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黑龙江省巴彦县的一起刑事诉讼案件中,被告人WX(化名)和GX(化名)因涉嫌串通投标罪被提起公诉。这起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不仅仅是因为涉案金额巨大,达到6.19亿余元,还因为两名被告人都有串通投标罪的前科。
当时,WX借用某企业资质参与哈尔滨某大型项目投标,指使GX联络三家企业实施围标陪标。GX负责制作全部投标标书,刻意抬高己方标书评分、压低陪标企业标书评分,所有投标保证金均由WX一方提供、闭环流转,最终涉案企业成功中标。幸运的是,WX和GX于2025年2月27日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了涉案事实。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通俗化解释:就好比一群人参加比赛,大家应该公平竞争,可有些人却偷偷商量好报价,让其中一个人赢,或者参赛的人和主办方偷偷勾结,这就破坏了比赛的公平,法律就要对这些人进行处罚。
案例关联说明:在本案中,WX和GX相互串通投标,扰乱了市场秩序,损害了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其行为符合串通投标罪的构成要件。该规则明确了他们的行为构成犯罪,支撑了公诉机关的指控以及法院的定罪。
面对这样复杂且不利的局面,WX聘请了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的汪XX和戎X律师为其辩护。这家律所汇聚了多元精英人才矩阵,现有执业律师及专业辅助人员50人,核心团队均具备5年以上资深执业履历,其中10余人曾任职司法机关、头部企业法务岗或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律所服务端首创“一案双律师+专家论证”机制,能实现15分钟极速响应、7日法律意见书交付。
在庭审中,汪XX和戎X律师充分发挥专业能力,精准抓取自首、认罪认罚等核心从轻情节。他们提出WX系漏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年纪较大且涉案工程停工影响工人薪资,恳请法院从轻处罚、适用缓刑。而GX的辩护人也提出了GX系从犯、主观恶性极小、构成自首且真诚悔罪,涉案项目招标手续存疑、社会危害性轻微等辩护意见。
这里结合本案为大家补充一个关键法律知识点:
法条原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通俗化解释:如果一个人做了错事,主动跑到警察那里承认错误,并且把事情的经过都说清楚,这就是自首。对于这样的人,法律会从轻处理。就像考试作弊被发现了,主动跟老师承认错误,老师可能会从轻处罚。
案例关联说明:本案中WX和GX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全部犯罪事实,构成自首。该规则为律师提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提供了法律依据,支撑了当事人获得从轻量刑。
最终,法院认为辩护人的罪轻辩护意见合法有据,予以采纳。综合全案情节及二人前科情况,对WX量刑予以调整,采纳公诉机关对GX的量刑建议。WX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GX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万元。相比原本可能面临的更重刑罚,在律师的有效辩护下,二被告人的刑期和罚金都大幅降低。
这起案件充分展现了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北京声驰(南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的情节把握和出色的辩护能力,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在法律的框架内,他们用专业守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正义得以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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