方申请进行医疗过错司法鉴定,申请鉴定的义务赋予了患者一方,同时对于如何申请鉴定的权利也赋予了患者一方。患者一方完全可以利用这种权利提出对自己有利的鉴定要求而回避可能对自己不利的鉴定事项。
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知识延伸:
离婚案件管辖的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人民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国内一方向人民,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裁定对外国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如何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发明专利侵权的举证责任如何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10w+浏览
知识产权
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离婚诉讼的原告应举哪些证据
一、证明夫妻关系已实际消亡的证据,如夫妻分居或分室居住已达二年,一方外出多年无音信或宣告失踪、死亡,一方不履行抚育、赡养义务,虐待、遗弃等等。
二、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的数额、范围的证据。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股票及其他投资等收入情况,并出具清单,清单中应注明存放的地点及方式等。
三、财产分割的理由,如其对家庭的贡献及作出的牺牲等。
四、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如双方实际承担能力等。
五、要求婚姻损害赔偿的证据等等。
如果举不出证据或证据不足等,应承担不利判决的后果。
知识延伸:
离婚案件管辖的确定
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适用特别规定的情形是: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对宣告下落不明或失踪的人,对被劳动教养的人和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二、军人离婚案件的管辖
1、非军人对军人提起离婚诉讼,军人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2、双方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三、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时居住地人民管辖。
四、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受理,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院管辖。
五、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不予受理,应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六、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的离婚案件,国内一方住所地人民都有权管辖。
国外一方向居住国,国内一方向人民,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七、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的离婚案件,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
八、国内中级人民裁定对外国离婚判决不予承认的,当事人可到国内原户籍所在地或婚姻缔结地中级人民提起离婚诉讼.
快速解决“行政类”问题
当前686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侵权诉讼需要提供哪些证据?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权利证据 1、原告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的为身份证,企事业单位的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 2、专利权证书,证明专利权授权时的权属状况。 3、专利登记薄副本。一定意义上来说,专利登记薄副本是比专利证书更为重要的证据,因为专利证书记载的是专利授权时的权属状况,在授权之后,专利的权属状况可能会发生改变,如专利权转让,专利被宣告无效等,这些内容在专利证书上是反映不出的,但却会在专利登记薄副本上反映出来,但在实务中一些专利权人却没有提供,一些司法机关对此也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 4、专利授权公告文本: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为权利要求书、说明书、摘要及摘要附图;外观设计的为公告授权的或照片及简要说明 5、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其实这一证据在提供了前述的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情况下,是可以不提供的。因为在专利登记薄副本的最底行会注明“该专利年费已缴纳至某年某月某日”。司法实务中专利权人提供专利年费收据的证明目的在于说明专利已缴纳年费,专利持续有效。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的缴费实务中,即使专利已被宣告无效,或因没缴纳年费而导致专利权终止后,缴纳专利费也是可以进行的,从而取得专利年费收据。因此通过专利年费收据证明专利持续有效是不充分的,有时甚至是错误的。如此以来,前述的专利登记薄副本就显得极其重要了。笔者认为之所以在实务中出现用专利年费收据来证明专利持续有效,可能是受《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诉前停止侵犯专利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的影响,该条规定:专利权人应当提交证明其专利权真实有效的文件,包括专利证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专利年费交纳凭证。这里专利年费交纳凭证是专利真实有效的文件之 一,却并未提及专利登记薄副本,不能不说是一个瑕疵。 6、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提起侵犯实用新型专利权诉讼的原告,应当在时出具由专利行政部门作出的检索报告。因此在该司法解释出台后,不少在原告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时,若没有提供实用新型的检索报告,拒绝受理。但此种做法明显的不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的规定。随后最高在答复北京市高级人民的请示中明确表示,出具实用新型的检索报告并不是提起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的条件。但若不提供检索报告,被告提起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如无其他可以不终止诉讼的情形,人民应该中止诉讼。笔者曾代理原告在某地中级人民提起一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在立案时,立案庭的法官认为笔者没有提供涉案专利的检索报告和专利年费的缴费收据,而拟不予受理。经过笔者与该院知识产权庭的法官沟通,根据前述的规定,知识产权庭的法官给立案庭去电话,案件才得以受理。不过被告很快提起无效宣告请求,案件自然就中止审理了。因此原告在时最好提供实用新型专利的检索报告,避免案件被中止审理。 二、侵权证据 1、书证:通常是公证书,专利权人通过市场调查,发现了侵权行为后,通常会向公证机关提出申请,对购买侵权产品的过程及购得的侵权产品进行公证或对侵权现场(如许诺销售)或对侵权产品的安装地进行勘查公证,取得公证书,从而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在公证取证的过程中,专利权人最好主动向销售者索取产品宣传册、销售侵权产品人员的名片、购货发票或收据,以进一步的明确,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同时专利权人可要求公证机关对前述资料的来源和真实性作出说明,一并记载在公证书中。另外顺便提及一下,在选择公证机关时,也应有所考虑,如在省会城市,可以选择省公证处,而不要选择区公证处,一则可能区公证区缺乏经验,二则可能区公证处出于地方保护或者担心受到,而以各种理由推托。笔者曾在天津市和郑州市两个城市申请公证时就碰到这样的问题,区公证处推托不予受理,不过天津市公证处和河南省公证处却及时的受理了公证申请,并高效的作出了证据保全公证。 2、物证:专利权人从市场上购得的侵权产品。购得的侵权产品应由公证人员封存,并拍照。在提交给之前,原告应确保封条完好无损,否则被告将可能在质证时提出异议,对侵权产品不予认可。 三、损失证据 1、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现在司法实务中,提供损失证据的案件较少,客观原因是此类证据举证难度较大,举证成本较高。因此出现大量的专利权人通过与他人签订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以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作为请求赔偿的依据。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就成为经济损失的证据。在国内一专利管理先行一步的企业,通常会与其业务单位签订名义上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办理相应的备案手续以及专利许可使用费的付款和缴税凭证,但被许可方实际并未生产专利产品。此种情形下,合同约定的许可使用费不应作为赔偿的参照依据。因为此时约定的许可使用费已不能客观反映专利的市场价值。 2、财务审计报告:根据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赔偿的数额确定除参照前述的专利许可使用费外,还有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以及法定赔偿。在原告主张以自己所受到到的损失作为赔偿数额的依据时,应提供自己单位产品获利情况的财务审计报告,以及原告因被告侵权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或者被告制造的侵权产品的数量,两者相乘之积就是原告的损失数额的依据;在原告主张以被告的获利作为赔偿的依据时,原告通常要申请保全被告的财务会计账册,经的第三方审计后,以审计结论确定被告的侵权获利情况,从而明确被告赔偿的依据。最后在法定赔偿中,原告可提供一些证明被告侵权情节及专利产品市场价值的辅助证据,作为在确定具体赔偿数额时的参照因素。
你好律师,我的一个朋友最近遇到消费侵权的问题,想问一下大家,这个消费侵权证据应该怎么举证呢?
[律师回复] 消费者向法院提起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诉讼时,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必须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既要提出当事人之间存在民事法律关系的事实,同时还要有当事人的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事实。例如在一产品质量损害赔偿案中,原告提出自己曾在被告处购买一瓶化妆品,使用后面部出现红肿、痛痒等症状,经医院诊断系涂搽该化妆品所致,花费医疗费2000元,故要求被告赔偿其经济损失,在这个案件中,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就需要至少提出三个证据才能使本案成立:一是与被告的买卖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如购货发票;二是医院的诊断证明;三是医疗费单据。
  根据消费者权益争议纠纷特点,应着眼于以下几方面的证据收集:
  
1、反映当事人法律关系的形成、发展的证据材料,如商品的购货发票、接受服务的票据、加工承揽、保管合同的文件;
  
2、反映损害事实存在的证据,如有产品质量问题的样品、标的物检验鉴定结论等;
  
3、能够证明经济损失情况的材料,如损失清单、单据、现场勘查记录等。
  鉴于消费者对某些制造过程较为复杂的产品不甚了解,很难提出证据证明被告的过错,为充分保护消费者行使诉权,《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因此,原告只须证明其损失是由于产品原有的缺陷所致就可提出赔偿要求。
  消费者向法院举证通常采用的方法是:提供证人,说明证人的身份和可以证明的事实,提交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和物证应当提交原件原物,但如提交原件原物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照片、副本、笔录等,提交外方书证,应附中文译本。以上是对消费侵权证据问题的回答。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6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违约金证明需要举证吗?
合同违约金证明是需要进行举证的,对于需要谁来承担举证的责任久需要根据合同中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分析,一般在合同的纠纷案件当中,不管是违约金过高还是过低都是由违约方承担举证责任的。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医疗侵权诉讼应提交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侵权诉讼应该提交哪些证据
一、如果委托律师代理医疗纠纷,则签署聘请律师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并缴纳律师费提交授权委托书。
二、按以下顺序及时向提供证据材料,若聘有律师可以先向律师提供,由律师进行分类整理,选择提交。
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如患者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则还需法定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如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等)的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
2.病历资料复印件,包括患者门诊病历、住院志(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死亡)小结等;
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如工资单或单位出具的工资证明;无工作单位的,由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无业证明;
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有具体请求金额的,应提交诉讼请求金额的计算方法及清单。包括相关的医疗费单据、护理费单据、营养费单据、交通费单据;如患者伤残,需提供残疾等级证明和残疾用具费单据;如患者死亡,需提供丧葬费单据,伤残和死亡都应提供患者实际抚养的,无其他生活来源者的户籍证明及无业证明;
5.证明损害的事实发生的证据
(1)医生诊断证明或伤残证明;
(2)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鉴定报告或相关的医学文献资料、医疗专家意见。
6.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7.其他,如证人证言等。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知识产权 > 商标 > 商标侵权诉讼举证要求需要哪些证据证明?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